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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簡·愛》有感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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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說,我一年看了一本書,你是否對我嗤之以鼻,那麼反之,一本書我看了一年呢?你是否因此瞠目結舌,意思有什麼不同嗎?

讀《簡·愛》有感2000字

2017年,我真的就只讀了一本書。

“我的寫作生涯,都要歸功於《簡·愛》與《維萊特》。”這句話來自於2017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日裔英籍作家石黑一雄,他談到文學創作時的一段話。

我因此百度了作者,英國作家夏洛特.勃朗寧。我好奇的是,能影響到石黑一雄的,到底是何許人也。

幾年前,女兒買了一本書,就是《簡·愛》,我多年前是知道的。我之所以當時沒讀,是因爲,她告訴我這是一部關於愛情的小說。她那時上小學四年級,當然還沒到明白愛情的年齡,而我呢,恰恰過了探求愛情的熱情。

我從書架上拿出這本書,遺憾的是,我只是站在那裏看了開篇的名家導讀。我這個人有個毛病,就是非常不喜歡,專家們把一部作品與作者本人的前世今生連在一起,我不認爲作品中的人物要與現實對號入座,儘管我也相信,“藝術來源於生活,卻高於生活”這句名言。

單純地看文章不好嗎?

第一次讀《簡·愛》,是我寫了一篇第一人稱的小小說,我再一次從書架裏找到它。這次我看完主人公簡的童年。我把書鄭重地放到書桌上,並從抽屜裏拿出書籤,我這次下了決心,我要認真讀完這本書。

我讀書有個壞習慣,也不能說不好,我一直這樣子讀書,儘管女兒不苟同,就是粗讀。

因爲外國文學作品,我很喜歡,可能因爲中外文化差異,在譯文中,大概要尊重原著的原因,就會有繁瑣而冗長的對白,不知這麼說對不對,總之,我常常沒耐心看。

第一次粗讀。我關注了簡的個人成長過程,從小到大,通篇一口氣讀完。但卻把其他人物略過,我只是針對了簡,她的童年,悽苦的遭遇和瘋狂的反抗,後來到了寄宿學校之初的隱忍,當家庭教師一直到最後的逃離。結尾,我認真的讀了,因爲我潛意識希望,她的圓滿。

第二次粗讀。是因爲之前讀時,文中人名和地名不好記。我第一次讀時,只是按我的習慣,她舅媽,她表哥,寄宿學校那個男人,男主人,女管家……因爲一下子記那長長的名字不容易。這次我拿出紙筆,認真地按主次寫下那些人名地名,讀了幾遍,並不那麼難記,再讀還很順口了。

第三次粗讀。是之前忽略的長篇對話,外國人實在愛重複,也不像中文那麼直接。可這一次細讀後,我竟然惟妙惟肖地大聲朗讀,模仿早期看過譯製片的中國配音的腔調,心裏想着喬榛,丁建華,甚至童自榮。有時誇張得自己都捧腹大笑。

第四次粗讀。是我看到了卡片上寫下的那些名字,無論人名地名,看到哪個就去書中找哪個,分別瞭解那些人,那些地方。這一次細讀,有些人和地名深深印在腦海中,覺得桑菲爾德一定是比描寫的還要美麗和寧靜。那些名字會在我做任何事時,突然蹦出來,這樣,把一些不感興趣的人和地方淡忘,比如聖·約翰,對這個人竟然無感。

這幾次粗讀與細讀,其實已經過去了幾個月時間。

然後,我開始想鑽進簡的內心,之前忽略的聖·約翰,卻對見到聖·約翰前和逃離桑菲爾德後這一段,簡的心路歷程,她無奈出走,和路上的艱辛,特別是疲勞飢餓的描寫,那種餓,那種累,那種對生的渴望,竟然讓我有了飢腸轆轆和精疲力盡之感。細讀這一段,反覆了好多天,最後一次,我竟然無力地倒在牀上,最後又狂吃了一頓。

於是,我開始集中精神,只把自己當成了簡,準確地說,是遇到羅切斯特後的簡。原來少女的情懷依然還在。我這次細讀了簡的內心,打動我的是,我們同樣的普通,普通到在一衆之中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常常被忽略。但同樣的是,那顆自我存在,自我定位的心,特別面對桑菲爾德的那次盛會。女人都是愛美的,簡和我一樣,否則,怎麼會專注,那些夫人小姐的衣裝,髮飾。簡用了細緻的描寫,連最微小的飾品都不放過,說明,女人對美的敏感和嚮往。同時,我們同樣不去追求不屬於不符合自己的東西,儘管自己衣服奇怪,廉價,又保守,但依然要把自己獨具的端莊與優雅,自己的學識與修養,用自己的氣質表現出來。而不是在意那些盛氣凌人的輕視與不屑。就像楊絳先生說的:“我不和誰爭,和誰爭我都不屑”,就該有這樣的自信,而不是狂妄。

最後一次選讀。那就是一個原因,我,愛上了愛德華·費爾法克斯·羅切斯特。

初遇羅切斯特的.時刻,我就有心動,他從馬上摔下來,和他再一次騎到馬上,畫面感令我着迷。儘管簡併沒有描寫她的心動,可我這樣進去了。對於羅切斯特的外貌,開始我竟然想到動畫片裏的猩猩,健壯的胸和前額。但隨着他假扮吉普賽女巫那一驚豔亮相,我爲之瘋狂了。於是細讀了簡遇到他的所有章節,細讀了他們所有對話,並不覺得冗長,儘管還囉嗦,每一次呼喚“我的小東西,小寶貝兒,簡妮特……”,都令我心醉。不止一次,愛上他的坦誠和談吐,不覺得脾氣怪異。他毫無隱瞞地訴說他與法國舞女的那一段,我都能理解。愛上他所有的與簡的不期而遇。他對他有妻子的隱瞞,我先入爲主的徹底忽視,我原諒他那麼做的所有說辭。在教堂的一幕,我竟然忽略了簡,而第一時間心疼他,我和他同樣滴血的受傷。他們一同去見瘋女人,我就流着淚,也不是爲簡難過,而是爲他與妻子的搏鬥的絕望與瘋狂而難過。因爲,這都明示了,他將要失去簡。他在簡門外坐了多久,我就心疼他多久,到他與簡最後離別前的大幅對話,我竟歇斯底里地大喊,我知道他有多絕望。

感動他衝進火裏,男人該有的擔當,耳邊似乎聽見他的呼喊瘋妻子的名字“貝莎!”

細讀了簡與羅切斯特的重逢。如果他自悲自怨,自憐自哀,在自卑中祈求愛情,我會直接放棄對他的愛。他沒有,他直言渴望簡的愛,恐慌再次失去她,大膽地表白,他依然深愛着。

我徹底被征服了,這就是愛情該有的樣子。如果愛情完美的沒有瑕疵,那不是愛情,愛情就是不完美的。

羅切斯特眼睛的復明,相對簡的淡定,我竟然雀躍了,我興奮地笑到流下淚水

對於一部小說的粗讀,細讀,選讀,粗中有細,選優精讀,品了再品,像一杯醇酒。最後都化作無可救藥的瘋狂。

讓我再大聲呼喚他的名字“愛德華·費爾法克斯·羅切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