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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後感(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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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大家一定都收穫不少,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後感了。爲了讓您不再爲寫讀後感頭疼,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牛虻》讀後感(通用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牛虻》讀後感(通用10篇)

  《牛虻》讀後感1

牛虻被愛與恨的枷鎖捆縛一生,無論是他又愛又恨的神父,還是想愛又不敢靠近的詹瑪,亦或是他一直堅持有時卻不被組織支持的信仰……

這本書實在太震撼我了,已沒有餘力一一敘清,以下略撿一二,算是對自己也對這場頭腦風暴的交代啦!

亞瑟對教父蒙太尼裏的愛之深,蒙太尼裏二十年的陪伴讓亞瑟感覺到了真實的父愛,他淵博的學識,高尚的品格,對信仰的虔誠,發自內心的關心,無疑給了亞瑟很好的教導。亞瑟有什麼理由不去敬愛蒙太尼裏呢???亞瑟和蒙太尼裏的愛是相同的,可是他們的信仰背道而馳。亞瑟對蒙太尼裏的愛深切又矛盾,所以後來他會冷酷的評判蒙太尼裏,也會換一個名字爲蒙太尼裏洗白。可能這樣做對他們當時的活動也是有些好處的,但是也也從側面反映了牛虻愛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堅定虔誠,但是最後一次越獄逃跑,面對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僞裝在這時候都土崩瓦解,他深愛着蒙太尼裏。蒙太尼裏的信仰虔誠又堅定,他覺得犧牲亞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愛後他發現這羣殘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們飲着別人兒子的血肉,卻一點同情也沒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亞瑟死掉之後很快也死去了。這真是一場悲劇。

這本小說因爲此更加真實。

  《牛虻》讀後感2

愛爾蘭女作家埃莉伏尼契1897年出版小說《牛虻》。第一次看這本書是高中的時候,也是極少數選擇讀第二遍的書,因爲在第一遍讀的時候震撼到一塌糊塗,以及一直覺得這本書給自己的影響很深,所以近期又決定再讀一遍。當然兩遍的感覺完全不一樣,再次跟着情節走一遍也讓第一次閱讀的感受逐漸浮現出來。

書中情節以牛虻的成長爲主線,最開始年輕的亞瑟接觸到一些思想的啓示,卻被懺悔神父誘導說出後,遭到背叛被捕,這次背叛給了亞瑟人生一個重大的轉折點,並非僅僅是卡爾迪神父的出賣,還有自己身世,蒙泰里尼,以及最後的瓊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基本上就是被現實生存的世界所背叛和拋棄。亞瑟選擇欺騙衆人的方式離開家,去了南美。到達南美后亞瑟經歷了什麼,文中並沒有具體描述,只是以後期亞瑟身體和心靈上所受到的創傷一次次的回憶呈現,斷斷續續的拼湊,也讓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一個富家公子到達一個陌生卻並不友好的環境中爲了生存而做出的種種改變;經歷了常人所不知的苦難和掙扎的亞瑟已經不再是曾經的亞瑟,成長爲牛虻的他開始參與到自己的堅持之中,他變成旁人眼中奇怪而神祕的人。

他的不爲別人所理解的毅力和堅持,他的諷刺和犀利,不過都是經歷之後對於這個世界的睥睨。書籍依然可以做多種解讀,牛虻對生父蒙泰里尼的恨那麼徹底,然而若不是心裏還有一絲愛,又怎麼會第二次被捕,他的舉動莫不可以看作是復仇,然而人性的複雜性又讓他沒有辦法活得那麼徹底。震撼於他頑強而不可知的毅力,也感慨於歲月所賦予人成長的複雜性。

牛虻第二次入獄後的種種表現是文章的高潮和亮點,也是讓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曾經或許也是被這部分所打動,纔會對這本書念念不忘吧。

  《牛虻》讀後感3

說起讀後感,讓我記憶猶新的還有《牛虻》這本書。它是我在初二上學期讀到的。

記得那時,我正讀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名著。然而主人公保爾在全身病痛的情況下,回答別人的卻是:“你可以讀《牛虻》這本書”就這樣,這本書勾起了我無法抑制的好奇心。最後,我終於如願以償地讀到了《牛虻》,被它那引人入勝的情節深深地吸引住了……

主人公亞瑟甚是讓我欽佩。十八歲的亞瑟自小缺乏父母的關愛,與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徹底顛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個僞君子——共產黨人的一個敗類,所誣衊,又因神父的調職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處遊蕩,磨鍊自己頑強不屈的意志,滿身的傷疾成爲了他經歷的見證,唯獨他那雙眼睛所綻放出的光芒,在他隕落時都不曾暗淡!

