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作文中心 > 散文 > 一件小事的隨筆散文

一件小事的隨筆散文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62W 次

昨天發生的一件小事,對我觸動很大!

一件小事的隨筆散文

昨晚晚飯後,閒來無事,我再一次上到了附近的天橋:吹風,觀看川流不息的車流和這座城市鱗次櫛比高樓閃爍的五彩霓虹。在大橋上,我再次遇到了一位老人:準確的說是一位乞丐。看樣子五六十歲的年齡,衣服破爛但還算得體,頭髮蓬鬆、髒亂,絲絲的銀髮在黑夜格外顯眼。他蹲在那裏,或者說蜷縮在欄杆的一側,不時嚮往來大橋的路人開口乞討……

這是我第二次見到這位乞丐。前幾天晚上,也是在這裏,我見到過這個乞丐,但那晚我沒有給予他任何施捨!這次,我想着要給他點什麼的……但礙於情面吧,我實在沒勇氣上前施助!在我躊躇期間,從我或者說我們(我和那名乞丐)身邊走過不少人:有打扮時尚的都市靚女,腳踏高跟鞋匆匆而過——視而不見。那情形,似乎還故意躲避乞者;也有帶着孩子路過的年輕夫婦,雖然沒有匆匆躲避,卻也未曾多停留一半;還有一對老年夫婦,互相攙扶。雖然放慢腳步看了一眼,但終究沒有給予任何施捨……乞丐依舊向過路的每個行人都說着乞憐的話語。我記得很清楚:最後有一位三十歲左右的女子。聽到老人乞憐的話語,看到他的境狀,特地停下來,從隨身的挎包取出錢遞到老人手裏……說實話,那位女子外貌並不能用漂亮、美麗來形容,但看到她將錢遞給老人的瞬間,我突然覺得:她是今晚路過這裏最美的人!旋即,我也藉着這份“溫暖”,鼓足勇氣將手裏已經攥着的幾元錢,遞給了老者。然後聽到那位老人還連連道謝,“謝謝謝謝,好人有好報”……

從天橋下來,我心裏……熱熱的,很激動、很興奮。這似乎是我第一次在大城市做這種事,以往在家裏做過的類似的行爲也清晰的一幕幕浮現在我的面前!

記憶裏,我記得第一次從事“公益”——捐款。那是初中時,我們班給一個得白血病的女同學捐款(我們都不認識,連聽也沒聽過,好像只是和她在同一所學校),然後剛開始的時候是自願,最少0.5元吧……但那時班上同學都不願意捐款。最後老師急了,硬性規定:每人一元,誰都不能免除,並且安排了專門收錢的幹部。這樣,大家陸續都把錢交了,但表現得還是很不情願……輪到我時:我給了那位同學五元,他很自然的找給我四元。我又取出一元交給他,說“我捐二元”(我可以肯定地說:當時,我並不是很有錢)……我很清楚地記得他的表情:一臉驚訝、困惑不解,隨即他向我笑笑(我知道:那是譏諷的嘲笑而已),又向四周“傳揚了”一番我的“壯舉”……我知道——傻子的稱號我算待定了。但,事情過去這麼多年了,我沒有一絲後悔!

04年,是印度洋海嘯,我們已經上了高中。也是學校組織的募捐——爲印度洋海嘯導致的災難籌集善款。許是年齡的原因,這次同學們捐款都比較積極:1、2、5元的捐獻,我當時……捐了10元,在我們學校是最多的之一,但在我們班裏一定是最多的。這件事,我挺慚愧的,因爲:捐完款回到家裏,我騙爸爸說,“捐10元是學校規定的”,爸爸雖然沒有肯定,但也絕沒有批評我;另外,我還覺得自己充英雄裝好漢,即使捐的再多,也是父母的辛苦錢!

再有,就是08年,汶川地震。那時,我剛做完手術:行動不便,不能去銀行,不能上郵局。關鍵是,我也沒有任何經濟能力!後來,我在聽廣播的時候,聽到手機也能捐款。於是,我——捐了六元,因爲:手機捐款,每次只能捐二元,而且……而且我手機裏只有奇緣錢了。當時,捐完手機裏的這些金額,我突然有一個大膽的想法:也許,我捐助的這區區幾元錢,它的意義可以和那些大企業家、大富商捐助的幾百萬、幾千萬相媲美。

然而近幾年,無論是生活中“給乞丐捐款”,還是“通過慈善機構捐款”,都出現了許多負面新聞,像:職業乞丐、郭美美事件……這些都無形中消費了高貴的善心,傷害了好心人的感情,逐漸使人關閉了善良的大門。關鍵是:使社會喪失了人與人之間最起碼的信任,自己在深處困難時得不到他人的幫助……所以說,“某種意義上:幫助別人其實是在幫助自己!”

說到職業乞丐,我突然想到自己以前看過的一個關於對付有意思小故事!

主人公小王在公司門口,看到圍着一羣山。穿過人羣,小王看到是一個衣衫襤褸的年輕乞丐正在向路人尋求施捨,旁邊牌子上寫着“幾天未吃飯”云云……小王一眼就認出了他就是幾天前在自家樓道口行乞的`年輕人:當時,身邊也是放了一塊紙牌。家鄉遭災,異地求助……小王出於善心,給了他數元。今天,他故伎重演,只不過換了身衣服,牌子上的內容與前幾日一模一樣。“一股無名的火兒燒到小王心頭,他真想衝過人羣揪起那個‘乞丐’狠狠暴打一頓,然後戳穿他的真面目。”但小王忍住了:無憑無據,還可能被他反咬一口……小王靈機一動,計上心來:小王花了五元,從旁邊的早餐店,買了五個又白又大的饅頭,然後還帶了一瓶水。小王來到那個乞丐面前。爲了是周圍的人聽清楚,故意大聲說,“兄弟,快吃吧,剛出爐的大饅頭”,接着,把水和饅頭一起遞了過去(因爲小王知道:這些“職業乞丐”,只討錢,不收物的。說不定,他們已經在哪個酒樓,吃飽了山珍海味,纔出來“工作”!)“乞丐”本能的接過小王遞過來的食物,同時也認出了小王,兩人心照不宣。那人原本想要拒絕小王,但攝於旁邊圍觀的人羣,還有自己的“簡介”……“乞丐”不得不硬着頭皮接過饅頭,“狼吞虎嚥”地吃了起來……與此同時,旁邊一位大媽也熱心滿滿,“快都吃了,這裏有水”,那名“乞丐”有苦難言:明明腹內脹滿,還要勉強吞下這幾個饅頭……在小王的起鬨和慫恿下,那名“乞丐”勉強吃了兩個饅頭。一看見羣人慢慢散去,“乞丐”也真的吃不下去了,趕緊向小王求饒,“大哥,饒了我吧。下次我再也不敢了”……

總的說來,我覺得:無論是向街邊的乞丐施捨,還是從事公益事業,都應該首先擁有一個好的心態。不能——因噎廢食,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繩!畢竟,欺騙,只是少數;畢竟,需要幫助的人,很多很多;畢竟,“人之初,性本善”!做一個有善心的傻子,一定較一個“精明”聰明人生活得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