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工作報告 > 2016公務接待檢查自查報告

2016公務接待檢查自查報告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99W 次

以公務接待厲行節約爲主線,緊緊抓住創新管理和深化改革這兩個“治本”之策,力求根治公務接待頑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費”。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6公務接待檢查自查報告,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2016公務接待檢查自查報告

  【2016公務接待檢查自查報告1】

爲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個嚴禁”要求,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公務接待“三嚴四禁”制度,市紀委於2016年2月2日會同工商、稅務等部門開展了全市各單位公務接待專項檢查活動。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檢查組檢查了我市各大酒店2015年12月份以來的酒席預訂記錄和接待發票開具記錄。從檢查結果來看,大部分單位能認真執行公務接待“三嚴四禁”相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公務接待制度,能較好地落實相關規定。同城接待現象和年末在各大酒店接待的次數明顯下降;一些單位自覺及時退訂了各類茶話會、年夜飯等酒席;單筆接待數額大幅下降。但仍然存在一些違反規定的問題。

  二、存在的問題

(一)公務接待中存在單餐高額消費和上高檔菜餚情況。檢查中發現個別單位仍然存在高額接待的情況。如發現市環境保護局出現兩筆單餐接待費用在4000元以上的記錄;個別單位存在高檔菜餚的現象,點了野生甲魚、大閘蟹等價格比較高的菜餚,如市土地勘察測繪隊的一筆接待菜單中出現“東海正宗野生黃魚”的菜品。

(二)以會務費的形式報銷公務接待費。個別單位違反《關於進一步加強會議管理的通知》(樂委辦發〔2015〕164號)規定,在星級酒店召開會議,且把接待費用在會議費中支出。如市環境保護局召開專家評審會議,將接待餐費以會務費發票支出;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舉辦全市流動人口傳染病管理工作培訓班,將接待餐費以會務費發票支出,市測繪院把多筆接待費用以會務費發票支出。

(三)存在個別同城接待情況。從檢查情況來看,未發現本市各部門、鎮(街道)之間的同城接待,但仍然存在接待溫州地區有關單位和本單位系統內部吃請的現象,如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城南街道新居民服務所、食品總公司等單位存在市域範圍內接待及單位內部人員到酒店吃請的情況,且費用超過工作餐標準。

(四)公務卡制度執行不到位。從檢查情況來看,大部分單位還沒有執行公務卡制度,公務接待沒有按照公務消費卡刷卡消費,實行一次一結算,存在簽單、賒賬的現象。

(五)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接待審批存在失管現象。檢查中發現,市測繪院、土地勘察測繪隊等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在接待費支出、審批等環節隨意性大,並且沒有實行公務接待費公示報告制度,主管部門也缺乏日常有效的監督。

  三、嚴肅紀律確保工作落實

“三嚴四禁”是我市去年推出的重大改革舉措,各鎮(街道)、各單位要把執行“三嚴四禁”作爲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好。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要充分認識執行“三嚴四禁”的現實性、必要性和艱鉅性,克服麻木懈怠、被動應付和走過場的思想,堅持把落實“三嚴四禁”作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覈。各級領導班子要進一步加強領導,率先垂範,帶頭執行“三嚴四禁”,自覺抵制和堅決制止違規行爲。

(二)進一步落實相關制度。嚴格按照“三嚴四禁”要求,認真落實溫州地區範圍內公務接待工作餐制度,加強機關食堂建設,完善內部管理。嚴格執行公務卡消費和公示報告制度,各單位必須在單位政務公開欄或局域網公開上月的接待情況並按要求報告,執行情況納入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內容;市紀委將會同財政部門適時組織對公務卡消費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市財政及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和其他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三公”經費管理和監督。

(三)進一步規範溫州地區以外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我市正處於大投入、大建設、大發展的關鍵時期,爭取上級政策爭持和改善發展環境的任務十分繁重,應當本着熱情、周到、節儉的原則,切實做好對溫州市以外來賓的接待工作,按照接待限額嚴格控制年度接待費用。

(四)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針對這次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市紀委已向有關單位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改正;對發現的違反“三嚴四禁”規定的行爲,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務接待管理的通知》(樂委辦發〔2015〕112號)規定予以責任追究。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和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要加大督查和監管力度,嚴肅查糾違規行爲,對違反“三嚴四禁”規定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016公務接待檢查自查報告2】

