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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垣斷壁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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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從學校後面經過,總是看到那堵牆。它孤零零的站在那裏,好似悽苦,又不易述說。我來時,它望着我,我走時也望着我。我心裏想,莫非這牆與我有幾分緣,否則它不會那樣望着我的。我走近去瞧,第一感官覺察到這堵牆身高4米,寬5米,身上到處是流水痕跡和蘚苔。也沒有瞧出個什麼名堂,有多麼奇特,隨即無理的離開這斷牆。我想,倘若這牆是活物,肯定對我的不理睬很是傷心的。於是,今日,我又與那牆垣重逢。站在它偉岸的身軀下,若有所思。

殘垣斷壁散文

想,這牆壁是否遭受過戰爭的洗劫呢?縱觀歷朝歷代,只要發生戰爭,人與物都無一倖免的。我們在《阿房宮賦》看到的那些景緻,最後不也只是看到一堵城牆嗎!那場戰爭,一個項羽就把完好的宮殿給毀壞掉。他毀壞的僅僅是帝王的愛物嗎?不是,這愛物一半是帝王的,一半卻是勞苦民衆的。毀壞,就等於把勞苦民衆辛苦鑄造而成的成果毀掉。一個宮殿,動用了石匠,建築師,伐木工,建築工,以及那些搬運工,絕大多數後勤人員(廣義的是全體勞動人民)。爲了建阿房宮又花費多少財力物力,誰能計算得出?但是,宮殿終究成爲了廢墟,斷牆便不自覺地成爲見證災難的象徵。毀壞後是否對他項羽有所作用呢?或者說又能起到什麼良性的結果呢。我看未必,即使他項羽做不成皇帝,無福享受這宮殿帶給他的快樂,但是歷朝歷代都要修建宮殿,一座宮殿就會使戰爭再發生,就會使人們流離失所,就會給更多的勞苦民衆帶來災難。就像《孟姜女》故事裏一樣,孟姜女見不到丈夫歸來就去長城內外找自己的夫君,得知死後便痛哭,把長城都哭倒塌了。從感性角度來說,最後在城牆下把城牆哭倒,這無疑是慟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可是,這個有什麼意義?毀壞了城牆,到頭來不也是勞苦民衆去修葺嗎?不也是禍害了其他勞苦民衆?從理性角度思考,這種看似可歌可泣的東西,包含了三層意思。第一,孟姜女帶有報負性心理,也就是以牙還牙的心理。其二就是帶有這種把城牆哭倒帶有一定的破壞性。第三,牽累其他民衆。雖然,這是無意識的一時衝動的行爲,但是事情總是有個前因後果的。一個人受了挫折,就開始怨天尤人,把所有的人罵一遍後仍然不消氣,還要把東西砸碎,破罐子破摔,毀滅一切。這樣的極度誇張的性情,最大的好處就是消氣。可是這個有什麼用。如果說如老莊所說,無用也是一種有用。我看在這裏未必體現。

想,這座牆是否遭受過自然災害的破壞?每逢大雨時節,或者遇上泥石流,地震等無可抗拒的力量的時候。這些牆壁往往無一倖免。就拿汶川地震來說,牆倒後,人也就跟着遭殃。事實證明,自然,事物,人三者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每到下雨刮風,沒有牆壁抵擋,人何來的安心睡覺?可是,當地震泥石流來臨,這牆壁何嘗不是絆腳石,是致命的基因?所以,任何一樣東西都有其兩面性。就拿這殘垣斷壁來說,它雖然只是站着,看似無所用處,卻大有用處。這又迴歸到老莊之道里面去了,無用之用,方是大用。前面說項羽和孟姜女把宮殿和城牆毀壞是爲無用,爲何這裏又說這殘垣斷壁有用?前者的中心詞是毀壞,乃是置之死地,無所謂可用。後者卻是拿來利用。說到拿來,魯迅前輩倒是有很詳細的說明,拿來本身就是要用,否則就不必要去拿。這樣看來豈不是自然破壞的就可以用,而人破壞的就不能用?未必,如圓明園被英法聯軍毀壞,如今不照樣被文物局當做重要文物來保護!但是歷來人們都認爲,這無用與有用本身在邏輯上是個很矛盾的事物。最體面的說法,以我看來就是“人喜歡接受就是有用,人不喜歡接受就是無用”,這是很多人的心態了。比如說,某某人不喜歡讀書,說讀書無用。他是以什麼作爲參照物的呢?基於金錢,成績,成就,能力等來說的,諸多因素影響着某些人的語言和行爲習慣。但是,他說的未必不對。作爲一個人,要生存,要傳宗接代,要過得快活,等等,那些物質化的東西是必須的。只是,他只按照自己的生活習慣去思考一些問題罷了。一個社會要發展,一個國家要興旺發達,讀書人是不可少。如果用依照先前那位說讀書無用的人按照世俗的眼光看待問題,讀書人何不比那些人強上百倍。看看當大官的是讀書人還是沒有讀書的呢?依我看,事物到底有用還是無用,是以某個參照物來衡量的,即不同的參照物對事物有不同評判標準。

