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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報告 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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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報告 工作報告


根據(國發〔2003〕15號)《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精神,《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小組經過緊張有序的工作,籌建工作已基本結束,總體上具備了開業的各項條件。現將籌建工作報告如下。
  一、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過程
  義烏市農村合作銀行是在原義烏市信用聯社的基礎上於2003年11月開始籌建的,在義烏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密切關注和全程指導下,歷時近一年時間基本完成了籌建工作。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義烏市信用聯社被確定爲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單位後,義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由市長吳蔚榮任組長,副市長王奎明、朱江龍任副組長,有關職能部門爲成員的義烏市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領導小組。抽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一名業務骨幹組建改革指導小組,指導、協調義烏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4月26日,成立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籌建工作,爲改革的順利推進提供了組織保證。
  (二)認真研究,制定方案。市改制領導小組根據(國發〔2003〕15號)《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並結合義烏市實際,制定了《義烏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於3月12日上報浙江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4月6日獲得批准。 4月27日,義烏市政府召開了全市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會議。至此,義烏市農村信用社改革全面啓動。
  (三)全面開展清產覈資。根據《浙江省農村信用社清產覈資工作指導意見》,義烏市農村信用社於2004年2月10日開始清產。在信用社自查的基礎上,聘請具有評估金融企業資質的金華安泰資產評估公司、金華安泰會計師事務所,對義烏市農村信用聯社和下轄農村信用社的全部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進行清查。4月底,清產覈資工作結束,並形成《義烏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清產覈資報告書》和《義烏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淨資產確認書》。經義烏市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信用聯社和金華安泰會計師事務所三方確認,並通過金華銀監分局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的驗收。
  (四)認真細緻,做好各項具體的籌建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籌建方案。根據《浙江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批覆書》關於同意組建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的意見,按照《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結合《義烏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研究制定《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方案》和《義烏農村合作銀行可行性報告》等有關籌建材料。
  二是召開原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4月下旬,義烏農村信用聯社及所轄農村信用社分別召開原社員代表大會,並完成以下幾項工作。(1)審議通過取消自身法人資格,與聯社及其下轄各信用社合併,組建成立義烏農村合作銀行,所有債權債務由合併組建後的義烏農村合作銀行承繼。(2)審議通過原信用社社員股金清理方案。(3)授權委託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小組向銀監機構提出合併組建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的申請。
  三是全面清理原信用社社員股金。對於原信用社社員股金,分四類情況處置:一是對願意入股義烏銀行的社員,自然人股將股金額增資至1000元、法人股將股金額增資至10000元,作爲義烏銀行的資格股。二是對不願入股義烏銀行的社員,股金予以同額清退。三是對既不願增資又不願退股的,將股金統一轉入專戶集中管理。列專戶管理的股金,只享受分紅,不享受股東的其他權利。四是以生產隊名義入股的股金,原則上予以清退;不願清退的轉入專戶集中管理。列專戶管理的股金,只享受分紅,不享受股東的其他權利。上述方案經聯社及各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4月28日,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小組與各農村信用社聯合發佈公告,4月28日—5月10日,全面開展農村信用社股金清理工作。據統計,2003年末實際應清理股金24676戶、5781.2萬元,已清理21310戶、5779.3萬元,佔應清理戶數的86.36%、佔應清理股金的99.97%,未清理股金3366戶、19559.3元。
  四是確定股金募集方案和募股對象,發起設立農村合作銀行。義烏市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嚴格設定入股條件,精心研究募股方案。爲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決定對義烏農村合作銀行股金募集的全過程實行公開操作,即:公開增資擴股方案和增資擴股指標,公開符合條件要求申請入股的法人、自然人名單,在《小商品世界報》上進行公告,並由銀監辦事處、紀委監察局、審計局組成入股資格審查監督組,負責對整個資格審查過程、結果進行全程監督。7月2日至7月9日,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小組對申請募集義烏農村合作銀行法人、社會自然人股金資格認定結果在《小商品世界報》上進行了公示。公示期滿,經義烏農村合作銀行資格審查監督組認定,符合募集義烏農村合作銀行法人股資格131家法人,社會自然人4749人,其中:重點客戶1666人、非重點客戶3083人。根據銀監會意見,義烏農村合作銀行以發起形式設立,符合募股條件的法人和自然人在自願的前提下於7月14日前簽訂了《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發起人協議書》,認購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的發起人股份,自願發起設立義烏農村合作銀行。
