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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十 本紀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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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二

《宋史》卷十 本紀第十

明道元年春二月癸卯,呂夷簡上《三朝寶訓》。丙午,詔仕廣南者毋過兩任,以防貪黷。庚戌,以張士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戊午,錄故宰臣孫,並試將作監主簿。甲子,詔員外郎以上致仕者,錄其子校書郎,三丞以上齋郎。丁卯,以真宗順容李氏爲宸妃,是日妃薨。

三月戊子,頒《天聖編敕》。戊戌,以江、淮旱,遣使與長吏錄繫囚,流以下減一等,杖笞釋之。己亥,除婺、秀州丁身錢。

夏四月丙午,錄繫囚。戊午,知棣州王涉坐冒請官地爲職田,配廣南牢城。

五月癸酉,遣使點檢河北城池器甲,密訪官吏能否。壬午,廢杭、秀二州鹽場。

秋七月丙申,詔諸路轉運使舉國子監講官。丁酉,王曙罷。太白晝見,彌月乃滅。

八月辛丑,以晏殊爲樞密副使。丙午,晏殊參知政事。甲寅,以楊崇勳爲樞密副使。辛酉,授唃廝囉爲寧遠大將軍、愛州團練使。壬戌,大內火,延八殿。癸亥,移御延福宮。甲子,以呂夷簡爲修內使。乙丑,詔羣臣直言闕失。丁卯,大赦。

九月庚寅,重作受命寶。丙申,皇太后出金銀器易左藏緡錢二十萬,以助修內。

冬十月庚子,黃白氣五貫紫微垣。丁巳,詔漢陽軍發廩粟以振饑民。

十一月甲戌,以修內成,恭謝天地於天安殿,謁太廟,大赦,改元,百官進秩,優賞諸軍。是日還宮。己卯,冬至,率百官賀皇太后於文德殿,御天安殿受朝。壬辰,延州言夏王趙德明卒。癸巳,以德明子元昊爲定難軍節度使、西平王。十二月壬寅,以楊崇勳爲樞密使。戊午,詔獲劫盜者奏裁,毋擅殺。壬戌,西北有蒼白氣亙天。是歲,京東、淮南、江東飢。

二年春正月己卯,詔發運使以上供米百萬斛振江、淮饑民,遣使督視。

二月戊戌,含譽星見東北方。庚子,詔江、淮民飢死者,官爲之葬祭。乙巳,皇太后服袞衣、儀天冠饗太廟,皇太妃亞獻,皇后終獻。是日,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元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皇太后。丁未,祀先農於東郊,躬耕籍田,大赦。百官上尊號曰睿聖文武體天法道仁明孝德皇帝。

三月庚午,加恩百官。丁亥,祈雨於會靈觀、上清宮、景德開寶寺。庚寅,以皇太后不豫,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乾興以來貶死者復官,謫者內徙。甲午,皇太后崩,遺詔尊皇太妃爲皇太后。呂夷簡爲山陵使。

夏四月丙申朔,出大行皇太后遺留物賜近臣。壬寅,追尊宸妃李氏爲皇太后,至是帝始知爲宸妃所生。甲辰,以大行皇太后山陵五使併兼追尊皇太后園陵使。戊申,聽政於崇政殿西廂。己酉,罷乾元節上壽。壬子,詔臣僚、宗戚、命婦毋得以進獻祈恩澤,及緣親戚通表章。罷創修寺觀。帝始親政,裁抑僥倖,中外大悅。癸丑,召還宋綬、范仲淹。丙辰,內侍江德明等並坐交通請謁黜。己未,呂夷簡、張耆、夏竦、陳堯佐、範雍、趙稹、晏殊皆罷。以張士遜爲昭文館大學士,李迪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王隨參知政事,李諮爲樞密副使,王德用籤書樞密院事。壬戌,御紫宸殿,以張士遜爲山陵使兼園陵使。癸亥,上大行太后諡曰莊獻明肅,追尊宸妃李氏爲皇太后,諡曰莊懿。

五月戊辰,詔禮部貢舉。癸酉,詔中外勿輒言皇太后垂簾日事。乙亥,罷羣牧制置使。丙子,命宰臣張士遜撰《謝太廟》及《躬耕籍田記》。檢討宋祁言,皇太后謁廟非後世法,乃止撰《籍田記》。戊寅,錄繫囚。

