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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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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集合15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但給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歡的書卻只有那一本,那就是《親子晚安故事》。我爲什麼喜歡它呢?那是因爲它裏面的故事不僅有教育我們小孩子的,而且還有教導我們家長的。

我把這本書中自認爲最有教育意義的一個故事講給大家聽聽吧:

以前,有一對母子,這對母子有一個很大的缺點:看見什麼偷什麼。一天,兒子才學校回來,高興地對媽媽說:“媽媽,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書,還有一個漂亮的文具盒呢。”媽媽聽了不僅 沒有訓斥兒子,反而還誇獎兒子:“以後再偷些更值錢的東西!你看,今天媽媽也給咱家“新買”了一件物品,噓……是我趁別人不注意偷回來的。多麼漂亮的包包啊!以後媽媽每天揹着它去逛街。”

後來兒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鉛筆盒,慢慢地,偷起了錢。在

某商場偷錢時被商場的保安抓了個現行,被移送到當地的法庭。法庭上,兒子對母親說:“媽媽,你過來,我有話想對你說。”媽媽心想:兒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錢的東西交給我。媽媽趕緊奔走到兒子身邊,俯下身子,把耳朵緊貼到兒子嘴邊,心裏美滋滋的。

令人驚歎的事情發生了。兒子一句話也沒說,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親的耳朵,頓時,媽媽的耳朵鮮血直流,如同流水從山上流下,血漸漸地染紅了地板,所有在場的人呆住了,而兒子說的話更讓所有人驚歎不已:“媽媽,小時候我偷東西時,你爲什麼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對我嚴加管教,我也不至於淪落到現在這地步啊!我恨你,媽媽!”

我還記得那句諺語:從小偷針,長大偷金。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實寫照嗎?故事教育我們“不以惡小而爲之,不以善小而不爲”。

讀了這個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驚了?《親子晚安故事》這本書中還有許許多多這樣的好故事,讓我學習到學生課本上學不到的經驗和教訓,所有我特別喜歡這本書。

怎麼樣,這本書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趕緊來我這借讀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說起路遙,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無數的優秀作品。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便是作家路遙所寫的《平凡的世界》,這部書在1988年出版以後,被搶購一空,獲得了無數讀者熱愛。

這部書主要描寫的是孫少平和孫少安兄弟倆。

孫少安是一個農民,在他很小的時候,他的父親就讓他幫家裏去砍柴。他的頭腦十分靈活,所以在十七歲時,孫少安便當上了生產一隊隊長。也因爲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隊的產量要多得多。但是孫少安並不滿足,他和妻子秀蓮建了一個磚場,生意興隆之後,他們把全村生活困難的人都招過來,給他們工錢,改善了雙水村的經濟生活,從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成爲一個不再爲生活發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孫少平讀完高中後,因爲家庭的經濟問題便沒有上大學。但是他不願白白受別人的恩惠,所以當孫少安叫少平來磚場幫忙時,孫少平斷然拒絕,獨自跑去工地幹活。少平十分喜愛讀書,雖然幹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閒時分,都會讀書。也因爲他喜歡讀書,經人介紹後,他去了大牙灣煤礦,當上了礦工。在礦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兒,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讀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個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於奮鬥,纔會讓自己變得不平凡!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由此可見,書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作用很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三國演義》。這本書是明代羅貫中所著。《三國演義》主要講了東漢末年,天下大亂,羣雄爭霸的故事。它是中國四大名著之一,是一座通往智慧的大門。

這本書中,作者以精湛的手法,刻畫了許許多多個性鮮明的人物。如:奸絕曹操,智絕諸葛亮,義絕關羽等。

對於奸絕曹操,我還有點不同的看法呢!

