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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下冊語文《小男孩》導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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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下冊語文《小男孩》導學案】

 【學習目標】

初三下冊語文《小男孩》導學案

1.瞭解當今社會父母離異給孩子心靈上帶來的傷害和生活上帶來的困苦;

2.學會分析小男孩及其父母的形象;

3.理解課文細節描寫的作用。

  【導學過程】

  (一)導入

(二)自主學習

1、作者簡介和題目解說

本文作者魏志遠,1952年出生,四川成都人,當代作家,代表作有《我以爲你不在乎》等,本文就是選自這部集子。

小男孩是小說的主人公,他是一個天真善良、聰明細心而又寂寞、孤獨、無助的兒童形象。本文以小男孩的行蹤爲線索,清晰詳細地小男孩在媽媽的逼迫下不得不去找爸爸要生活費的全過程,反映了當今社會父母離異給孩子心靈上帶來的傷害和生活上的困苦。

2、自讀課文,掃除字詞障礙

(1)給下列字注音

油漬( )  癢 ( )   濡溼( )  吮吸( )

瞟 ( )  黏 ( )  摁 ( )   噝 ( )

(2)理解詞義

油漬:粘在衣服等上的油垢。 吮:把嘴脣聚攏在物體上吸東西。

拂動:輕輕吹動。 瞟:斜着眼睛看。 濡溼:沾溼。

3、再讀課文,整體感悟

(1)小說的三要素是:(典型人物形象)、(完整的故事情節)、(具體的環境描寫)。

(2)本文的主人公是:(小男孩)。他是一個:(天真善良、聰明細心)而又(寂寞孤獨無助)的兒童形象。本文以(小男孩的行蹤)爲線索,敘述(小男孩在媽媽的逼迫下不得不去找爸爸要生活費的)全過程。反映了(當今社會父母離異給孩子心靈帶來的傷害)和(生活上的困苦)。

(3)劃分本文層次,並概括大意。

本文共21個自然段,可分爲四部分

第一部分(1):故事的起因,寫小男孩在媽媽的逼迫下,不得不去向爸爸索要生活費。

第二部分(2-11):故事的發展。寫小男孩去找爸爸的路上的情景。

第三部分(12-20):故事的高潮。寫小男孩在二幢四單元九號樓找爸爸的情形。

第四部分(21):故事結局。寫小男孩因沒有要到生活費而不能回家,晚上只能露宿菜市場涼棚。

(三)合作探究

1、結合全文,分析小男孩及其父母的形象。

【明確】小男孩,小說的主人公。這是一個天真、善良、聰明細心而又寂寞、孤獨無助的兒童形象。

天真:小男孩剛剛九歲,當他媽媽揍他屁股時,“手臂筆直地貼在身體兩側,看着媽媽的鼻尖。”媽媽說就討厭他這個樣子,小男孩便“收攏右腳,挺了一下胸脯”,可當他看到媽媽的嘴角有一點油漬時,他仍然想提醒她。到了車站,見到一隻螞蟻,他是玩得那麼認真,見到小女孩吃雪糕,竟然要流口水,最終沒有控制住自己,將媽媽給他的僅有的兩毛錢買了雪糕吃,等等。一切行爲都顯得那麼稚氣,與其九歲的炅湎轡嗆稀?br>

善良:小男孩上了電車後,看見小女孩的媽媽“用手絹檫臉上的汗,又給小女孩檫臉上的汗”,便“離開座位站起來,他說,你們坐”等。

聰明細心:上車時人多,他便貼在車門邊上,“電車駛進站臺的時候他把木片一扔就衝上去了”,“然後看見一個空位,他撲過去就坐下來”。下車時手裏沒有錢買票,他可以機智地躲過售票員的檢查,這些行動出現在一個九歲的男孩身上,充分體現出小男孩的調皮、聰慧。

小男孩的父母:他們在夫妻感情破裂的責任上,在離婚後對小男孩應承擔的義務上,可能有許多不同之處,但在其它許多方面是相同的:夫妻離異,本是自己造成的,但他們都沒有考慮給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媽媽不管孩子有什麼困難,要孩子必須向爸爸要來生活費才能回家。爸爸呢:雖然自己的兒子找上門來,卻視而不見。爸爸不付生活費,做媽媽的本該找法院起訴,可她卻把索要生活責任推到小男孩身上。爸爸呢?法院本判他要付給小男孩生活費,可小男孩找上門來他都不給。不懂法、不守法是他們的共性。這兩個人物雖在作品中都是略寫人物,但作者顯然旨在從另一個角度折射我們公民法律意識的淡薄,說明公民守法是當前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2、在小說中多次寫到小女孩和小女孩的媽媽,這對錶現小男孩有什麼作用?

【明確】起襯托作用。借小女孩的幸福反襯小男孩的悲慘。

3、文中的小男孩沒有要到錢,其悲劇是怎麼造成的?請結合生活實際談談你的認識。

【明確】其悲劇是因爲父母的離婚,也是父母沒有責任感造成的。現實生活中不少離婚夫妻,只顧自己另尋新歡,不顧他們的孩子,在道義和法律上都是不可容忍的。

 深入探究

4、小男孩有父有母,卻不得不去菜市場的涼棚睡覺,你認爲產生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什麼?你認爲自己可以爲他提供什麼形式的幫助?