上面說得有些遠了,還是這自然災害致使完好的牆壁變成殘垣斷壁。災害來臨前,這裏的牆壁還是完好無損的,但是沒人去理會。災難來臨後,牆壁就缺胳膊斷腿,卻惹來不少人關顧。這是什麼心態?人們對於完好的東西總是不理不睬,等到有所殘損的時候,更勝者失去的時候,纔去採取措施,纔去關注,未免有些亡羊補牢了。拿人來說,父母親給我們關愛的時候,我們覺得理所當然的接受,對他們竟然不聞不問,他們到底需要什麼,是否身體健康?等到父母身體確實不行的時候就百般關懷,小病爲時不晚大病就爲時晚了點。美學家說,月亮在殘缺的時候最爲美;文學家就說,得了肺結核的女人是最處處動人的女人。社會學家則會說,妻離子散的家庭不是完美的家庭……對於這個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無數的人在尋找到底是缺失的纔是真美,還是圓全的纔是真美的問題上固守着自己看法,雖有一兩個有見識的大家可以擺脫這個定論,也只是少得可憐。我倒是覺得,事物的美,不是一個缺不缺的問題。照樣是這個殘垣斷壁,它確實是缺失的,但是它好不好看呢?一點都不好看。但是,倘若它是價值極其高的文物等,或者只要有人去欣賞,它就變得美了。它的美,一個是它本身有所價值,即使毫無價值,只要有人願意去欣賞,發現它的美,也就是有人去肯定它的價值,它還是美的化身。事物本身和人的評判構成殘垣斷壁美麗的基本要素,倘若有第三者,存託物體,那是再完美不過的了。但是,事物美醜,最終裁決權還是人。這人,在古代分三教九流,現代卻只有庸常之輩和儒雅之士,庸常之輩見了殘垣斷壁,“呵,擋我的去路,找人把你幹掉。”儒雅之士見了殘垣斷壁,“看,在夕陽的'映射下,它是多麼偉岸!它孤獨的站着,那堅強的意志,無論風吹雨打,都不退縮,那般錚錚傲骨,那般處處動人。”同樣是看,卻是截然不同的效果。

想,上面講的都是極其巨大的力量(戰爭,自然),現在講個人的力又如何?個人把原本完好的牆壁變成殘垣斷壁?只要是人,迫於生活需求,哪天他(她)覺得這牆壁礙事了,或者這牆壁沒用了,便會處之而後快,未嘗不有。倘或留有這麼一個殘垣斷壁,未曾完全摧毀,只要還有一絲用處,便會永久保留。比如,農人們幹活累了,找個地方依靠,或者把衣服往上面撩……前面講的是人在牆壁毀,畢竟都有人的意志所在,如若那殘垣斷壁要我爲它報仇,是很容易找到“兇手”的。人不在而牆壁毀,責任歸屬是誰?第一種情況,自然雨水致使牆壁倒塌,剩下這殘垣斷壁,“兇手”是自然還是主人本身?第二情況,他人致使牆壁倒塌,“兇手”是誰當然一目瞭然。如果想要爲殘垣斷壁報仇的話,還得分清情況。

想,這殘垣斷壁的主人是誰?是一名乞丐的,是一名達官貴人的,是國家的……無論是誰的,作爲它的存在,我們也是不容忽視的。我們經過那裏,總不至於閉上眼睛走路吧。要是你嫌棄那位主人的低賤而閉上眼睛不去看它,或者不走這條道,如若只有此道可以通過你想去的目的地,而且這道坑坑窪窪,栽跟頭的就是你了。以人看物確實不是好的。比如說,我們熟知的汪精衛,他是大漢奸,但是他的作品不比別人正人君子差。比如說,一個道德敗壞的人,人品上是有些問題,但是他的文章不一定沒有好作品,其價值不容忽視。你敢說李斯的作品不好嗎?你敢說,曹植的作品不好嗎?看待事物的好壞,不以身份地位貴賤尊卑,不以財力多少等去看,平等對待。

…………

想多了,心也累了,何不坐在這殘垣斷壁下納涼,看一看周圍的景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