曹操精通兵法,治軍嚴整,愛惜將才。魯迅這樣評價曹操:“曹操是一個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個英雄。”

雖說曹操曾“夢中殺人”,有奸詐的一面,可他在臨死之前安排了自己身邊的人的生計。可見,曹操還是有善良的一面的。

在《三國演義》中,曹操曾“煮酒論英雄”。當時,劉備故意在曹操面前裝傻充愣,才讓曹操以爲劉備沒有爭奪天下之心,消除了疑慮。固然當時劉備已是他的甕中之鱉,不過他並沒有殺劉備。我覺得曹操還是很大度的。

劉備得以逃脫,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建立了蜀漢政權。當然,如果劉備當時表露自己又奪天下之心,恐怕會死在曹操的刀劍之下的。

所以說,自古以來,都是“小不忍則亂大謀”的。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充滿魅力的《三國演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我喜歡看些能勵志人心的書籍,瞭解一些別人的成功之道,並從中學習成功的不二法門。在我的書櫃裏,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葉幸運草,名爲“當幸運來敲門。”此書的內容從書名中便可想而知,與“幸運”有關。

內容描述兩位孩提時代非常要好的維克多與大衛,但長大後各有不同的際遇。而某日兩人不期而遇,維克多是個成功的企業家,大衛卻過者窮途潦倒的生活。維克多告訴了大爲自己成功的祕密,便是他祖父告訴他的“追尋幸運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個王國,某日在這王初中有兩名武士,席德與諾特,他們要去尋找傳說中的幸運草,而找到的人便可獲得永久的幸運。途中必須歷經千辛萬苦,須跋山涉水、接受種種考驗,且只限時七天必須找到。他們一路破關斬將,接受土地神、石頭娘娘、湖泊仙女、叢林天后等人的試驗。但就在最後關頭,巫婆設下了陷阱要誘惑他們兩人,諾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謊言,而在成功之際,前功盡棄了。席德堅持到最後,不被巫婆所誘惑,所以找到了幸運草,有了成果,且瞭解創造幸運的方法。

這故事告訴了我,幸運是留給有準備的人。就像愛迪生說的:“天才的幸運是一分的靈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價才能獲得幸運的機會。運氣不會持續太久,因爲他不屬於任何人的。幸運要由自己創造,因此能歷久不衰。

讀完此書,教會了我許多事情,幸運是靠自己創造的,絕不可當守株待兔的人。這一生的幸運是由自己主宰,自己決定情勢。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因爲裏頭寫了很多做人處事與人生的道理,讓我領悟了幸運絕非平白無故降臨,要有努力才能獲得幸運的入場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有一本名著,是大家所熟悉的一本書,它的作者是19世紀最了不起的作家。有趣的是,這位作家甚至連世界都沒看見,她用一雙手“看見”了世界。她就是美國作家——海倫凱勒。而這名著就是讓世人驚歎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作者海倫凱勒是一位盲聾人,在她從世上降臨後因患病失去聽覺與視覺。她連世界都沒好好看過。正當她媽媽爲海倫的前途感到擔憂時。一位女教師改變了她的一生,讓海倫凱勒的黑暗人生髮生了番羽天覆地的變化。海倫正處在名人如流的一個世紀,馬克吐溫曾與她討論過,在討論時海倫是一個偉大的人。

我發現其實這是一部述寫海倫凱勒的大部分時光的生活類的書籍。但她的生活又不乏哲學理論。最讓我感到驚訝的是她雖然耳聾,失明,但還是順利完成學業。她用她的一生告訴所有人:先天的天才比不上後期努力的人。現在有很多因爲覺得自己比不上先天的天才而自暴自棄,甘願被天才嘲笑,被大家所唾棄。而我想用海倫凱勒的一生告訴大家: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努力再努力。

大家應該將她的故事用來告誡自己學會感恩,正當你抱怨父母晚來接你時,想一想有些貧困兒童上學放學時的情景;當你抱怨父母嘮叨時,留守兒童連父母一面都沒見過;當你對生活失去興趣,有的人想方設法想生存下來。《假如給我三天光明》讓人學會珍惜,學會感恩,其實也讓人學會純潔無暇的心靈。雖然《聖經》中說過“上帝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但現實很殘酷。學會感恩的人心中多一份安詳和寧靜。

身體上的缺陷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理上的缺陷。海倫凱勒用堅定意志坦然面對世界。有人說她的成功是勞立文老師的功勞,有人說是因爲她的閱讀量很多,以上幾點都有,但有一點必須是堅強。

