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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五十四 志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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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貨四

《新唐書》卷五十四 志第四十四

唐有鹽池十八,井六百四十,皆隸度支。蒲州安邑、解縣有池五,總曰“兩池”, 歲得鹽萬斛,以供京師。鹽州五原有烏池、白池、瓦池、細項池,靈州有溫泉池、 兩井池、長尾池、五泉池、紅桃池、回樂池、弘靜池、會州有河池,三州皆輸米以 代鹽。安北都護府有胡落池,歲得鹽萬四千斛,以給振武、天德。黔州有井四十一, 成州、巂州井各一,果、閬、開、通井百二十三,山南西院領之。邛、眉、嘉有井 十三,劍南西川院領之。梓、遂、綿、合、昌、渝、瀘、資、榮、陵、簡有井四百 六十,劍南東川院領之。皆隨月督課。幽州、大同橫野軍有鹽屯,每屯有丁有兵, 歲得鹽二千八百斛,下者千五百斛。負海州歲免租爲鹽二萬斛以輸司農。青、楚、 海、滄、棣、杭、蘇等州,以鹽價市輕貨,亦輸司農。

天寶、至德間,鹽每鬥十錢。乾元元年,鹽鐵、鑄錢使第五琦初變鹽法,就山 海井竈近利之地置監院,遊民業鹽者爲亭戶,免雜徭。盜鬻者論以法。及琦爲諸州 榷鹽鐵使,盡榷天下鹽,鬥加時價百錢而出之,爲錢一百一十。

自兵起,流庸未復,稅賦不足供費,鹽鐵使劉晏以爲因民所急而稅之,則國足 用。於是上鹽法輕重之宜,以鹽吏多則州縣擾,出鹽鄉因舊監置吏,亭戶糶商人, 縱其所之。江、嶺去鹽遠者,有常平鹽,每商人不至,則減價以糶民,官收厚利而 人不知貴。晏又以鹽生霖潦則滷薄,旱則土溜墳,乃隨時爲令,遣吏曉導,倍於 勸農。吳、越、揚、楚鹽廩至數千,積鹽二萬餘石。有漣水、湖州、越州、杭州四 場,嘉興、海陵、鹽城、新亭、臨平、蘭亭、永嘉、大昌、候官、富都十監,歲得 錢百餘萬緡,以當百餘州之賦。自淮北置巡院十三,曰揚州、陳許、汴州、廬壽、 白沙、淮西、甬橋、浙西、宋州、泗州、嶺南、兗鄆、鄭滑,捕私鹽者,奸盜爲之 衰息。然諸道加榷鹽錢,商人舟所過有稅。晏奏罷州縣率稅,禁堰埭邀以利者。晏 之始至也,鹽利歲才四十萬緡,至大曆末,六百餘萬緡。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宮 闈服御、軍饟、百官祿俸皆仰給焉。明年而晏罷。

貞元四年,淮南節度使陳少遊奏加民賦,自此江淮鹽每鬥亦增二百,爲錢三百 一十,其後復增六十,河中兩池鹽每鬥爲錢三百七十。江淮豪賈射利,或時倍之, 官收不能過半,民始怨矣。

劉晏鹽法既成,商人納絹以代鹽利者,每緡加錢二百,以備將士春服。包佶爲 汴東水陸運、兩稅、鹽鐵使,許以漆器、玳瑁、綾綺代鹽價,雖不可用者亦高估而 售之,廣虛數以罔上。亭戶冒法,私鬻不絕,巡捕之卒,遍於州縣。鹽估益貴,商 人乘時射利,遠鄉貧民困高估,至有淡食者。巡吏既多,官冗傷財,當時病之。其 後軍費日增,鹽價浸貴,有以谷數鬥易鹽一升。私糴犯法,未嘗少息。

順宗時始減江淮鹽價,每鬥爲錢二百五十,河中兩池鹽鬥錢三百。增雲安、渙 陽、塗鞬三監。其後鹽鐵使李錡奏江淮鹽鬥減錢十以便民,未幾復舊。方是時,錡 盛貢獻以固寵,朝廷大臣皆餌以厚貨,鹽鐵之利積於私室,而國用耗屈,榷鹽法大 壞,多爲虛估,率千錢不滿百三十而已。兵部侍郎李巽爲使,以鹽利皆歸度支,物 無虛估,天下糶鹽稅茶,其贏六百六十五萬緡。初歲之利,如劉晏之季年,其後則 三倍晏時矣。兩池鹽利,歲收百五十餘萬緡。四方豪商猾賈、雜處解縣,主以郎官, 其佐貳皆御史。鹽民田園籍於縣,而令不得以縣民治之。