亞瑟,他身上頑強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靜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氣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歲的他,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經歷了非人般的困難,但他都一個一個克服了,他改名爲“裏瓦雷士”成爲了一名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左臂扭曲,傷痛都沒使他放棄倒下,反而愈戰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現在的我,我紅了臉,自愧不如。主人公亞瑟經歷那些挫折,都沒使他放棄。而我,一個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棄的想法,我爲何不學學他那遇事沉着冷靜的態度呢?爲何不學學他那頑強不屈的精神呢?自己爲何會考試失利,那還不是和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有直接關係嗎?一定奧改掉這臭毛病!

這又讓我想起那句“無論我活着,還是死了,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

  《牛虻》讀後感4

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合上小說《牛虻》,我己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眼前彷彿是一條波濤洶涌的大江,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時代下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即使淪落到拖着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國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耳邊迴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於意大利,幫着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牆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着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說:“這麼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癡。”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不過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他的心裏非常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面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爲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爲最高統治,也就是說,宗教是最爲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後,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着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麼最應當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我想,試着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於法理一樣。找到根本,找到路。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對於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對我來說,分析語文語段,就應該從文章主旨入手考慮。當我們這麼做了以後,我們會發現,原來這麼容易。

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爲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屍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小說的封面上定着: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小說。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讀這本小說,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小說《牛虻》留給後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恆的,它將影響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筆下,他並不是一個完美的毫無瑕疵的英雄,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無法調和的仇與恨,感心肺腑的愛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貫穿牛虻的一生,正因爲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極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麪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讀後感5

說到閱讀,讓我想起《牛虻》這本書,我在二年級的第一學期讀了它。

我記得當時我在讀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部傑作,然而,主人公保羅在身體疼痛時,回答的話卻是“你可以讀《牛虻》這本書”,所以這本書引起了我無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後,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樣,我讀了《牛虻》,並被它引人入勝的情節迷住了……

主人公亞瑟讓我敬佩。十八歲的亞瑟從小缺乏父母的照顧,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後來發生的一件事顛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個僞君子詆譭,後來又因爲神父調職,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處遊蕩。不屈不撓的意志與滿身傷疾成爲他見證了他所經歷的一切,他的眼睛,散發着光芒,不曾黯淡過。

亞瑟,他不屈不撓的精神,在遇到困難時保持鎮定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精神,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個陽光燦爛、性格開朗的少年,經歷了異常的艱難,但他已經一個個克服了,他把名字改爲“裏瓦雷士”,成爲了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他扭傷的左臂和身上的傷痛並沒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強壯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臉紅了,感到羞愧難當。主人公亞瑟經歷了那些挫折,沒有讓他放棄。而我,面對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驗,我爲什麼不採用他那種冷靜沉着的態度呢?爲什麼不向他學習不屈不撓的精神呢?爲什麼自己會考試不及格,那還不是因爲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所以,我必須改掉自己的壞習慣。

這又讓我想起了“無論我活着,還是死了,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這句話。

  《牛虻》讀後感6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麼的整潔光鮮,出沒於大型商場的衣着規矩甚至靚麗的紅光滿面的男生與女生,穿着潔白的襯衫的白領坐在空調房裏忙碌,香噴噴的嬰兒滿足地在喝完母乳後響亮的咂嘴,都不能證明整個世界的和諧。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骯髒而臭氣熏天的,孩童們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腫而顯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絲成的水窪,那麼的渾濁;搶劫、偷竊、殺人在白天都能夠肆無忌憚地發生,受害者只能無助地捂住臉龐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沒有戶口而拿不到社會每個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憐惜的紙鈔,沒有學習的機會,沒有工作,一輩子也出不了骯髒的巷口;七八歲的上十歲的女孩便能夠去接客,只爲了一天中唯一一頓飯的餐費;母親沒有奶汁餵飽啼哭的嬰孩,母子一同喪命的事故幾乎是習以爲常的小事;生命變得卑微輕賤,橫屍在街頭巷尾,四五天後發臭了纔會有人拖進附近的垃圾堆裏,興許一把火焚燒掉。