海倫凱勒傳奇的一生,她的成功正如馬克吐溫所說:“海倫凱勒和拿破崙是19世紀兩個最傑出的人。拿破崙試圖用武力征服世界,他失敗了;海倫凱勒用筆征服世界,她成功了。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有機會也請您看一下這本名著,記住,這本書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我愛讀書,因爲它給我帶來了視野上的寬闊、身心上的愉悅及精神上的財富。在這麼多的課外書中,《夏洛的網》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這本書講的是蜘蛛夏洛與小豬威爾伯的友誼故事。爲了拯救小豬,夏洛想了很多的辦法,最後用自己的絲織出了被人類視爲奇蹟的網絡文字,並改變了威爾伯的命運,使它不再爲未來擔心,從此過上了無憂無慮的生活。而夏洛,爲了守住諾言,用盡全力,甚至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從書中感受到了一種力量,那是鼓勵的力量,那是愛的力量。夏洛對威爾伯的愛就像爸爸對我的愛,記得有次幼兒園放學了,我在門口等待爸爸來接我,寒風呼嘯着從我的臉上刮過,我凍得瑟瑟發抖,希望爸爸快點到來,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見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裏躲一躲,正當我轉過身,想去那個地方躲一躲時。忽然,我覺得一隻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轉頭一看,原來是爸爸,爸爸給我仔細地扣上釦子,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帶給了我無盡的溫暖,正當我沉默時,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裏走去,我心裏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難和危險怎麼辦?我又能幹些什麼?是傻傻地發呆,聽天由命,還是樹立堅強的信心,一步一個腳印往上爬。我要學習夏洛這種不怕困難、樂觀向上的精神。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碰到任何困難,都要有信心、有恆心、有決心去克服。

通過這本書,我學到了不少知識,也讓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麼是友誼和生命,懂得了什麼是持之以恆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決辦法,只有多讀書、多動腦,才能解決問題。

這是一本蘊含着生命、愛和友誼的書,它教會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誼,如何去關愛別人,如何讓有限的生命發揮出最大的價值。讓我們一起去體會《夏洛的網》這本書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姐姐經常告訴我,看書可以變聰明,讀書的樂趣就像登山一樣,山登得越高越是快樂。因爲有愛看書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臺,爸媽都會帶我們去書店,偶然看到《波麗士餡餅》這本書,覺得餡餅就是餡餅,爲何要叫“波麗士餡餅”,當下決定買回家研究研究,現在的它成爲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故事的主角——亞蘋是一個小五的學生。她的父親因爲金融風暴被裁員,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惡言相向,而亞蘋的母親因爲經濟重擔的壓力和先生的頹廢不知振作,產生了輕生的念頭,一個沒有未來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亞蘋的機靈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殺的母親,使得悲劇沒有上演,危機化成轉機。林伯伯熱心地傳授祖傳的餡餅製作方法給這家人,幫助他們重新站起來,給他們生活帶來一線曙光。

原來“波麗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諧音)!我終於懂了,亞蘋一家人爲感謝林警察,纔會想出這樣有趣的名字——警察餡餅。看到這裏,原本熱淚盈眶的我不禁發出會心的一笑,感謝老天給了亞蘋一家這麼一位熱心助人的貴人,否則這世界又要多一個破碎的家庭。

讀完這本書,讓我覺得我是一個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還應該盡一己之力造福人羣。它也讓我學習到面對事情時,應抱持正面積極的態度,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對警察先生有所改觀,原來鐵漢也有溫柔的一面。我推薦《波麗士餡餅》,它是一本好書,值得大家細細品味珍藏。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每個人都有一本屬於自己最愛的一本書,而我心目中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相約星期二》。

本書是一位年輕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學習生死之道的書。作者米奇艾爾邦,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再次遇見大學時期教導他,有是他最敬愛的老教授墨瑞史瓦茲。死時,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個月的時間可活,墨瑞掙脫原先對死亡的情緒與束縛,並藉由每個星期二的談話,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這本書之後,我領悟到了許多,就像書中有一句話:“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但沒有人把這當真。”。我覺得墨瑞說的很有道理,相信我們每一個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終將難逃死亡這一扇門,但我們卻不願承認它,面對它,對於死亡我們欺騙自己;我們害怕,害怕一切都將消失殆盡。很多人都說,死亡帶來悲傷,也帶來生離死別,是痛苦的象徵。其實,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樣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緒情感上的意義;時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們絕對不會知道,死亡是什樣的感覺,或者之後會如何。我們應該向墨瑞看齊,在遇見這麼龐大的困難時,還是依然用最誠懇的角度去面對它,對抗它。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們所想象的、所碰見的、看到的都還要痛苦,但他卻能夠用這麼積極洞澈的人生觀去看待死亡這件事。我們應該好好深省。