  五是及時上報籌建申請。上述各項工作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完成後,經浙江銀監局審覈同意,於8月4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報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申請,8月4日申請覈准。 9月9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下發了《關於籌建浙江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的批覆》,同意籌建浙江義烏農村合作銀行。
  六是完成籌建準備工作。籌建申請批覆後,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立即開展各項籌建工作,向發起人募集股份,起草章程(草案)、股東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和義烏農村合作銀行主要管理制度,選舉產生了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第一屆股東代表大會股東代表。今天,我們召開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並將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監事會第一次會議。至此,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的各項準備工作全面完成。
  二、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落實情況
  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小組經過周密計劃、精心組織,明確目標、認真實施、落實責任,在各方支持和努力下,如期完成各項籌建工作。
  (一)擬定了《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章程(草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經過充分醞釀、反覆推敲、完善,起草了《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章程(草案)》,內容包括總則、經營宗旨和業務範圍、註冊資本和股本構成、股東和股東代表大會、董事和董事會、監事會、行長、財務管理、終止與清算及附則等十個方面,對機構性質、股份、法人治理、經營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審議通過後將對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的組織與行爲、合作銀行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係具有指導和約束作用。
  (二)股份已經募集到位。由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共募集股本總額爲30071.2萬元,其中資格股 11714戶、1282.1萬元,佔總股本的4.26%,(其中企業法人資格股123戶、123萬元,社會自然人資格股10737戶、1073.7萬元,員工資格股854戶、85.4萬元);投資股28789.1萬元,佔總股本的95.74%。(其中企業法人股8979萬元,佔總股本的29.88%;社會自然人股12440.3萬元,佔總股本的41.36%;銀行職工股7369.8萬元,佔總股本的24.5%)。金華安泰會計師事務所對股東資格進行審查和驗資,並出具了《浙江義烏農村合作銀行股東資格審查報告》和《浙江義烏農村合作銀行驗資報告》。
  (三)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一是建立股東代表大會。按照合作銀行有關股東代表組成比例的規定,選舉產生農戶及農村工商戶股東代表22名,企業法人股東代表14名,職工股東代表14名,共計50名股東代表組成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第一屆股東代表大會。這次股東代表大會代表,是根據《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和《義烏市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精神,由入股自然人和法人選舉產生,其中企業法人和社會其他自然人的股東代表候選人由各信用社推薦,籌建工作小組審覈,並徵求鎮(街)黨政領導以及市政府、人大、政協、計生、公安、稅務等部門意見後,提出股東代表候選人名單,以鎮、街爲選區選舉產生;職工股東代表設14個選區,由職工股東提名股東候選人,經聯社黨委審覈報籌建工作小組確認,提交各選區選舉產生。在確定候選人時,社會自然人包括農戶、農村工商戶代表;企業法人注重行業分散;職工包含了高級管理層、中層以及各個不同崗位員工,具有較全面的代表性。本次選舉產生的50名股東代表,其中黨員代表 名,佔代表總數的 %;大專以上學歷代表 名,佔代表總數的 %;中級職稱以上的 名,佔代表總數的 %;女代表 名,佔代表總數的 %。
  二是建立董事會監事會。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第一屆一次股東代表大會將選舉產生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第一屆董事會和第一屆監事會,期間將召開的一屆一次董事會和監事會會議,將分別選舉產生擬任董事長和監事長。根據《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和《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章程(草案)》,第一屆董事會成員共13名,農戶、企業法人、職工和獨立董事的比例爲4:4:3:2;第一屆監事會成員共7名,職工監事2名,企業法人、社會自然人監事5名;獨立董事2名,正在考察之中,準備今後在符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章程(草案)》規定條件的前提下,選聘在金融管理方面有較高造詣的教授、專家擔任。
  三是組建經營班子。義烏農村合作銀行一屆一次董事會,將聘任擬任行長、副行長和財務、信貸、稽覈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經營班子。
  (四)擬定機構設置方案和高級管理人員配備方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總部設辦公室、人力資源部、信貸管理部、風險管理部、市場經營部、計劃財務部、會計結算部、稽覈保衛部、國際業務部、企業文化部等10個職能部室,分支機構在原有獨立覈算農村信用社的基礎上,結合區塊經濟的發展規劃,擬設營業網點73家,其中1家營業部、38家支行、34家分理處,分別爲營業部、賓王支行、長春支行、春江支行、梅湖支行、稠城支行、大橋支行、城中支行、江濱支行、商城支行、城北支行、城站支行、陳塘支行、福田支行、下駱宅支行、尚經支行、荷葉塘支行、江東支行、青口支行、九聯支行、稠江支行、楊村支行、江灣支行、後宅支行、城西支行、東河支行、夏演支行、上溪支行、吳店支行、義亭支行、佛堂支行、赤岸支行、蘇溪支行、大陳支行、廿三裏支行、北苑支行、前洪支行、柳青支行、凱吉支行、香港城分理處、商貿分理處、長江分理處、廣南分理處、徐江分理處、東江分理處、繡城分理處、錦都分理處、官塘分理處、鵬城分理處、湖門分理處、塘李分理處、新涼亭分理處、杭疇分理處、王阡分理處、畈田朱分理處、新世紀分理處、合作分理處、田心分理處、王宅分理處、塔山分理處、倍磊分理處、毛陳分理處、東朱分理處、毛店分理處、溪南分理處 、巧溪分理處、聯合分理處、楂林分理處、東塘分理處、華溪分理處、中新街分理處、羣星分理處、城東分理處。
