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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高考作文評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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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考考場傳出的第一道試題,從來都是作文題。高考結束後的社會輿論,也多半在作文。就連評價高考是否科學,考題是否優良,也往往用作文來說話。究其原因,除了作文是考卷中分值最大的題之外,更重要的原因還是在於在試題評判中,作文是評分誤差最大的題。記得高考之前,很多學生拿着自己的作文來問我:“老師,我這篇作文高考能得多少分?”這樣的問題應該是每個有過高三語文教學經歷的老師都遇到過的。有時候我真想回答一句:“看你的試卷碰在哪個閱卷人手裏啦。”可是爲了避免給考生帶來對高考不必要的不信任感,我欲言又止。“要我給的話……”,每每回答這個問題時,我都習慣性地在分數前加上這麼一個狀語。看着學生離去的背影,我只有在心裏祝他好運。

談高考作文評閱

事實就是如此。

當然,說作文評判誤差問題,絕不是否定或懷疑閱卷人的水平或良心,而是感慨“文章”本來的紛繁蕪雜——文學主張不一,創作流派繁多,審美趣味多元。我們似乎真的很難將作文的評判統一爲一個標準,但是,這絕不是我們迴避探究作文評判標準的藉口,也不應該是我們給作文評判誤差問題披上的遮羞布。

本文不談文學創作本身的優劣評判問題,那涉及的是文學理論的責任;我只想談談除此之外,我們可以改正,或改良,或探討的幾個觀念問題,供語文工作者思考。

 一、作文可以給0分嗎?

我是主張作文可以給0分的。

不過,我的這一主張迄今爲止只要說出,其後果就是自找沒趣。得到的反對理由是:“語文是母語教學,一個高中生的作文倘若得了0分,豈不意味着他連母語都不會說了嗎?豈不全盤否定了他的母語能力?”於是,我們可以看見的現象是,無論某考生的作文寫得多麼糟糕,只要夠了字數(甚至是隻要寫了幾個字幾句話),總是能得到些分數的。這分數被戲稱爲“辛苦分”,美其名曰“母語表達能力基本分”。意思是說,該考生雖然無法寫出像樣的文章,但是,他起碼還是能夠使用漢語進行書面表達的;雖然文意不合題目要求,但起碼所寫的文句還是表達出了一些自己的意思的。

笑話!

考題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能力水平。如果在一份高考試卷中,考生呈現出的水平只是初中甚或更低,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評判?一個小學生憑藉他背誦的“九九乘法表”答高考數學試卷肯定是0分,可爲什麼他到高考語文考場裏,就能憑藉幾個常用漢字拿上可觀的“辛苦分”?

比如高考第一題字音題,題型爲選擇。一考生錯將A選成了B,於是肯定是得了0分。

奇怪,這時候怎麼就沒有“辛苦分”一說了呢?這個時候怎麼就可以因爲考生對某個或某幾個字音的誤判,用0分來否定該考生所掌握的其他多得多的字音了呢?你也許會說,那是選擇題,屬於客觀題,只有滿分和0分兩種評判,實屬無奈。那麼請問,閱讀題裏的主觀問答題考生得0分的不是大有人在嗎?爲什麼能因爲他對某一詞某一句某一段某一篇的理解有誤,就用0分來否定該考生的全部閱讀能力呢?

再說考卷不止作文一題,考生完全可以通過別的題來展示他的“母語基本能力”嘛。

按照考場作文評判準則來看,如果有一篇這樣的文章:嚴重偏離題意、中心絕對不明、內容非常空洞、感情明顯虛假、顯然不合文體、結構十分混亂、文句極不通順、語病很多、字跡難辨。——想來幾百萬考生答卷中應該是有這樣(或接近於這樣)的文章的,不知道它在閱卷場中是否真的被按照標準得了0分。

實在是找不到不能給0分的理由。

記得我在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中,寫作部分得了0分,因爲沒太看懂題目要求。可是,我是會說“how are you”的啊,我是曾通過了四級考試的啊,怎麼不給我一點“辛苦分”啊,哪怕就一點點呀!——然而我從沒覺得委屈——我連題都沒審明白,堆砌了幾個單詞就給我分?我還覺得害臊呢。

  二、作文評判中的“平均主義”