我認爲,生命是一門課程,就與我們在求學的過程之中相同,會遇到瓶頸,也會遇到困難;這們課用經驗教導我們如何去面對、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時你會想要逃離這個處處逼人的地方,但是請想想墨瑞,別忘記他告訴過我們的話。

生命的課程,永遠不會結束,“課繼續在上”。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從小就喜歡讀書,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書是《安妮日記》。

第一次見到這本書時,只是覺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個小女孩兒身穿粉色衣服在那裏跳舞,作爲一個小女生,這本書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開書,發現書中的每一頁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話的旁邊都有名師點金呢!

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猶太人,安妮弗蘭克,他出生在德國的法蘭克福,他還有一個姐姐,安妮熱愛寫作和閱讀,她還給自己的日記本取了一個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爲了躲避法西斯對猶太人的殘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樓一個很隱蔽的房間裏,她們一家在這裏生活了25個月,在這見不到陽光的日子裏,安妮一家沒有自由,連生命都掌握在別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煩躁,但安妮不同,面對苦難,她沒有絕望,在日記本里記下了成長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她用勇敢的字跡控訴了法西斯邪惡的戰爭,描述了戰爭對人們帶來的災難,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奪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舉報,密室裏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轉送到波蘭的一個集中營裏,後來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國的一個集中營,由於衛生條件極差,後來爆發了傷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裏離開了人世,安妮曾說過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後也繼續活着,她的願望實現了,同她的作品長存不朽。

通過這本書,我被安妮微笑面對逆境的態度深深地打動了,遇到困境時,我們應該也要用堅強的心去面對,去克服,相信我們會走出一個個困境,用強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每個人都有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當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話,就不妨告訴你,我最喜歡的書就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說《狼王夢》!

這本書大致內容是:一隻母狼紫嵐失去伴侶黑桑後,爲了實現黑桑當狼王的夢想,訓練他的幼崽當狼王,然而,厄運不斷降臨這個家庭,它生下的狼崽無一成爲狼王,三頭小公狼也都過早夭折了。到了老年,還被唯一的親人媚媚趕出了石洞,飽受孤獨之苦。

通過這本書,我看到了紫嵐身上的偉大母愛。在爲了不讓藍魂兒落在獵人的手裏,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雙毛從樹洞裏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來時,紫嵐第一個衝過去,直到確認雙毛渾身上下沒有受傷的情況下,才安心下來;在黑仔進洞捕食草兔時,紫嵐都確保好安全才讓他進去;在爲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鬥,等等,這些都體現出了紫嵐偉大的母愛的表現。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母親也是這麼愛我們,我們也要去珍惜母愛。

我不僅敬佩紫嵐母愛的偉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難不退縮的精神。

紫嵐被雙毛打斷腿後,它不是放棄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養雙毛。紫嵐的狼崽快餓死了,它不是消極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場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向他學習。

記得有一次,那是個美術課,老師教我們用彩墨畫魚。老師教完我們,便讓我們自己練習,我不一會就畫完了。我一看,什麼呀:扁扁的魚又細又小。於是,我不準備學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嵐,於是,我又堅持下去,終於,我成功了!我心裏像吃了蜜一樣甜。

自從讀了《狼王夢》這本書,紫嵐的精神便時刻鞭策着我,鼓勵着我。我,也要成爲一個強者。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脾;書,就像一輪紅日,照亮了我的世界;書;就像一支畫筆,爲我的生活錦上添花……書,就像人們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的大海中挑出一本實在不容易。如果硬要我說出一本喜愛的書,那就非《林清玄散文自選集》莫屬了。

《林清玄散文自選集》是我最近喜歡上的,她能告訴我很多做人的啓示,讓我受益匪淺。就因爲這本書,讓我有一次晚上十點左右還在看。外婆一直在催我睡覺,我不同意,到了十點半左右,最終還是外婆把我拉上牀的。半夜,我又小心翼翼地爬起來,拿起書看。“咚——咚——”地聲音,我不禁嚇了一跳。原來是外婆起來喝水,看見我不在牀上,就起來找我,幸虧我機靈,聽到聲音趕緊跑到衛生間裏,說:“我在上廁所!”

