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工作制度 規章制度
一.學生會幹部產生制度
1、學生會主席團採取自由競選的機制,由院領導決定其任免。
2、學生會各部的人員設置:部長由主席團確定,各部門內部人員由部長自行組閣,且有罷免權,並報請主席團批准。
3、班委會由全班同學直接選舉產生,選舉結果須上報院學生會以備留檔。
4、學生會每年換屆一次,學生會主席團、部長分別來源於大一、大二,也可在大三年級中挑選個別作爲主席團成員,每年開學初挑選大一新生做爲幹事,考察期爲一個月,符合的人員由主席團審批,上報輔導老師,經同意後方可成爲正式的學生會成員。
二、學生會工作人員守則
1、刻苦學習,正確地處理好學習與社會的關係,不斷提高思想覺悟、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2、謙虛謹慎,嚴於律已,密切聯繫同學。
3、廉潔奉公,不謀私利,代表同學們利益,全心全意爲同學們服務。
4、接受同學們監督,抵制不正之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主動客觀地對學生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6、自覺遵守《學生會章程》及學生會各項條例制度。
7、積極參加所在部門及總會其他部門活動,並積極維護學生會的形象和聲譽。
8、在工作中積極主動,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工作,服務廣大師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利益。
三、會議制度
1、學生會實行例會制度
(1)學生會定期召開主席團例會,學生會例會,彙報和交流各部的工作。
(2)學生會各部定期召開會議,每次會議的會議記錄需要上報主席團,並且交祕書處一份備案。
(3)學生會例會定爲雙週週一晚上19:00,地點爲二教505。
(4)根據工作需要,學生會主席團、學生會各部可召開會議,將具體時間報學生會祕書處備案。
(5)學生會各級各種會議都須作會議記錄,並報學生會祕書處備案。
2、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務必嚴守會場紀律,不得交頭接耳,或看與會議無關的資料、書籍以及手機、mp5等,對通訊工具進行消音或關機處理,不得在會議進行期間,頻繁進出會議室,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2)在會議期間,如果被領導,老師,主席因紀律問題點名提出批評的,按照通報批評處理,並且由祕書處做好備案,年終考評時作爲依據。
3)未能出席主席團會議和部長會議者,須事先向主席請假。遲到或早退者應在會後兩天內向祕書處遞交書面說明,未交或遲交說明的視爲一次缺席。
4)無故缺席累計二次者,取消評優資格;無故缺席累計三次者,視自動退出學生會,由學生會主席團做出辭退決定,並及時上報院學生會和院分團委。
5)無故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取消評優資格;無故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視自動退出學生會,由學生會主席團做出辭退決定,並及時上報院分團委。
6)遇到特殊情況,學生會主席有權安排主席團特別會議就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四、工作佈置、檢查和總結制度
1、各職能部門的具體工作制度由各部長負責制定並實施.
2、各職能部門在開展活動中所遇到的問題,由主管主席負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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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職能部門因開展活動需要所寫的海報,要由部長起草,經主管主席同意後交由宣傳部抄寫,寫完後,底稿交由祕書處統一存檔,注意將海報提前三天交於宣傳部。
4、各職能部門在開展活動前須遞交活動策劃書,計劃應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針,內容應包括名稱、時間、地點、人數、活動開展的經過、目的及意義,同時必須寫明各項及預期費用,各計劃須報主席團覈准,並向學生會委員會通報。
5、各職能部門在開展活動之前需要做好策劃,編寫並複製四份策劃書。上交主管副主席兩份,交祕書處一份,自留一份。
6、對工作進展情況,主席團組織檢查、考究工作。
7、中大型活動結束後,負責部門需進行民意調查,收集反饋信息,並做書面總結。
8、每學期末,學生會各部應向學生會提交工作總結,覈准後,應總結學期工作。
9、以上所有書面材料由祕書處分類收集,整理存檔,備案。重要的文件應交由主席團、輔導員。經審覈合格後進行保管,相應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資料修改、覈查。
五、財務管理制度
1、學生會經費歸院學生會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佔爲私有。
2、學生會經費在學生會主席的監督下由主管副主席統一支付、管理。
3、辦公室每月向主席團公佈經費作用情況。
4、各部門每次活動前,應向主席團上報詳細經費作用計劃書。申請時須說明活動名稱、時間、活動負責人、經費用途。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申請的,要在活動開展後的兩天內說明情況。不申請者不予報銷。批准後,由辦公室存檔。
5、活動經費的憑證一般使用正式發票,在發票背面寫清活動名稱、時間、經手人簽名。對不能開正式發票的購品應出據書面證明,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經手人簽字。
6、經費使用應本着節約的原則,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處置,如有違反,視情節予以處罰。
7、學生會所用費用應由發票持有者持發票到祕書長處登記,報銷。
8、學生會主席團,對任何使用經費的單位,個人都有了解使用情況的權利。
9、經費的使用應做到認真預算,厲行節約,妥善保管,規範結賬。
六、辦公室及財物的使用制度
1、學生會辦公室的使用權屬學生會所有,其它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2、學生會一切財物的使用權屬學生會所有,其它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3、學生會一切財物由祕書處保管,由主管主席統一安排各部使用。
4、興辦活動需使用學生會器材時,到祕書處登記記錄,事後歸還原處。
5、因財物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失的,由直接負責人照價賠償。
七、學生會獎懲制度
1、學生會紀律處分制度
(1)對不服從調配、未完成任務或負有一定事故責任的學生會幹部、幹事,經學生會主席團審議,並報院團委批准,分別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警告處分、留職查看、降職等處分,情節嚴重的,報請學生會主席團會議,給予除名。 (2)凡在職期間被給予處罰的幹部、幹事一律取消該學年度的評先資格。
(2)對部長級以下幹部、幹事處分由部長申請,主管副主席批准。
(3)對部長級以上(包括副部長級)幹部的處分,須由主管副主席申請主席團通過,並向學生會委員會通報。
(4)所有處分均由祕書處整理備案。
(5)處分時間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獎勵制度
(1)學生會對各級幹部幹事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均予以獎勵,獎勵分爲口頭表揚、通報、表揚、評選優秀學生幹部。
「 1」 「 2」 「 3」
(2)學期中給予學生會內部表揚,學年末授予“優秀幹部”或“優秀幹事”稱號。
八、文檔管理制度
1、各部門和各活動項目的工作計劃和總結是本會文檔的重要組成部分。
各部門應在每學期開學兩個星期內把學期(學年)工作計劃送檔,應在每學期最後兩個星期前把學期(學年)工作總結送檔。我會主辦的各活動項目的承辦單位應在活動項目結束後一個星期內把活動項目的計劃和總結一併送檔,送檔的資料須是祕書長認可。
2、送檔的資料應做到格式規範、內容完備、條理清楚,手寫的應用碳素墨水工整謄寫。
3、主席團成員可直接查閱文檔,其他人員在上述幹部在場時可以查閱文檔。
4、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檔的,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要求繼續使用的,應辦理續借手續。經辦人應作借出登記,歸還時撤銷登記。借用人在日用過程中應保證文檔完好無缺,到期歸還或續借。如有遺失,視所借檔案的重要程度給予相應處分。
5、每學期末,文檔管理部門應清點文檔,保證各文擋完整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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