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壬寅,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癸卯,命審刑、大理詳定配隸刑名。戊午,減天下歲貢物。

秋七月丁丑,詔知耀州富平縣事張龜年增秩再任,以其治行風告天下。戊子,詔以蝗旱,去尊號"睿聖文武"四字,以告天地宗廟,仍令中外直言闕政。

八月甲午朔,契丹使來弔慰祭奠。壬寅,作奉慈廟。甲辰,詔中外毋避莊獻明肅太后父諱。丁巳,置端明殿學士。

九月甲戌,幸洪福院,臨莊懿太后梓宮。丙子、壬午,臨如之。

冬十月癸巳朔,太白犯南鬥。甲午,禁登州民採金。丁酉,祔葬莊獻明肅皇太后、莊懿皇太后於永定陵。甲辰,詔以兩川歲貢綾錦羅綺紗,以三之二易爲糹由絹,供軍須。己酉,祔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神主於奉慈廟。癸丑,下德音,降東、西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緣二太后陵應奉民戶,免租賦科役有差。丙辰,贈周王祐爲皇太子。戊午,張士遜、楊崇勳罷,以呂夷簡爲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王曙爲樞密使,王德用爲樞密副使,宋綬參知政事,蔡齊爲樞密副使。

十一月癸亥朔,薛奎罷。詔增宗室奉。太白犯南鬥。乙丑,追冊美人張氏爲皇后。甲戌,贈寇準爲中書令。十二月丙申,復置提點刑獄。丁酉,詔諸路轉運使、副,歲遍歷所部,仍令州軍具所至月日以聞。甲辰,以京東飢,出內藏絹二十萬代其民歲輸。乙巳,詔修周廟。丁未,詔臺官非中丞、知雜保薦者勿任。戊申,出宮人二百。乙卯,廢皇后郭氏爲淨妃、玉京衝妙仙師,居長寧宮。御史中丞孔道輔率諫官、御史,大呼殿門請對,詔宰相告以皇后當廢狀。丙辰,出道輔及諫官范仲淹,仍詔臺諫自今毋相率請對。丁巳,詔明年改元。禁邊臣增置堡砦。是歲,畿內、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蝗,淮南、江東、兩川飢,遣使安撫,除民租。注輦國來貢。

景祐元年春正月甲子,發江、淮漕米振京東饑民。丙寅,詔開封府界諸縣作糜粥以濟饑民,諸災傷州軍亦如之。戊辰,詔三司鑄景祐元寶錢。甲戌,詔執政大臣議兵農可更制者以聞。詔募民掘蝗種,給菽米。癸未,詔禮部所試舉人十取其二,進士三舉、諸科五舉嘗經殿試,進士五舉年五十、諸科六舉年六十,及曾經先朝御試者,皆以名聞。甲申,淮南飢,出內藏絹二十萬代其民歲輸。丁亥,置崇政殿說書。庚寅,詔停淮南上供一年。

二月乙未,罷書判拔萃科。辛丑,詔禮部貢院:諸科舉人七舉者,不限年,並許特奏名。甲辰,權減江、淮漕米二百萬石。戊申,詔麟、府州振蕃、漢饑民。

三月壬午,免諸路災傷州軍今年夏稅。癸未,詔解州畦戶逋鹽蠲其半。是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七百八十三人。

夏四月丁酉,開封府判官龐籍言,尚美人遣內侍稱教旨免工人市租。帝爲杖內侍,仍詔有司自今宮中傳命,毋得輒受。癸丑,詔置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裏行。

五月辛酉,出布十萬端,易錢糴河北軍儲。丁卯,禁民間織錦刺繡爲服飾。西川歲織錦上供亦罷之。癸酉,詔臺諫未曾歷郡守者與郡。壬午,錄繫囚。是月,契丹主宗真之母還政於子,出居慶陵。

六月壬辰,交州民六百餘人內附。庚子,免畿內被災民稅之半。己酉,策制舉、武舉人。乙卯,詔州縣官非理科決罪人至死者,並奏聽裁。

閏月甲子,泗州淮、汴溢。己巳,常州無錫縣大風發屋。乙亥,毀天下無額寺院。壬午,罷造玳瑁、龜筒器。

秋七月丙申,賜壽州下蔡縣被溺之家錢有差。己亥,樞密使王曙加同平章事。辛丑,詔文武提刑毋得互相薦論。壬子,詔轉運使與長吏,舉所部官專領常平倉粟。甲寅,河決澶州橫隴埽。

