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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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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的義務教育課程設置直接反映該國的義務教育程度和教育要求,是達到教育目標的藍圖,是把教育目標與教學實踐結合起來的橋樑。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2016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

  【2016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1】

爲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北京市中小學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6〕52號)、《北京市基礎教育部分學科教學改進意見》(京教基二〔2016〕22號)精神,切實解決基礎教育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進一步擴大各區縣和學校課程建設自主權,特制定《北京市實施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的課程計劃(修訂)》(以下簡稱《課程計劃》)。

一、 課程設置

第一條 義務教育階段九年一貫整體設置課程,開設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歷史、地理)、科學(物理、化學、生物)、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以及地方課程與校本課程。

第二條 要關注課程的整體育人功能以及學科內、學科間的聯繫與整合,加強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開發與實施,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三條 各區縣和學校要認真按照《課程計劃》,逐級制定相應的義務教育三級課程整體建設一體化課程方案。不得隨意增加或削減課程門類,不得隨意改變各門課程的周學時數和學科總學時數。

第四條 各區縣和學校要嚴格執行調整後的課程計劃,落實課程標準,保證各類課程的開設和學時要求,確定整體課程安排。在保證課程標準要求的基礎上,科學開展課程整合實驗,提升課程質量。

二、課程結構

第五條 全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39周、假期(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等)13周。全年39周的教學時間包括上課35周(九年級第二學期減少2周)、複習考試2周(九年級第二學期增加2周)、學校機動2周(用於安排學校傳統活動、文化節、運動會、遊學等)。

第六條 每週按5天安排教學,周學時總量見課程設置表,每學時平均爲45分鐘。進一步下放課程自主權到學校,鼓勵學校根據學科、課型等積極開展長短課、大小課相結合的課程實驗,周總學時時長不得超過相應年級規定的學時總量。如:一年級不得超過1170分鐘(26學時×45分鐘)。

第七條 各學科平均應有不低於10%的學時用於開設學科實踐活動課程,在內容上可以某一學科內容爲主,開設學科實踐活動,也可綜合多個學科內容,開設跨學科綜合實踐活動;在學時上可與勞動技術、信息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統籌使用,也可以與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統籌使用。學科實踐活動課程由區縣、學校具體統籌安排,要做到因地制宜、靈活多樣。

第八條 一至六年級課程原則上分類集中安排,如:語文、數學、外語、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科學學科等課程可集中安排在上午進行,爲學生創造更多自主探究的時間和空間。晨會、班隊會、少先隊活動等,由學校在學校自主學時內安排。

第九條 一至六年級要在課內留有作業時間,低年級作業要在課內完成,不得佈置課外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形式課外作業一週佈置一次,教師應全批全改。實踐類課程中,鼓勵小學各年級佈置跨學科、跨年級的綜合類、探究類作業。

三、綜合性課程的開設及選擇

第十條 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歷史與社會、科學、藝術等課程爲綜合性課程。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以及小學階段的科學均爲必修課程。歷史與社會、初中階段的科學、藝術爲選擇性課程。學生可以在綜合性的歷史與社會及分科的歷史、地理之間選擇,在綜合性的科學及分科的物理、化學、生物之間選擇,在綜合性的藝術及分科的音樂、美術之間選擇。

第十一條 選學科學、歷史、地理,可相應減少地理課程中的自然地理內容。選學歷史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則應參照地理課程標準增加自然地理內容。

四、綜合實踐活動課程

第十二條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是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必修課,包括學科實踐活動、信息技術、勞技、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等。旨在使學生通過親身實踐,綜合培養人文、科學素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交流與合作的能力、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要讓學生有適當的勞動體驗,通過出出力、流流汗,培養學生正確的勞動價值觀。

第十三條 學科實踐活動課程的開發和實施,要避免用學科教學內容簡單替代,要突出實踐性、探究性,儘量依託參觀、調研、製作、實驗等形式,要逐步形成學科內綜合以及跨學科多主題、多層次(知識類、體驗類、動手類、探究類等)的系列課程。

第十四條 學科實踐活動課程由市、區縣、學校三級採取1:2:2的模式共同組織落實,形成包括課程目標、課程主題、課程內容、課程實施、課程評價在內的完整課程體系。市級建設課程佔學科實踐活動總學時的20%;各區縣、學校參考市級模式,結合實際建設的課程分別佔學科實踐活動總學時的40%。

第十五條 學科實踐活動課程要充分利用中小學生社會大課堂實踐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館、科技館、展覽館、紀念館、企業、社會團體等社會單位資源,支持區縣、學校和社會資源單位合作開發實施,鼓勵廣大社會資源單位積極參與。

第十六條 學科實踐活動可採取如下形式與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統籌安排:一至八年級每學期15周、每週半天(3學時),校內外共同實施,每學期組織5次(共15學時)校外實踐活動(市級1次,區級2次,校級2次)、10次校內實踐活動(共30學時)。

第十七條 在七、八年級開展“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滲透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等學科知識和能力培養,重點提高學生的科學探究能力。引導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館、企業、社會團體等社會資源單位參與開發、實施“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課程,市級、區縣做好社會資源單位課程開發實施的管理和服務。建立“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課程的資源准入、選課、記錄、評價、認定機制。

第十八條 學校安排七年級每週1學時、八年級每月1至2學時開展“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指導課,指導學生在校內外開展小實驗、小製作等活動,組織做好學生“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課程學習情況的認定填報,有關情況作爲中考動手實踐類成績的計入依據。

五、地方課程、校本課程

第十九條 地方課程是由市、區縣開發的在本區域範圍內統一開設的課程,其中市級地方課程含專題教育綜合課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書法、中國夢、職業生涯、我們的城市、我愛北京等。校本課程是由學校自主開發實施的課程。

第二十條 專題教育綜合課程整合毒品預防、預防艾滋病、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安全和自救互救教育、健康教育、禮儀教育等專題,上述原分設的專題課程不再單獨實施。專題教育相關主題可結合相關學科整合實施。

第二十一條 要結合實際切實加強少先隊教育的實效性,鼓勵與各學科融合,採取實踐育人的方式,在地方、校本課程中統籌安排少先隊教育學時。

第二十二條 市級地方課程一至八年級每週安排1學時;區縣級地方課程、校本課程,一至九年級每週共安排1學時,具體由各區縣統籌安排。地方、校本課程要充分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特色開發和實施。鼓勵區縣和學校不斷豐富課程資源,增強學生對課程的選擇權,滿足學生個性化的學習需求。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 體育與健康課程要深入貫徹“健康第一”的原則。各區縣和學校要充分利用體育學時、早操、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等形式,切實保障中小學生每天體育鍛煉時間不低於1小時。

第二十四條 本課程設置表適用於六三學制的學校,五四學制的學校可參照調整。九年一貫制學校,可在區縣教委指導下,加大對各學段間課程的統籌力度。

  【2016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2】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經國務院同意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我部決定從2001年秋季起進行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工作。現將供實驗區使用的《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並根據實驗區的實際制定具體的課程實施計劃,精心組織實施。對實驗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反饋到我部基礎教育司。

根據《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構建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的要求,設置義務教育階段的課程。課程設置應體現義務教育的基本性質,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適應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發展的要求,爲學生的持續、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一、培養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體現時代要求,使學生具有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熱愛社會主義,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和革命傳統;具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意識,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逐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社會責任感,努力爲人民服務;具有初步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科學和人文素養以及環境意識;具有適應終身學習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壯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養成健康的審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