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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情況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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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工作條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針對實踐中黨組設立條件不夠明確、範圍不夠統一、程序不夠規範等情況,在設立條件、設立範圍、設立審批主題、設立程序方面都作了明確規範。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6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情況自查報告,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2016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情況自查報告

  【2016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情況自查報告1】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指導,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並結合我辦工作實際,完善各項制度,狠抓責任落實,嚴格黨內生活,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通知要求,現將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彙報如下:

  一、機關黨組織設置情況。

我辦現有正式黨員12人(其中:在職11人;退休1人),成立機關黨支部一個,書記1人,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3人。黨組成員3人,一正兩副。

  二、貫徹落實《條例》情況

1、機關黨建工作責任落實情況。我辦始終把黨建工作放在首位,抓部署、抓安排、抓落實,有力地促進了責任制的落實。一是高度重視,堅持把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今年3月份我辦對全年黨建工作認真進行安排部署,明確了支部黨建工作職責。二是經常召開支部會,研究解決黨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支部書記爲第一責任人的黨建工作責任制。做到黨組織領導班子健全、結構合理、分工明確、責任落實,黨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體現。同時做到年初有計劃,年未有總結,完成黨報黨刊和其他學習資料的徵訂任務。四是把加強學習作爲推動黨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我們不斷創新學習方法,豐富學習內容,完善學習制度,重大專題調研等制度。廣泛開展內部交流,推動學習活動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進一步調動了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努力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載體,紮實推進學習型組織建設,進一步增強組織的創新能力和服務大局的能力。 五是機關持續深入改進作風情況。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認真貫制落實了關於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制度建設、加強作風建設,持續深入的開展了專項整治工作。

2、黨組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決策水平。狠抓“兩個學習”,提高班子素質。一是政治理論學習。組織班子成員帶頭參加學習,認真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始終與上級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業務知識學習。每個班子成員結合自身分管的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學習,班子成員的專業素質和領導水平得到了明顯提高,很快適應了自己所分管的各項工作,爲迅速打開全辦工作新局面奠定了素質基礎。

3、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班子的整體優勢。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認真落實各項民主制度,始終站在全辦的角度分析和決策問題,注重發揮班子整體優勢。堅持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班子成員會議,及時調度交流工作情況,重大決策充分聽取相關各方面的意見,確保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使辦黨組提高了決策水平,增強了凝聚力和號召力。

4、營造內部和諧,激發拼搏熱情。一是對辦黨組班子成員科學進行分工。黨組班子成員分工是否科學、合理,關係到全辦各項工作能否順利開展。因此辦黨組把其作爲首要大事來抓,對班子成員分管的機關科室進行了合理調整,確定每位班子成員的職責分工。二是對重要事項實行民主決策。對於人事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和重要事項等,都能做到事先徵求每位班子成員直至業務科室意見,然後交由黨組會研究決定;對於一些緊急工作和應急事項,能夠與有關領導商議後再做決策。同時還注重發揮班子成員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相信同志,適度放權,對屬於其負責的工作,讓他們放手大膽地去做,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能。

  【2016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情況自查報告2】

根據《中共xxxx局黨組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通知》和《中共xxxx局黨組關於轉發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通知》通知要求,我局黨組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召開黨組會議研究,並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的開展,對我局現有黨組設立、成員配備、工作規則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規範,現將清理規範情況報告如下:

  一、認真開展《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專題學習和研討

自8月18日接到《中共xxxx局黨組關於轉發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通知》(xxx黨組發〔2015〕x號)文件後,我局黨組第一時間將開展《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列爲黨組中心組8月28日的學習內容,除王紅柳副局長參加“訪惠聚”工作不能參加外,其他四位黨組成員均到場參加了學習研討了《條例》,各位黨組成員通過認真的學習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並將其記入了黨組中心組學習筆記中。同時把學習《條例》與正在開展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緊密結合,對照《條例》規定,深入查找黨組工作中存在的“不嚴不實”問題,進一步增強運用《條例》做好黨組工作的能力,準確理解《條例》主要內容和核心要義,在貫徹落實《條例》方面發揮好本局黨組的指導性作用。