產主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小男孩的父母缺乏基本的責任心。 我覺得可以讓小男孩到當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5、本文的作者彷彿是在不動聲色地講述一個與他毫不相干的故事,你認爲是這樣的嗎?說說你是從課文的哪些地方看出來的。

【明確】 此題重在理解本文寫法上突出的特點:一、是採用第三人稱;二、是在寫作中不動聲色、不加渲染地敘述。具體理解如下:

(1)選取恰當的敘述角度。

爸爸媽媽離婚了,媽媽要九歲的小男孩去爸爸那裏要生活費,媽媽說,要是爸爸不給錢,我們連這個月的'生活費都沒有,爲此小男孩被媽媽逼着去向爸爸要錢。這是一個悽楚、悲涼的故事。按一般的寫法,都會將作者的同情融入到作品的敘述之中,流露在紙面上,然而本文則不然,作者把這種同情深藏在故事背後,採用第三人稱,客觀地、不動聲色地記錄事件的過程。因爲作者知道故事本身準會贏得讀者最大的同情,任何過分的渲染和抒情都是多餘的。

(2)注重細節描寫。

作者選取第三人稱,不動聲色地作客觀敘述,按常理來說,很難打動讀者,可由於作者敘述中始終關注每個細節,不惜筆墨寫好每一個細節,時故事越發真實感人。比如寫小男孩初次來到九號門前那種緊張的心理:就要見到爸爸了,一面是默默唸媽媽的話,生怕完不成任務,一面是害怕見到爸爸生氣的樣子,矛盾心理使他的心跳很快。這裏作者沒有一絲多餘的渲染,但恐怕任何一個讀者讀到這裏都不能不爲小男孩此時的孤獨無助、身陷兩難而生惻隱之心。小說的結尾,是飄着雨的天氣,小男孩是“抹着臉上的雨水往回走”,由於沒有要到生活費,他知道無法面對媽媽,只得睡在菜場的涼棚裏。這一細節更突出了小男孩有父有母卻近乎孤兒的悲苦命運。其實像這樣的細節打開作品俯拾即是。作品正是靠這些真實而典型的細節迸發出一種震撼人心的力量。

5、《小男孩》反映了哪些問題?

【明確】小說通過不動聲色地記錄爸爸媽媽離婚後,媽媽逼九歲的小男孩去向爸爸要生活費的全過程,既反映了社會問題,也反映了道德和法律問題。

當今社會父母離異給孩子心靈上帶來了傷害、生活上帶來困苦,這是人們應該關注的一個社會問題。而作爲母親不顧孩子年幼路遠與孩子內心的孤獨,逼迫九歲的孩子去向爸爸要生活費,則是道德品質問題;作爲父親,親生兒子找上門來,不給生活費,並視而不見,更是道德品質問題。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媽媽不懂法:爸爸不付生活費,他本該向法庭起訴;爸爸不守法:法庭判他應付給小男孩生活費,他卻不給。

6、讀了這篇小說給了我們什麼啓示:

(1)父母離異孩子是無辜的。(2)對小男孩天真善良聰明而又寂寞孤獨無助的形象的塑造,是對親情的呼喚。(3)增強法律意識,真正落實《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它種種法律法規,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小男孩的不幸,直接原因來自父母的離異。但根本的還有其社會原因,那就是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並未真正得到落實。作者塑造的“小男孩”這一形象的意義就在於,通過他藝術地反映了當今社會父母離異給孩子帶來的痛苦,批判像小男孩的爸媽那不負責的態度,急呼要真正落實我們的《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

 【展示交流】

1、讀課文展示

2、選擇預習中的內容展示

【反思測評】

1. 小男孩是一個怎樣的人物形象?

是一個天真、善良、聰明、細心而又孤獨無助的兒童形象

2. 小男孩的媽媽對小男孩怎麼樣?請談談你的看法。

對小男孩很嚴厲,缺乏關愛。爸爸不付給生活費,做媽媽的應當通過法律手段去討要,可她卻把責任推到小男孩身上,還說要不回生活費就別回家,使小男孩晚上去涼棚過夜。

3.閱讀課文第20、21段,回答問題。

(1)把小男孩置身於一個夜裏的雨天來描寫有何用意?

更加襯托小男孩的孤獨無助、悽楚可憐

(2)小男孩本來想好不再叫他“爸爸”,爲什麼見了後又一聲聲地叫起來?

一方面是割不斷的親情,另一方面叫他“爸爸”是想打動他,要回生活費。

(3)文章最後一段反覆寫“飄着雨,小男孩……”如何理解?

反覆寫,突出小男孩有父有母但近似孤兒的悲苦命運,使作品迸發一種震撼人心的力量。

(4)小男孩有家不能回,假如你是一個過路人,看到這個孩子在涼棚裏蜷縮着,你會怎麼辦?我會向他問明情況,然後把他帶回家裏,讓他吃飽飯,再給他的媽媽打電話接他回去,並向他媽媽說明這樣對待他是不對的,應該關心小男孩。

 【鞏固拓展】

1、讀了這篇課文後,假如你遇到了這個“小男孩”你會對他說什麼?

2、小男孩決定運用法律手段要回生活費,使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他希望你當他的律師,你如何才能幫他打贏這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