這便是角落,有時候角落比正經的街道的佔地面積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餚時,有些人正因飢餓而死亡;有些人生來便能夠享受父母的關愛、社會的保護,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夠死在一張真正的牀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腳地花銷着一切,有些人一輩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學識淵博、精心鑽研,有些人大字不識一個、舉止粗野…

既然生來便沒有享受過什麼真正的快樂與滿足,爲什麼這些苦難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嬰孩的靈魂要被上帝所指派於世上,也許正如聖經中所說每個人都是罪人,那爲什麼贖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顯?從來沒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碼的差不多的起點,只有同樣純淨的懵懂的靈魂是一樣的。

我甚至能夠窺視見那些不甘的冤屈的靈魂在吶喊與哭泣,大聲訴說。

我是害怕神靈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彷彿探知到了什麼的存在而變得無所畏懼,我能夠確定在那一瞬——僅有短短的一瞬——我變得純潔而強大,變得洞悉一切,變得異常敏銳,我卻沒有過多的時刻來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飛速播放的影片一般從我眼前滑過,我的記憶力卻只允許我抓住零星的點滴。那一瞬過後,除了我所積攢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麼也沒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過後的天空一般乾淨,我又恢復了那個怯懦的悶騷的麻木的自我,寒風讓我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我的頭皮發麻。

有那麼一瞬,我是堅信着不幸的靈魂沒有理由是不會去傷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會之間的麻木不仁、病態、嫉恨、貪婪所造成的.,不僅僅僅是一個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潛默化的一種不成文的扭曲的規定,一代會在言行與社交中傳給下一代,無論有心或者無意,我們最終放任讓那些東西腐蝕我們的毛髮、皮肉、血脈與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爲世界。

青春的少年總是抱有着過於完美的遐想與期望,這種感受能夠矇蔽很多人的雙眼,直到年少時光逝去,衰老將至節哀順變之時,放下那麼多美麗的夢,在生活中逐漸忘掉自己以前的諾言。

我們不願承認的罪惡,我們所渴望的幸福結局。

儘管所有偉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淚下的流傳長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結尾,但是沒有一個人在擦眼淚的時候願意去體會那些東西,他們只是感動着,用手絹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後歌頌着偉大,去做與這些宗旨完全違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認牛虻的偉大,但我自己永遠不好成爲那樣的偉大。

我哭過了,然後繼續麻木不仁,繼續前行,繼續着,直到融入這個社會、這個世界,在時光的洪流中成爲一份子,直到沒入茫茫人海。興許許多年後,我會對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媽媽以前也看過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罷了。"

我以前問過別人什麼不會變,他們告訴我性別不會變。不是的吧。在這個社會中,其實,什麼都會變,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許變的會是我們而不是他們。

在這僅有的時刻裏,有一些東西不知會不會變,只是等着他們慢慢出現,僅此而已。

  《牛虻》讀後感7

今天,我看了《牛虻》後,有很多感想。我們現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長大的。比起亞琵,我們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們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還在家長的愛護下快樂的成長。然而,亞琵不僅失去父親,而且還是去了母親。在她的養父的欺騙下,他決定離家出走。

我們現在的孩子,雖然生活環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卻很平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長天天押這孩子做作業,而怕孩子偷懶,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讀”。

去到書店,只要看到什麼學習用品、學習軟件等等……都會拿出錢包把它買下,不管價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給。家長們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爲這樣,我們孩子的成績都會慢慢的退下來。成績一旦退下來就還被家長打罵,這樣的日誌誰會好受?假如孩子們也像亞琵一樣,受夠了氣,就離家出走。那這個社會會成什麼樣呢?

誰然成績很重要,但是還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質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質,纔會有更好的成績。有人活着爲了錢,在他們看來錢是萬能的,是十足的好東西;有人活着爲了權,因爲在現在的社會,有權就會有錢,隨之什麼都來了。有人活着爲了愛,爲了愛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侶。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個人,活的有意義、有價值。爲社會做出貢獻而不是味同嚼蠟的活着。這纔是我們活的最快樂的是吧!