這本書讓我想起一件發生在我的身上的事。我養過5條十分漂亮的小魚,他們整天在魚缸裏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地游來游去,魚缸就是他們的枷鎖,其中有一條小魚經常受到其他魚的傷害,身上的魚鱗廖剩無幾,最終並不是魚把那條魚咬死,而是它自己跳“樓”自殺。有一次,我們一家四口出去旅遊,阿姨也回家了,家裏空無一人,所以,在臨走之前,我比平時多餵了5倍魚食,結果回來,4條魚全部翻白肚了。原來,魚一下子把這些食物全吃掉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做人不能貪得無厭,不然就會這樣的下場。

書的好壞,我不能去改變。讀書的方式、狀態是能改變的。如果一個人在煩躁的情況下閱讀,就會覺得很無聊,不好看;如果帶着樂觀的心情去閱讀,就能發現書的點睛之筆,我就是如此。我會先看作者的序言,明白作者用怎樣的心情,寫給誰,再一頁頁讀下去,看到感覺好奇、不懂,對我有啓發的句子,我會記錄下來。看見書中的人物這樣做,並問問自己會怎麼做;最後,我會把這個故事編下去……

《林清玄散文自選集》讓我久久不忘,不斷地、反反覆覆地看。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古人講:“布衣暖,菜根香,還是讀書滋味長。”閱讀是每個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對人類心靈的淨化和捍衛。

我曾拜讀過沈石溪的動物小說集,也曾迷戀過曹文軒的《青銅葵花》《草房子》等文學作品。但我最喜歡的是高士其爺爺寫的《細菌世界歷險記》。閱讀這本書,猶如享受美酒加釀,回味無窮。在這書中,我們可以穿梭時空,遨遊天下,領略別具一格的風景。

作者把自己當作是惡毒的細菌,爲自己辯白。又承認自己的罪過,使我詳細瞭解細菌的習性。小小的菌兒神祕地告訴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輕的一種生物。它小得讓我們的眼睛看得見灰塵紛飛,卻看不見它們夾在裏面漂游。好幾十萬個它掛在蒼蠅的腳下,輕的連蒼蠅也不覺得重。因爲菌兒的身體比蒼蠅的眼睛還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塵還輕100倍。小小的菌兒自豪地告訴我,雖然它們和蘑菇同樣是菌類,但是它們卻不像蘑菇一樣被人類稱爲山珍,隨時都有變成盤中餐的危險。小小的菌兒又偷偷告訴我,人類的肚腸是它的天堂。在那兒沒有乾焦凍餓的恐慌,那兒有吃不盡的糧食。它們心狠手辣,無惡不作,趁人不備,溜入人的體內,使人類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類時時刻刻都受到細菌的威脅,有無數人在它的魔爪下喪生。高士其爺爺在二十三歲時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襲擊,導致全身癱瘓。但他並不屈服,他坐在輪椅上堅持爲傳播科學知識而奮鬥着,成爲世界上著名的科學家。科學沒有國界,世界上還有許許多多的像高士其爺爺一樣的科學家在忘我的工作。他們告訴我們,病菌雖然可怕,但是隨着科學事業的發展,人們漸漸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們的魔窟,及時地用消毒手段消滅他們。

《細菌世界歷險記》讓我在妙趣橫生的語言中進行了一次科學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穫,感到了細菌世界的風采,更對科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這本書在文學史裏叱吒風雲,一說出來衆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

《水滸傳》以洪太尉請張天師時放出了一百零八個妖魔爲一個完美的開頭。接下來,講的是一百零八個好漢聚集在一起,盡忠報國的事。當時皇帝只聽一些奸詐小人的話,卻不去聽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個無惡不作、下流無恥的人,就因爲蹴鞠踢得好當上了大官。談到高俅,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覺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麼個善良法兒呢?原來,梁山好漢把高俅抓上了山,認爲把高俅放了會得到朝庭招安。看到這裏,我不禁長嘆一聲,宋江應該把目光放長遠。高俅這個人奸詐的很!他恩將仇報。當宋江等人南征方臘後回梁山,人數所剩無幾,傷亡慘重。武松雖活了下來,卻成了一位“獨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徵方臘回來之後賜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裏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兩人雙雙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盧俊義回京,把水銀放在御膳裏,盧俊義坐船回廬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盧俊義這種有勇有謀的“美男子”就如此與世界說Beybey了!