  二、參照條例內容及要求,全面清理黨組設立、成員配備、工作規則等情況

(一)全面清理黨組設立情況

我局對照《條例》第二章設立,對我局的黨組設立情況進行了清理。我單位作爲中央垂管的行政機關,是經上級批准成立的黨組班子。

(二)黨組成員配備情況

我局2015年度領導班子成員爲6人,其中5名爲黨組成員,黨齡均超過3年;1名領導班子成員樊明琨黨齡1年,未進入黨組。我局黨組書記由本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付敏慶擔任,其他黨組成員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3名副局長和1名紀檢組長擔任,分別是王紅柳、於小雅、權飛和馬健。

(三)黨組工作規則情況

1.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九條,黨組應當認真履行政治領導責任,做好理論武裝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按要求完成落實,能夠堅決服從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

2.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十條,黨組討論和決定本單位下列重大問題:需要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下級單位黨組、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內部機構設置、職責、人員編制等事項;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我局黨組均不存在違反以上規定的情況。

3.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十一條,黨組應當貫徹黨管幹部原則,按照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完善幹部培養選拔機制,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從嚴管理監督幹部。黨組應當貫徹黨管人才原則,按照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於人才工作重要決策部署,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認真落實。

4.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十二條,黨組應當加強對本單位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工作的領導,重視對黨外幹部、人才的培養使用,更好團結帶領黨外幹部和羣衆,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按要求落實。

5.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十三條,黨組應當認真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其他黨組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內黨的建設工作。黨組應當加強對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工作的指導,支持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履行對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工作的領導職責。黨組應當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責任。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按要求落實。

6.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十四條,黨組及其成員應當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堅定理想信念,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按照規定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嚴格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各項規定,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切實增強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嚴格遵守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羣衆的監督。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按要求落實。

7.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十七條,黨組書記主持黨組全面工作,負責召集和主持黨組會議,組織黨組活動,簽發黨組文件。黨組書記空缺時,上級黨組織可以指定黨組副書記或者其他黨組成員主持黨組日常工作。黨組成員根據黨組決定,按照授權負責有關工作,行使相關職權。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按照要求執行和落實

8.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二十四條,黨組作出重大決策,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過集體討論決定。黨組討論決定人事任免事項,應當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按要求落實。

9.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二十五條,黨組議事決策一般採用黨組會議形式。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遇有重要情況可以隨時召開。黨組會議議題由黨組書記提出,或者由其他黨組成員提出建議、黨組書記綜合考慮後確定。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按要求落實。

10.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二十六條,黨組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黨組成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到會。黨組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應當在會前請假,對會議議題的重要意見可以用書面形式表達。黨組會議議題涉及本人或者其親屬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關黨組成員應當迴避。本局均能按要求落實。根據工作需要,召開黨組會議可以請不是黨組成員的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列席。會議召集人可以根據議題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批准其設立的黨組織可以派員列席黨組會議。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按要求落實。

11.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二十七條,黨組會議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進行充分討論。表決可以採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組成員半數爲通過。未到會黨組成員的書面意見不得計入票數。表決實行主持人末位表態制。會議研究決定多個事項的,應當逐項進行表決。黨組會議由專門人員如實記錄,並按照規定存檔備查。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按要求落實。

12.對照《條例》中的第三章職責部分第二十八條,黨組決策一經作出,應當堅決執行。黨組成員對黨組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黨組決策改變前應當堅決執行。黨組應當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饋機制,確保黨組決策落實。以上規定我局黨組均能按要求落實。

  三、以規範清理《條例》爲契機,完善各項工作制度,推動全局工作

我局黨組以此次清理規範活動爲契機,認真修訂完善了《黨組會議議事決策規則》,完善黨組決策和工作機制,相繼出臺黨組議事決策細則、“三重一大”集體研究、“黨政正職四不直接管”、重大事項公開及羣衆監督辦法等制度,以制度規範權力運行流程,保障民主集中制凝聚人心,積聚民智、科學決策作用的發揮。並對全局涉及黨組工作的各項工作制度進行了一次清理規範,從而達到了推動各項工作更好發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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