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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管理學習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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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受到啓發,對學習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時,往往會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可以幫助我們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從而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你想好怎麼寫心得體會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學習心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安全管理學習心得

幼兒園安全管理學習心得1

學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心得體會

安全工作是關係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大事。學校是培養二十一世紀人才的搖籃,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學校安全工作直接關係着學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定。因此,做好學生安全工作,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是十分重要的。

一、規範管理,完善制度。

學校安全組織機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健全,責任明確。每學期學校都成立了安全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任副組長,各年級組長任組員,層層負責,責任落實到人。學校每學期還與各年級、部門負責人簽訂好《學校安全責任狀》,實行領導承包,分片包乾,做到不定期檢查和隨時檢查相結合,並建立了安全考覈獎懲細則及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做到了網絡化,保證了我校安全工作紮紮實實地開展。

二、加強領導,居安思危。

學校領導本着對黨的教育事業,對學生負責的態度,從維護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維護社會穩定,政治穩定的高度出發,增強抓好學校安全的使命感、責任感。學校領導在安全工作上齊抓共管,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規定,講安全、抓安全,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佈置下一月安全工作的重點任務,並指定專人去檢查落實安全工作。例如我校基礎條件差,學校圍牆欄杆時有腐蝕斷裂、聯合器有鬆動現象;教學樓部分開關老化;教室的鋼窗由於油灰老化,時有玻璃脫落等進行重點維修和及時更換,從而剷除了不安全隱患,避免了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食品安全工作也是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內容。

三、宣教結合,提高素質。

學校領導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位置,逢會必講安全,事事講安全,對上級安全會議精神和文件都能做到及時傳達,結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實可行措施,認真落實。例如:無錫市安全工作履職報告書、宜教字(20xx)26號文件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的通知等等,結合文件不同的內容和要求,充分利用學校的各種宣傳場地、設施,用廣播利用集體晨會時間,大小會議等,採用多種形式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尤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學校各項活動也強調安全,事前必先進行安全教育,例如:學生的外出活動、春遊、田徑運動會等都提出安全的要求。

幼兒園安全管理學習心得2

“人的生命價值是教育的根本價值,學校教育要以學生的生命爲基礎,利用人的生命特性和生命發展的規律,根據學生成長需要,爲了學生的健康展開。”

近年來,我國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校園傷害事故不僅了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已經成爲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於20xx年已經實施,如今,《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於20xx開9月1日開始實施,此辦法的出臺,是爲適應當前加強中小學安全工作的新需要,針對學校安全工作出現的一些新特點和新情況而制定的,對於形成適應新形勢的校園安全管理協作與運行機制、加強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有利於鞏固和健全全社會積極參與、各部門合作的學校安全工作新機制,進一步完善和推進安全工作、加強依法管理。

《辦法》對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作出了較爲全面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學校安全管理原則和方針;突出規範了部門安全管理職責與校園周邊管理職責;進一步明確了校內安全管理制度與管理要求以及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明確了事故處理要求與責任追究原則。

通過對《辦法》的學習,使我進一步明白了,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內容,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爲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於《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形成的一種公法範疇的職責與義務;後者是基於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形成的司法範疇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兩種權利由於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範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爲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責任,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責任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規範,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總體上來講是基於教育與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關係,存在一些不同於其他法律關係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學校並非學生法定意義上的監護人,儘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事後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這裏仍引用陳教授的一句話,我想要搞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不但做到防範於未然,我們更應明確學校管理職責範圍與學校事故的責任承擔。

幼兒園安全管理學習心得3

通過學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我深深體會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條件和基礎,家長們把孩子送到學校學習與生活,就是把孩子送到我們這些園丁手上,希望這一顆顆花朵在我們的悉心呵護與澆灌下安全,快樂地成長。因而,作爲老師的我們對待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問題都承擔着高度的責任。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從安全管理職責,校內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校園周邊安全管理以及安全事故處理等各方面規定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的制度與方法,使我們老師對校內的學生安全管理有了十分清晰深刻的認識。作爲一名一線教師,我從以下幾點談談在校內如何做到保護學生安全,關注學生身心健康。

第一、在校期間,我有責任阻止一切可能因瘋逗打鬧引起的危險行爲。學生在追逐,打鬧的過程中,難免會發生磕磕碰碰,如果學生摔到某些物體上,可能產生無法預計的'嚴重後果,因而我有責任阻止這些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爲,並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作爲一名副班主任,我要全力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在打飯,做操,列隊,外出遊玩,運動會等活動中全面照顧每一位學生,將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率降到最小程度。

第三、作爲一名學科老師,我要按時進課堂,並及時清點班級人數,對缺席學生的去向要儘快調查清楚,並在課堂上隨時觀察學生的行爲,關注他們的發展,對一些細節問題進行必要的說明和教育,讓學生了解與認識安全的重要性。

第四、與家長溝通,向家長們說明校內安全的必要性,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總之,我們教師不僅僅要教給學生學科知識,更要向學生灌輸安全知識,讓這些幼苗在我們的苗圃中安全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