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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幼兒園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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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風乾物燥,氣候寒冷,節慶活動多,燃放煙花爆竹多,火災風險劇增。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尤爲很重要。下面本站網爲大家提供了工作方案,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6年幼兒園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2016年幼兒園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一:

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5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15〕104號)要求,爲進一步提高幼兒園火災防控能力、提高幼兒園消防安全意識、確保幼兒園的財產安全,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全國“兩會”結束。

二、組織領導

組長:顏豔容(園長)

副組長:侯小紅(安全管理員)

組員:全體教職工

三、實施工作

幼兒園召開專門會議,逐級動員部署,落實工作任務、責任、措施。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由負責人蔘與的冬季防火工作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

(一)開展對用電用火設施的檢查,清理違禁電源、電器設備,嚴禁安裝設置不符和消防要求的用火、用電設備,消除火災隱患。

(二)清查具有火災隱患的部位。對於存在有消防安全問題的部位,學校及時研究並落實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時解決不了的要派專人負責看守,並及時上報。

(三)加強對消防設施的檢查工作。防火通道、樓梯、走廊等要暢通無阻;消防器材和滅火設施是否過期,併合理擺放;

(四)加強對用火用電行爲的消防安全管理,將容易發生火災或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如倉庫、電腦室、食堂、寢室、學校死角地帶等場所實行嚴格管理。

(五)加強教室,寢室等教學活動場所的用電管理,教師每天都要對班級進行安全巡查,離園前要關注是否有關閉電源或電器等設備,以防電線老化走火。

(六)加強消防安全教育。以不同的形勢每月開展兩次以上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對幼兒進行消防知識,滅火技能和應急情況下的自防、自救、自護和互救能力的教育;開展用電用火崗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七) 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活動。開展一次疏散演練活動,進一步提高師生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護能力。

(八)加強重大節假日、雙休日、重要活動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嚴格落實火源、電源管理職責。

(九)開展以“查火災隱患,保家校平安”爲主題的中小學(幼兒園)2015年“119消防專題教育”活動。落實省教育廳《關於組織開展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2015年“119消防專題教育”活動的通知》(閩教安組辦〔2015〕26號)精神,精心組織,加強督促指導,充分利用“學校安全教育平臺”(),紮實開展消防專題教育活動,將活動落實到每一個班級、每一個家庭。每一名幼兒。

四、總結工作:在自查整改階段結束後,及時改進總結。

  2016年幼兒園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二:

一、工作目標

以“平安校園”創建爲載體,以“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爲總體目標,全面貫徹落實省、市消防安全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高師生消防意識和學校防控火災能力,確保教育系統消防安全工作穩定可控,實現“零”火災。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級(2016年10月26日-11月2日)

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組織機構,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改階段

1、學校自查(2016年11月3日-7日)

按照方案要求,認真做好學校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配齊、配足消防器材,更換維修過期滅火器,安裝補充應急照明設備,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2、中心校(學區)督查(2016年11月8日-11日)

各中心校(學區)組織骨幹力量對轄區內所有學校幼兒園(含已審批民辦)進行火災防控專項督查,對發現的突出問題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和跟蹤落實,並以文件形式進行通報。

(三)教體局督查(2016年11月14日—學年結束)

市教體局組織人員對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火災防控工作進行督查,對安全意識淡漠,火災防控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

(四)總結驗收階段(學年結束前一週)

對本單位的火災防控工作進行全方位分析回顧,查找工作漏洞,總結工作經驗,肯定工作成績,及時形成工作總結材料上報市教體局。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單位要針對本轄區各學校存在的消防隱患再次進行研判分析,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實驗室、食堂、教師宿舍及在建工地等場所,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制度是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防火檢查、巡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電器線路、燃氣管路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等必要內容;

2、依法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求熟知消防安全職責,掌握相關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要在責任區進行公示。

3、學生食堂、教師宿舍嚴禁使用液化氣鋼瓶,已經使用的要求必須在10月底前停止使用;並按規定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其中:學生竈要求20平方1具,教學樓、教師宿舍、學生宿舍區域每層不低於4具,全部按規定置於室外,嚴禁鎖於室內),要求完好並在有效期內。

4、規範電動車充電,嚴禁在室內、樓道內、宿舍內和私拉亂接電線充電。各單位根據需要可設立電動車充電棚、充電樁,未設置充電裝置的學校,嚴禁在校園內對電動車進行充電。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無被佔用、堵塞、封閉以及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情況,場所門窗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建築物周圍消防車通道是否被佔用、堵塞、封閉;

6、室內消火栓、滅火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等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場所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電氣線路的安裝是否符合要求;

7、各消防重點學校(寄宿制)是否按規定設置微型消防站,每個學生宿舍是否按規定設置獨立感煙報警裝置。

8、嚴禁使用彩鋼房及其它存在的不安全隱患。

(二)全面加強消防安全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