爲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和縣委縣政府十七條規定精神,進一步瞭解和掌握各鎮政府、縣直各單位2015年公務接待經費使用情況,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縣紀委抽調縣財政局、縣審計局和縣國庫支付局等相關工作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全縣11個鎮和23個縣直單位公務接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縣直機關單位公務接待經費使用情況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公務接待費開支情況整體上趨向規範,報賬手續完整合規。各單位2015年公務接待費用開支如下:縣發改局、縣水務局、縣畜牧局、縣社保局、縣民政局、縣綜合執法局、縣安監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縣計生局全年公務接待費用爲0元;縣國土局公務接待費用8219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3685元,公務接待住宿費4534元;縣住建局公務接待費用8150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0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接送專家機票費用8150元;縣科技局公務接待費用5511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5175元,公務接待住宿費336元;縣交通局公務接待費用3318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3318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縣林業局公務接待費用23796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20782元,公務接待住宿費3014元;縣人社局公務接待費用2335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1892元,公務接待住宿費443元;樂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務接待費用2300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2300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縣統計局公務接待費用5937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5937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縣海洋與漁業局公務接待費用8089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8089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縣民宗局公務接待費用26575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20195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拖欠公務接待用餐費6380元;縣商務局公務接待費用1700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1700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縣文體局公務接待費用1085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1085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縣司法局公務接待費用19194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19194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

  二、各鎮政府公務接待經費使用情況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各鎮政府公務接待費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報賬手續完整合規。2015年各鎮政府公務接待費用開支如下:九所鎮政府、佛羅鎮政府、萬衝鎮政府、志仲鎮政府全年公務接待費用爲0元;利國鎮政府公務接待費用21000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0元,拖欠公務接待住宿費21000元,補助食堂公務接待用餐費0元;黃流鎮政府公務接待費用36229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27363元,公務接待住宿費8866元,補助食堂公務接待用餐費0元;尖峯鎮政府公務接待費用39768元,其中拖欠公務接待住宿費12928元,補助食堂公務接待用餐費21340元,拖欠補助食堂公務接待用餐費5500元;鶯歌海鎮政府公務接待費用8750元,其中補助食堂公務接待用餐費8750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千家鎮政府公務接待費用20260元,其中補助食堂公務接待用餐費20260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抱由鎮政府公務接待費用23171元,其中拖欠公務接待用餐費17774元,拖欠公務接待住宿費5397元;大安鎮政府公務接待費用6568元,其中公務接待用餐費6568元,公務接待住宿費0元。

  三、被檢查單位1000元以上餐飲發票開具情況

被檢查單位1000元以上餐飲發票共開具24張,金額共127092元,開具情況如下:縣衛生局開具餐飲發票2張,金額共13600元,2張發票均爲兩期鄉鎮衛生院護理工作培訓班用餐,已按規定報賬。縣統計局開具餐飲發票7張,金額共47470元,7張發票均爲舉辦培訓班餐飲費用,已按培訓費用規定報賬。縣民宗局開具餐飲發票2張,金額共29705元,其中28600元發票1張,爲“三月三”培訓用餐;1105元發票1張,爲接待省民宗委工作組用餐,以上2張發票已按相關規定報賬。縣林業局開具餐飲發票10張,金額共20630元,其中3776元發票1張,爲全省森林防火考覈接待費;7800元發票1張,爲公益林培訓會議用餐;9054元發票8張,爲公益林檢查接待費;以上發票均已按相關規定報賬。尖峯鎮政府開具餐飲發票3張,金額共15687元,其中12999元發票1張,爲禾豐休閒農莊經手人誤開,與本單位沒有關係;其餘2張發票金額合計2688元,無法查證,疑爲個人開具,檢查組已督促本單位領導與財務人員若2張發票不合規,不準給予報賬。

  四、存在的問題

(一)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縣民宗局尚欠公務接待用餐費6380元,其中9月份欠2127元,11月份欠4253元。

(二)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抱由鎮政府尚欠公務接待用餐費17774元,其中4月份6427元,10月份11347元;欠公務接待住宿費5397元,其中6月份2471元,7月份2926元。

(三)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利國鎮政府欠公務接待住宿費21000元;尖峯鎮政府欠公務接待住宿費12928元,欠補助食堂公務接待費5500元。

(四)個別單位雖然公務接待費用賬面上減少了,但辦公經費、油料費、會議費、培訓費等其他費用有所增加,仍存在將公務接待費用以其他名目的形式進行報賬的情況。

  五、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鎮黨委政府、縣直各單位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和縣委縣政府十七條規定精神,加強對公務接待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用開支,按相關規定要求規範公務接待報銷行爲。

(二)縣財政局要儘快出臺相關規定,統一規範各鎮食堂經費開支。縣國庫支付局要加強對各單位報賬情況的審批和管理,對巧立名目違規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款旅遊等行爲一律不予以報賬。

(三)針對用辦公經費、油料費、會議費、培訓費等其他經費作掩護進行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款旅遊和違規發放津補貼的人員,縣紀委將嚴肅查處,同時追究相關財務人員的責任,對問題突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究黨組織及其領導者的責任。

(四)責成以上拖欠公務接待費用的單位儘快還清所欠款項,並於2016年2月4日前將欠款、還款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至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