《水滸傳》裏有兩個人物被描繪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場的梁山泊頭兒晁蓋和神機妙算的軍師——吳用啦!晁蓋是一個爲人正直,一心爲別人着想的人。東村鬧鬼,他把石塔搬到了東村。東村不鬧鬼了,南村鬧鬼,他又把寶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稱。吳用在大多數故事情節裏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崗、鉤鐮槍破連環馬和三打祝家莊。

《水滸傳》引人入勝、特點突出。《水滸傳》就講到這兒,要反覆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讀這本叱吒風雲的文學寶庫,讀懂了就等於得到一大筆財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高爾基說:“熱愛書吧---這是知識的泉源!”;歌德說:“讀一本好書,就是在和許許多多高尚的人談話”。我讀書我快樂,我讀書我幸福!今天,我爲大家推薦一本好書,那就是曹文軒的《草房子》。

曹文軒是當代著名的兒童文學作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有長篇小說《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紅瓦黑瓦》、《根鳥》、《細米》等。在這些作品中,我還是比較喜歡他的《 草房子》。

《 草房子》這部長篇小說,主要講的是一個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銘心、終生難忘的小學生活。小說通過陸鶴、紙月、細馬、杜小康四個同學性格特徵、家庭背景和學習生活的描寫,讓我們感受到了孩子之間毫無瑕疵的純情,以及同學間互幫互助的感人故事。

在這本書中,我特別喜歡那個喜歡追夢的小男孩桑桑。他頑皮可愛,爲了讓自己養的鴿子有個像樣的家,就把家裏用的碗櫃改制成了一個高級鴿舍;他感想敢幹,看到漁船上的人用網捕魚,就把家裏的蚊帳剪開做成一張漁網捕魚;他善良勇敢,在同學受到壞孩子欺負時敢於挺身而出。當然在他身上也有一些缺點:爲了表現自己與從不同, “大熱天穿着棉衣棉褲在校園裏奔跑……”,被人稱爲“腦殘”;爲了耍弄小聰明,放學路上掀翻別人停在路邊的自行車,並用腳亂踹,結果招來別人一頓痛打……

我喜歡《草房子》,是因爲它真實地描寫了那個特殊年代痛苦並快樂着的校園生活。正如作者所說:“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痛苦,重要的是面對挫折的勇敢與坦然。”

我喜歡《草房子》,是它讓我想明白了父愛的偉大、同學之情的珍貴、校園生活的美好!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都有一個多彩的《草房子》,那就是我們金色的童年!這就是我爲大家推薦的好書《草房子》,你喜歡嗎?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我看的書並不多,但當有人強迫我去看一本書時,一開始我會心不甘情不願的,不過等到我的思緒完全沉溺在書裏時,我便開始期待下一頁會是什麼內容,把自己想象是書裏的主角,感受他的快樂、悲傷,當看完這本書時,那種感覺進入另一個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親身體會的。

有一回家裏多了一本書,書名是《爲自己出徵》,封面畫了一個色彩單調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於是就擺在書桌上,再也沒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無意間看到其中內容,想要多翻幾頁,便開始陶醉在這本書中。書中描述有一個武士,他屠龍、拯救遇難的公主,所以隨時隨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這冷冰冰的外表,不過他那一身盔甲已脫不下來了,慌張的他從宮廷小丑的話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師,法師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難,就是這本書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學到了每天我們過着匆忙緊張的生活,從沒靜下心來聽聽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聲音,於是你便會忘了自己是誰,而和他人之間都產生了一道牆,與世界隔離,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識之堡,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鏡子,當我們覺得自己丑陋時,就忘記那原先美麗的自己了不是嗎?意思是告訴我們,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們遇到障礙時,若不去面對,那永遠走不過去,那面對了,即使遍體鱗傷,但你做到了;最後來到真理之巔,最重要的那段話“雖我擁有此宇宙,並無一物爲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願棄己知。”放掉擁有的,擁抱未知,那宇宙就屬於你了。

不是隻有這個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們每個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願意脫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書能使你意猶未盡,更能使你懂更多課本之外的道理,讓我們一起到書中的世界走一回,你會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