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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六十 起重光赤奮若九月,盡玄黓攝提格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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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宋紀六十 起重光赤奮若九月,盡玄黓攝提格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嘉祐六年遼清寧七年

九月,癸丑,詔三司,以河北秋稼甚登,其出內藏庫緡錢一百萬,助糴軍儲。

壬戌,知諫院楊畋、司馬光等言:“故事,凡臣僚上殿奏事,悉屏左右內臣,不過去御座數步,恐漏泄機事,非便。”詔:“自今止令御藥使臣及扶侍四人立殿角以備宣喚,餘悉屏之。”

司馬光復奏請早定繼嗣曰:“臣不敢望陛下便正東宮之名,但願陛下自擇宗室仁孝聰明者,養以爲子,官爵居處,稍異於衆人,天下之人,皆知陛下意有所屬,以系遠近之心,願果斷而速行之。”

初,韓琦既默喻光所言,後十日,有詔令與殿中侍御史裏行陳洙同詳定行戶利害,洙與光屏人語曰:“日者大饗明堂,韓公攝太尉,洙爲監察,公從容謂洙曰:‘聞君與司馬君實善,君實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書,欲發此議,無自發之。’行戶利害,非所以煩公也,欲洙見公達此意耳。”於是光復具奏,且面言:“臣曏者進說,陛下欣然,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爲此不詳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所厚善者耳。‘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帝大感悟,曰:“送中書。”光至中書,見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爲嗣,則天下莫敢違矣。”琦等皆拱手曰:“敢不盡力!”

洙尋具奏,乞擇宗室之賢者立以爲後。既發奏狀,謂家人曰:“我今日入一文字,言社稷大計,若得罪,大者死,小者貶竄,汝輩當爲之備。”下奏狀者未返,洙得病暴卒。御史中丞王疇等乞優加賻贈,與一子官,賜錢十萬。

時知江州呂誨亦上言曰:“臣竊聞中外臣僚以聖嗣未立,屢有密疏,請擇宗人。伏望陛下念根本之重,爲宗廟之計,檢會前後臣僚奏議,廷對大臣,審擇宮邸,以親以賢,稽合天意。萬一奸臣陰有附會,陽爲忠實以緩上心,此爲患之最大者,不可不察也。”

冬,十月,壬午,樞密院請“自今前後省內臣人仕,並理三十年磨勘;已經磨勘者,理二十年;其以勞得減年者,毋得過五年。”

初,沙苑闕馬,秦州置場,以券市之。內侍李繼和初領其職,不數月,得馬千數。樑適薦之,詔減磨勘三年。舊制,內侍入仕,二十年始得磨勘;自是有以勞進官者,皆引繼和爲例,故有是奏。詔從之。

詔太常禮院修《諡法》。初,本院言:“今所用《諡法》,乃雍熙年中所定,其間字數,比賀琛、沈約、王彥威所錄多舛誤,請別編修。”從之。

丙戌,詔京西、淮、浙、荊湖增置都同巡檢。

壬辰,起復前右衛大將軍、嶽州團練使宗實爲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

初,司馬光既以所上章送中書,內復出知江州呂誨章。宰相韓琦與同列奏事垂拱殿,讀光、誨二章,未及有所啓,帝遽曰:“朕有此意久矣,但未得其人。”因左右顧曰:“宗室中誰可者?”琦曰:“此事非臣等所可議,當出自聖擇。”帝曰:“宮中嘗養二子,小者甚純,近不惠;大者可也。”琦請其名,帝曰:“宗實,今三十許歲矣。”議定,將退,琦復奏曰:“此事甚大,臣等未敢施行。陛下今夕更思之,來日取旨。”明日,奏事垂拱殿,又啓之,帝曰:“決無疑矣。”琦曰:“事當有漸,容臣等商量所除官。”時宗實猶居父喪,乃議起復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帝喜曰:“甚善!”琦又曰:“事不可中止,陛下斷以不疑,乞從內批出。”帝曰:“此豈可使婦人知之,只中書行可也。”遂降此詔。

帝自至和末得疾,廷臣多請早立嗣,帝悉未許,如是五六年,言者亦稍怠。琦嘗獨請建學內中,擇宗室之謹厚好學者升於內學,冀得親賢。因屬大事,欲以此感動帝意,乘間即言宜早立嗣。帝曰:“後宮一二將就館,卿且待之。”後皆生皇女。一日,琦取《漢書·孔光傳》懷之以進,曰:“漢成帝無嗣,立弟之子。彼中才之主,猶能如是,況陛下乎!願以太祖之心爲心,則無不可者。”於是因光等言,卒成帝意。

癸巳,以諸王宮侍講、屯田員外郎、編校書籍長垣王獵爲宗正寺伴讀。獵爲宮僚凡十三年,於宗實有輔導功,故首用之。

初,吳奎在翰林,薦獵可任經筵、文館之職。宰相韓琦指獵名謂執政曰:“惟此人與孟恂不通私謁,足見其有守。”恂時爲都官郎中,遂與獵併除編校書籍。

戊戌,以太廟南舊府司爲知宗正寺廨宇。

十一月,丁巳,起復右衛大將軍、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宗實上表請終喪,帝以問韓琦,琦曰:“陛引既知其賢而選之,今不敢遽當者,蓋器識遠大,所以爲賢也。願固起之。”表四上,乃從其請。

庚申,左騏驥使、入內都知史志聰,落都知,提點集禧觀。志聰市後苑枯木,私役親從官,木僕,折足而死。殿中侍御史韓縝言:“親從佈列宿衛,所以奉至尊,戒不虞也。使主者得私役,則禁衛之嚴馳矣。”事下開封府。故事,有獄,司錄參軍必白知府乃敢鞫治。於是多爲志聰地者,司錄參軍南宮呂璹獨窮竟之。志聰卒坐此黜。

癸亥,以壽星觀新作真宗神御殿爲永崇殿。先是上清宮災而壽星殿獨存,遂建爲壽星觀。或言壽星殿像則真宗御容也,於是別建神御殿。天章閣侍講呂公著言:“都城中,真宗既有三神御殿矣,營創不已,非祀無豐暱之義,請罷其役。”不許。

己巳,夏國主諒祚言:“本國竊慕漢衣冠,今國人皆不用蕃禮,明年欲以漢儀迎待朝廷使人。”許之。

乙亥,樞密院上所編《機要文字》一千一百六十一冊,自初纂集訖成書,凡四年餘。

戊寅,許康州刺史李樞以己官封贈父母。

是月,遼以知黃龍事阿里質爲南院大王。

十二月,丙戌,復豐州。

庚寅,命諸路總管集隨軍功過簿,以備遷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