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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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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下面是本站爲大家提供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歡迎參考。

2016年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 工作方案【第1篇】

爲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全省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廣豐區教體局廣教安字【2016】1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從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全面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機構建設

成立廣豐信息技術學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小組:

組長:葉小芬

副組長:葉先田

成員:俞碧輝 吳 蘇 黃義飛(兼任學校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主任) 鄧 偉 席 康 呂 平 周值文 全體班主任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分爲兩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5月--7月

1、成立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制訂學校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2、在6月3日教師例會上,組織全體教職員工深刻學習領會省教育廳、區教體局文件精神,學習相關校園欺凌案列,明確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3、6月6日晨會舉行“杜絕校園欺凌,建設和諧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啓動儀式。

4、組織教職員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5、開展專題教育:(七個一專項教育活動)

(1)、進行一次法制教育。

(2)、利用廣播、宣傳櫥窗、校園微信公衆平臺等媒介,廣泛開展品德、心裏健康和安全教育。

(3)、開展一次家訪活動。要求教師深入學生家庭進行家訪,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目的意義告知家長,加強家校聯繫,共築反欺凌的銅牆鐵壁,形成羣防羣治的良好局面。

(4)、各班級進行一次全方位的矛盾排查,做好資料記載,有效的進行糾紛、矛盾化解,將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

(5)、各班級開好《我們同是一家人》的主題班會。

(6)、在《廣信大講堂》上開展《珍愛生命》主題講座。引導學生遵章守紀、文明有禮、拒絕欺凌,共建美麗和諧校園。

(7)、開展一次“校園欺凌”專項督導活動。

6、完善規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員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7、加強預防工作。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通過設立校園欺凌舉報箱、匿名問卷調查、學生訪談、同學舉報、調看監控錄像、教師與家長報告等方式瞭解掌握校園欺凌的真實情況,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8、及時有效處理。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二)、第二階段:9月——12月。

學校將對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書面報告並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1、學校自查,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將自查工作報告與9月15日前上報區教體局綜治辦。

2、資料彙總、分類歸檔,以備市、省級督查。

  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 工作方案【第2篇】

近年來,全國各地發生不少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爲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及省教育廳《關於轉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的通知》(魯教督〔2016〕21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引導廣大中小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法紀觀,增強守法意識、守紀意識,爭做遵紀守法模範學生,培養廣大學生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的友善意識,爲建設平安、和諧校園營造良好氛圍。

二、治理範圍

全市中小學校。

三、治理內容

(一)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行爲。

(二)學生之間,蓄意以強欺弱、以多欺少,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行爲。

(三)學生之間,蓄意相互勾結、拉幫結派,形成勢力,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行爲。

四、具體措施

(一)迅速組織部署。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接到本通知後,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定本地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組織所屬學校認真實施,並加強檢查和指導。

(二)開展專題教育。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集中指導本縣區中小學校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主動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或法制副校長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學生集會、家長會、微信公共平臺、校園網、校內電子屏、宣傳欄等形式,宣傳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假期前和開學後,各中小學校要召開一次專題主題班會、舉辦一次專題升旗儀式、組織一次專題講座,集中向師生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及預防措施,不斷推進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三)完善治理措施。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指導本縣區中小學校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制定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輔導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輔導和疏導;要設立校園欺凌舉報信箱,公佈學校學生救助電話或校園欺凌治理舉報電話並明確負責人,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凡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四)組織自查自糾。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各中小學校安排治理工作,暑假前,要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對校園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臺賬,要對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各中小學校自查的基礎上,結合普查情況形成縣級自查報告。各中小學校自查報告要於2016年9月15日前同時上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基礎教育科;各縣區自查報告要於2016年9月30日前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局直屬各學校直接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教育局將於2016年10月,組織有關科室對各縣區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