八月庚申,薛奎卒。壬戌,有星孛於張、翼。癸亥,王曙卒。甲子,月犯南鬥。戊辰,帝不豫。庚午,以王曾爲樞密使。辛未,以星變,大赦,避正殿,減常膳,輔臣奏事延和殿閣。壬申,詔淨妃郭氏出居於外,美人尚氏入道,楊氏安置別宅。

九月壬辰,百官請隻日御前殿,如先帝故事,詔可。丁酉,帝康復,御正殿,復常膳。甲辰,詔立皇后曹氏。丙午,熒惑犯南鬥。

冬十月庚申,罷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詔淮南轉運兼發運事。乙亥,作郊廟《景安》、《興安》、《祐安》之曲。

十一月己丑,冊曹氏爲皇后。癸丑,作《大安》之曲以饗聖祖。十二月癸酉,賜西平王趙元昊佛經。是歲,南平王李德政獻馴象二,詔還之。開封府、淄州蝗。

二年春正月癸丑,置邇英、延義二閣,寫《尚書·無逸》篇於屏。

二月戊午,御延福宮觀大樂。癸亥,舊給事資善堂者皆推恩。戊辰,李迪罷,以王曾爲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王隨、李諮知樞密院事,蔡齊、盛度參知政事,王德用、韓億同知樞密院事。

三月戊申,出內庫珠賜三司,以助經費。

夏四月庚午,詔天下有知樂者,所在薦聞。

五月甲午,徭、獠寇雷、化州,詔桂、廣會兵討之。丙申,錄繫囚。庚子,議太祖、太宗、真宗廟並萬世不遷。南郊升侑上帝,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丙午,降天下繫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丁未,廣西言鎮寧州蠻入寇。

六月丁巳,詔幕職官初任未成考毋薦。乙亥,頒《一司一務及在京敕》。鎮寧蠻請降。

秋七月戊申,廢西京採柴務,以山林賦民,官取十之一。

八月壬子朔,詔輕強盜法。甲寅,宴紫宸殿,初用樂。甲戌,幸安肅門炮場閱習戰。己卯,置提點銀銅坑冶鑄錢官。

九月壬寅,按新樂。己酉,作睦親宅。命中丞杜衍等汰三司胥吏。宋綬上《中書總例》。

冬十月辛亥朔,復置朝集院。癸亥,復羣牧制置使。丁卯,詔諸路歲輸緡錢,福建、二廣易以銀,江東以帛。庚午,熒惑犯左執法。

十一月戊子,廢后郭氏薨。癸巳,朝饗景靈宮。甲午,饗太廟、奉慈廟。乙未,祀天地於圜丘,大赦。錄五代及諸國後。宗室任諸司使以下至殿直者,換西班官。百官上尊號曰景祐體天法道欽文聰武聖神孝德皇帝。丁未,加恩百官。十二月壬子,加唃廝囉爲保順軍留後。丙子,詔長吏能導民修水利闢荒田者賞之。是歲,以鎮戎軍荐饑,貸弓箭手粟麥六萬石。

三年春正月壬辰,追復郭氏爲皇后。丁酉,葬皇后郭氏。

二月丙辰,命官較太常鐘律。壬戌,詔兩制、禮官詳定京師士民服用、居室之制。甲子,以廣南兵民苦瘴毒,爲置醫藥。丁卯,修陝西三白渠。

三月癸巳,復商賈以見錢算請官茶法。乙未,觀新定鐘律。戊戌,詔兩省、卿監、刺史、閣門以上致仕,給奉如分司官,長吏歲時勞賜之。改維州爲威州。夏五月庚辰,購求館閣逸書。丙申,錄繫囚。丙戌,天章閣待制范仲淹坐譏刺大臣,落職知饒州。集賢校理餘靖、館閣校勘尹洙、歐陽修並落職補外。詔戒百官越職言事。

六月壬申,虔、吉州水溢,壞城郭、廬舍,賜被溺家錢有差。

秋七月丁亥,禁民間私寫編敕、刑書。乙未,置大宗正司。庚子,大雨震電。太平興國寺災。辛丑,降三京罪囚一等,徒以下釋之。

八月己酉,班民間冠服、居室、車馬、器用犯制之禁。乙卯,月犯南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