憲宗之討淮西也,度支使皇甫鎛加劍南東西兩川、山南西道鹽估以供軍。貞元 中,盜鬻兩池鹽一石者死,至元和中,減死流天德五城,鎛奏論死如初。一斗以上 杖背,沒其車驢,能捕鬥鹽者賞千錢;節度觀察使以判官、州以司彔彔事參軍察私 鹽,漏一石以上罰課料;鬻兩池鹽者,坊市居邸主人、市儈皆論坐;盜刮鹻土一斗, 比鹽一升。州縣團保相察,比於貞元加酷矣。自兵興,河北鹽法羈縻而已。至皇甫 鎛,又奏置榷鹽使,如江淮榷法,犯禁歲多。及田弘正舉魏博歸朝廷,穆宗命河北 罷榷鹽。戶部侍郎張平叔議榷鹽法弊,請糶鹽可以富國,詔公卿議其可否。中書舍 人韋處厚、兵部侍郎韓愈條詰之,以爲不可,平叔屈服。是時奉天滷池生水柏,以 灰一斛得鹽十二斤,利倍鹻滷。文帝時,採灰一斗,比鹽一斤論罪。開成末,詔私 鹽月再犯者,易縣令,罰刺史俸;十犯,則罰觀察、判官課科。

宣宗即位,茶、鹽之法益密,糶鹽少、私盜多者,謫觀察、判官,不計十犯。 戶部侍郎、判度支盧弘止以兩池鹽法敝,遣巡院官司空輿更立新法,其課倍入,遷 榷鹽使。以壕籬者,鹽池之堤禁,有盜壞與鬻鹻皆死,鹽盜持弓矢者亦皆死刑。兵 部侍郎、判度支周墀又言:“兩池鹽盜販者,跡其居處,保、社按罪。鬻五石,市 二石,亭戶盜糶二石,皆死。”是時江、吳羣盜,以所剽物易茶鹽,不受者焚其室 廬,吏不敢枝梧,鎮戍、場鋪、堰埭以關通致富。宣宗乃擇嘗更兩畿輔望縣令者爲 監院官。戶部侍郎裴休爲鹽鐵使,上鹽法八事,其法皆施行,兩池榷課大增。

其後兵遍天下,諸鎮擅利,兩池爲河中節度使王重榮所有,歲貢鹽三千車。中 官田令孜募新軍五十四都,餫轉不足,乃倡議兩池復歸鹽鐵使,而重榮不奉詔,至 舉兵反,僖宗爲再出,然而卒不能奪。

唐初無酒禁。乾元元年,京師酒貴,肅宗以稟食方屈,乃禁京城酤酒,期以麥 熟如初。二年,飢,復禁酤,非光祿祭祀、燕蕃客,不御酒。廣德二年,定天下酤 戶以月收稅。建中元年,罷之。三年,復禁民酤,以佐軍費,置肆釀酒,斛收直三 千,州縣總領,醨薄私釀者論其罪。尋以京師四方所湊,罷榷。貞元二年,復禁京 城、畿縣酒,天下置肆以酤者,鬥錢百五十,免其徭役,獨淮南、忠武、宣武、河 東榷麴而已。元和六年,罷京師酤肆,以榷酒錢隨兩稅青苗斂之。大和八年,遂罷 京師榷酤。凡天下榷酒爲錢百五十六萬餘緡,在襄費居三之一,貧戶逃酤不在焉。 昭宗世,以用度不足,易京畿近鎮麴法,復榷酒以贍軍,鳳翔節度使李茂貞方顓其 利,按兵請入奏利害,天子遽罷之。

初,德宗納戶部侍郎趙贊議,稅天下茶、漆、竹、木,十取一,以爲常平本錢。 及出奉天,乃悼悔,下詔亟罷之。及硃泚平,佞臣希意興利者益進。貞元八年,以 水災減稅,明年,諸道鹽鐵使張滂奏:出茶州縣若山及商人要路,以三等定估,十 稅其一。自是歲得錢四十萬緡,然水旱亦未嘗拯之也。

穆宗即位,兩鎮用兵,帑藏空虛,禁中起百尺樓,費不可勝計。鹽鐵使王播圖 寵以自幸,乃增天下茶稅,率百錢增五十。江淮、浙東西、嶺南、福建、荊襄茶, 播自領之,兩川以戶部領之。天下茶加斤至二十兩,播又奏加取焉。右拾遺李珏上 疏諫曰:“榷率起於養兵,今邊境無虞,而厚斂傷民,不可一也;茗飲,人之所資, 重稅則價必增,貧弱益困,不可二也;山澤之饒,其出不訾,論稅以售多爲利,價 騰踊則市者稀,不可三也。”其後王涯判二使,置榷茶使,徙民茶樹於官場,焚其 舊積者,天下大怨。令狐楚代爲鹽鐵使兼榷茶使,復令納榷,加價而已。李石爲相, 以茶稅皆歸鹽鐵,復貞元之制。

武宗即位,鹽鐵轉運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稅。是時茶商所過州縣有重稅,或掠奪 舟車,露積雨中,諸道置邸以收稅,謂之“搨地錢”,故私販益起。大中初,鹽鐵 轉運使裴休著條約:私鬻三犯皆三百斤,乃論死;長行羣旅,茶雖少皆死;僱載三 犯至五百斤、居舍儈保四犯至千斤者,皆死;園戶私鬻百斤以上,杖背,三犯,加 重徭;伐園失業者,刺史、縣令以縱私鹽論。廬、壽、淮南皆加半稅,私商給自首 之帖,天下稅茶增倍貞元。江淮茶爲大摸,一斤至五十兩。諸道鹽鐵使於悰每斤增 稅錢五,謂之“剩茶錢”,自是斤兩復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