  義烏農村合作銀行擬配備高級管理人員 名,其中董事長1人,監事長1人,行長1人,副行長2人;財務、信貸、審計部門負責人各1名,營業部、支行正、副行長78人。義烏農村合作銀行配備從業人員864人,具有從事過1年以上金融工作的人員佔98%以上,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約佔14%,大專學歷人員約佔60%以上,中專學歷人員約佔17%,中專以下學歷人員約佔9%。從業人員中,經濟類專業從業人員約佔23%,法律類專業人約佔0.1%,計算機類專業從業人員約佔0.6%,財會類專業約佔28%,其中專業人員約佔53%。
  (五)擬定主要管理制度。籌備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銀行經營管理、風險控制的要求,起草了《義烏農村合作銀行股東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義烏農村合作銀行董事會議事規則》、《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職責》、《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職責》、《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職責》、《義烏農村合作銀行行長辦公會議制度(草案)》以及《義烏農村合作銀行信貸管理責任制實施辦法(草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貸款操作規程(草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抵債資產管理辦法(草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財務管理辦法(草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會計基本制度操作規程(草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稽覈工作管理規定(草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安全保衛工作實施辦法(草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草案)》、《義烏農村合作銀行員工聘任聘用管理辦法》等主要管理制度,將分別在一屆一次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上審議通過。
  (六)制定了經營方針及發展規劃。義烏農村合作銀行將堅持“以市場爲導向、以客戶爲中心、以效益爲目標”的經營理念,堅持“質量第一、穩健發展”的經營方針,進一步突出信貸支農這一工作重點,力爭辦成功能齊全、業績優良、運營安全、服務優質的股份合作制社區性精品銀行。具體目標是,至2006年末,總資產達到 億元,總負債達到 億元,存款規模達到160億元,貸款規模達到115億元左右,2004—2006年,分別實現利潤1億元、1.3億元和1.6億元,不良貸款分別控制在2.0%、1.8%和1.5%以內,農業貸款分別達到6.5億元、8億元和9.45億元,佔各項貸款分別爲7.2%、7.8%和8.22%。經營方針符合《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號)精神,發展計劃切實可行,特別是能夠充分保障支農信貸,達到“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改革目的。
  三、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主要體會
  (一)領導重視、部門配合。義烏作爲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先行試點,各級領導非常重視和關心。銀監會、省政府和省聯社領導多次到義烏視察和調研,聽取有關改革工作的情況彙報,提出了改革工作的時間要求,對改革工作進行細緻的部署,並對改革中碰到的問題和困難進行認真的研究,提出瞭解決意見。金華銀監分局、省聯社金華辦事處對籌建工作全程予以深入指導、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把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聽取籌建工作的情況彙報,對籌建工作進行細緻的部署,人大、政協、紀委也高度重視和支持,確保了籌建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市財政、工商、城建、土管、稅務、人勞、審計等部門對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的組建工作給予了極大的重視和支持,在政策把握上給予積極地指導,爲籌建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了保證。
  (二)積極穩妥、嚴謹規範。爲切實把握改革原則和政策,嚴格按照國務院和銀監會的規定籌建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小組及辦公室先後召開會議數十次,特別是增資擴股方案、股金募集方案和股東資格認定方案,在充分醞釀、統籌考慮的基礎上,幾易其稿,最後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並向人大、政協作了彙報。
  (三)加強宣傳、營造環境。重點宣傳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所作的貢獻,取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市政府專門召開了義烏市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會議,全面部署義烏的改革試點工作,動員各級各部門支持這次農村信用社改革。通過宣傳,各鎮、街道,各部門對改革高度重視,廣大原信用社社員和客戶也對改革予以理解和支持,使信用社的業務經營活動得以正常開展。
  四、下階段工作安排:
  一是積極做好開業準備。收集、整理、裝訂開業申報材料,於 月 日前報送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待銀監會批覆後,憑新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向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申領營業執照。並立即召開成立大會,正式開業。
  二是抓緊完善機構設置。根據義烏農村合作銀行的經營管理職能,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適當調整”的原則,對分支機構進行適當重組,達到既確保安全經營、又促進業務發展的目的。
  三是儘快完成高管人員和部門負責人聘任工作。按中國銀監會審覈批准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辦理高級管理人員和重要部門負責人的聘任手續,到崗履行職責。同時加強人員培訓,使合作銀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儘快適應新環境、新制度。
  四是切實加強風險控制。按照內控先行的原則,對現有的規章制度作進一步修改完善,明確落實決策班子、經營班子在經營中的風險防範責任,使義烏農村合作銀行更好地適應新體制的新要求,爲打造現代金融企業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