  《牛虻》讀後感8

不管我活着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後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後他死了。

他死得很艱難,因爲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麼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後,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麼堅強,那麼燦爛。

蒙泰尼裏看着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他註定爲自己的選擇而後悔,他註定被自己逼瘋,最後,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爲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於,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着。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着,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不過是一尊用榔頭就可以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僞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餘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裏沒有這樣做,他哭了,哭得很傷心,可是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爲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爲人們做什麼,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裏,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裏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裏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而當蒙泰尼裏終於醒悟,而真的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裏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麼,他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己的信仰嗎?他會後悔,一定會。他會明白,並把上帝砸成碎片,他會把上帝從心裏扔掉,他真心愛的,是自己的兒子。可是這一切已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地獄是無底深的,他永遠也找不到自己心愛的兒子了……

再次懺悔嗎?

於是無補……

  《牛虻》讀後感9

《牛虻》,是愛爾蘭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長篇小說。它以意大利人民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革命鬥爭爲背景,在革命的背景下,這個故事也是跌宕起伏,充滿了愛恨情仇,非常引人入勝。

在牛虻經歷了欺騙、背叛、入獄、誤解,特別是當他得知自己的親生父親就是神父蒙泰尼裏時,他徹底崩潰了——他砸碎了家裏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對人世、對宗教所有美好的憧憬。僞裝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後,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13年煉獄般的艱難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破繭重生成爲了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革命戰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堅定,以至於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堅持下來。後來瓊瑪問他爲什麼沒在想到自殺?他擡起頭,詫異莫名,“我的工作怎麼辦?誰來替我做?”這是他的反問,也是他最鏗鏘的回答。一個從小養尊處優的人,淪爲掃豬圈、在馬戲園裏扮演駝子、在港口給海員打雜……哪一種都足以打垮、毀滅他,但所有的遭遇都沒有摧毀牛虻,他選擇了活下去,他選擇了忍辱負重,繼續戰鬥。他像鋼鐵和冰塊一樣冷酷、絕情,又像刺蝟一樣拒絕別人的關心和愛護,他追尋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祕密,孤獨而執着。

但牛虻畢竟是血肉之軀,他對親生父親的那種刻骨銘心的愛恨交織是最打動人心的。當起義中他舉槍射擊時,因爲父親的突然出現讓他一時心慈手軟,結果不幸被捕入獄,導致了最終的被執行槍決。

在獄中,面對前來探望自己的蒙泰里尼,牛虻主動承認了自己就是當年的亞瑟,父子間的對話,既讓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傷。但最後因爲蒙泰里尼信仰的堅定,在自己孩子的槍決執行書上籤了字。看似是他在親情與信仰的鬥爭中以信仰戰勝了親情,但最後還是受不了“自己親手把兒子送上了斷頭臺”的精神折磨,在嚴重的精神分裂中痛苦死去,這讓我想到了我們國家的魯迅先生。

在刀光劍影中演繹愛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現人的悲歡離合。我們的人生也是如此,沒有經歷過大風大浪,別人的嘲諷、背叛能使我們懂得種種道理,堅定自己的信念能使我們更加頑強。合上《牛虻》我終於明白了,經典名著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讀性。

  《牛虻》讀後感10

不管我能否活着,仍是曾經死去,我一直都是,歡愉的牛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初的筆跡,寫完它,他就上了場,然後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於給他的士兵,都是那麼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正在哆嗦,他們的淚正在臉上淌,可他們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無數發槍彈聲後,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麼頑強,那麼光耀。

蒙泰尼裏看着本人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兒子之間,決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而放棄了本人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他必定爲本人的選擇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瘋,最初,偉大的紅衣從教仍是瘋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沒有由於他的忠實而對他忠實。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幾多年的,他全忍了下來,終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疾苦着。而合理她曉得他還活着,她能夠豁然,她能夠慢慢健忘本人已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正在17歲時,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託的,只要本人。亞瑟正在中成了一個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曉得,無論若何,他仍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需Padre可以或許正在餘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腳,他就會獲得幸福。可是蒙泰尼裏沒有如許做,他哭了,哭得很悲傷,可是他的選擇仍然是,只要……

做爲偉大的紅衣從教,選擇是理所當然的,被釘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夠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管罷了。他並不克不及爲人們做什麼,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裏,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裏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許看待本人的兒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卻不領會,他被所,他的心裏只要阿誰浮泛的。

而當蒙泰尼裏終究,而實的必需面臨天堂抑或裏的阿誰時,他又會說什麼,他還愛嗎?還本人的嗎?他會悔怨,必然會。他會大白,並把砸成碎片,他會把從心裏扔掉,他愛的,是本人的兒子。可是這一切曾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是無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親愛的兒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