這裏所說的“平均主義”有兩層意思:1.平均分先行;2.區分度過小。

先說說第一個問題。

多數老師在評判作文的時候,習慣性地先給自己定一個分數標準,也就是先確定班級(年級或是總體考生)的平均得分,之後所給分數便“有計劃”地在這個平均線上下波動。於是,各班作文得分基本相同,並美其名曰“標準統一”“評判科學”。於是,作文得分,在班與班之間成了一件“沒有可比性”的東西。可是,教過書的老師們自己心裏很清楚,就作文水平而言,不同的班級原本相去甚遠(起碼是有差距的)。難怪很多學校在統計分數的時候,都要將語文總分拆分成“基礎”、“作文”兩個部分單獨計算。某班作文分高,那肯定是老師“手鬆”了;某班作文分低,那肯定是老師“手緊”了。

究其原因,似乎沒有答案。不過,在反思該問題的過程之中,腦海裏卻掠過這樣令人悚然的.一幕:

年級統考,試卷判完,分數昭然。

我班作文得分比其他所有班級都低。輿論譁然:“故意壓分,居心叵測。”

這還好,倘若——

我班作文得分比其他所有班級都高,並因此在總分上也縮小了與別班的差距,甚或顯現了優勢。輿論驚然:“暗地擡分,沽名釣譽。”

在中國,凡事一旦與道德掛上鉤,就沒有理由可辯了。即便是事實,在面對道德輿論的時候,往往也只能閉嘴。

再談談第二個問題。

我沒有參與過高考作文閱卷工作,沒有切實體驗,也就沒有發言權。總覺得判作文是件難事。不過,一個多年參與此項工作的好友一語道破:“其實很簡單,別出風頭,明哲保身即可。”我不解地問,判卷子和“明哲保身”有什麼關係?對曰:“別給高分,別給低分。如此,領導不找你麻煩。”我恍然大悟。

平時教學中的作文評判雖無“保身”之苦,但似乎又礙於“不要助長好學生的自滿心,也不要增添差學生的自卑心”,於是,也紛紛“平均主義”起來。高的50來分,低的40來分。題目本身區分度明明是60,硬是在評判的時候被活生生地改成了10。如此分差,倒也的確有助於“打擊驕傲,保護自尊”,但是,學生對於寫作水平的自我認識以及由此而生的進取心,是否也一同被泯滅了呢?學生們平時向老師請教問題的時候,寧肯問你某字的讀音,也很少問一問寫作的問題。一道分值最高的題,就這樣被遺忘在“平均主義”的旗幟下,這不就是很鮮活的證明嗎?

“謙受益,滿招損。”這的確是真理。不過,不顧事實、自欺欺人地追求的所謂“真理”還是真理嗎?

  三、作文評判可以“分項肢解”嗎?

“分項肢解”的作文評判方式的誕生,毋庸置疑,其初衷是爲了降低評判誤差。的確,當一個獨立項的分值限定在5分左右時,其誤差自然是要比60分更小的。於是,這便被作爲一個“進步”而被公認了。

只是我們沒有想過,我們肢解得是否科學合理。請看評分標準:

(圖略)

倘若一考生的作文正好表現爲“切合題意、中心突出、內容充實、感情真摯”,當然是篇好作文,那也很好辦,依照標準,給21~25分的內容分。或者正好表現爲“不符合文體要求、結構混亂、文句不通順語病多、字跡難辨”,顯然是篇差文,那也好辦,依照標準,給0~10分的表達分。可是,真正的評定實踐中,這樣的作文是少數中的少數,多數作文是優缺點並存且各異的。比如,如果有這麼一篇作文:切合題意,中心明確,內容單薄,感情虛假。請問,怎麼給分?“內容”如此,“表達”也一樣。寫作實踐中,許多優點和缺點是可以共存在一篇文章中的。孰重孰輕?似乎從表格中難以得知。

正因爲以上表格難以體現作文評判標準中的項目權重問題,所以,面對各式各樣的作文,閱卷者自然也無法清晰地進行“分項肢解”。因此,實際閱卷過程中,閱卷者不會也沒法按照“分項肢解”的方式去賦分,而所給分數仍然是“總體印象”分值。

事實上,我認爲,作文的評判方式裏,給“總體印象分”是最科學最合理的。

寫作是一種創造藝術美的活動,那麼,作文評判實際上也就是一個審美判斷的活動。對於一個藝術品的美學價值判斷,是無法也不應該進行肢解的。斷臂的維納斯很美。然而,倘若按照“分項肢解”法,那麼它將在“結構完整”上被扣除相當的分數,因爲它竟然連胳膊都沒有。如此評判,那當然是藝術笑話了。因此,許多“分項”是無法接受獨立評判的。對於作文來說,內容和表達之間,是相輔相成的;基礎等級和發展等級之間,也是不可截然分割的。

與其難以分開,不如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