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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的作文7篇[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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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作文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爲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一篇什麼樣的作文才能稱之爲優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年級的作文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三年級的作文7篇[熱]

三年級的作文 篇1

農村,它沒有寬闊的大路,沒有城市的輝煌,更沒有高大的摩天大廈。但我愛它,愛它的那份純真。

清明時節,我跟着爸爸媽媽去墓地掃墓,看見了春天姐姐爲大地爺爺帶來的油菜花毛毯。我真想躺在上面,享受春風的溫暖。但就在你那不注意的瞬間,狗尾巴草唱出了春天的旋律。它像蒲公英,卻沒有蒲公英那樣脆弱,又像小麥,卻沒有小麥那樣的累累碩果。藍色的小花襯托着大片大片鮮豔的油菜花。它不出衆,還經常受到人們的踩踏,但是它從來沒有放棄過,仍然努力地爭取着別人的目光。

秋天的時候,農村裏五彩繽紛。忙碌的人們正在辛苦地收割自己的勞動成果,頑皮的小孩跑前跑後,想在田野中捕捉小夥伴們的.身影。原來像勇士般的參天大樹,漸漸地彎下了腰,讓樹葉在天空中漫天飛舞,然後飄灑在地上。黃色的地毯上,金黃的稻穗隨風擺動,喝多了的高粱笑哈哈,它們都在慶祝着秋天的豐收。樹上的石榴裂開了肚皮,興高采烈地向朋友們炫耀自己的成就。紅通通的蘋果羞澀地躲在樹葉裏,好像故意躲着我們似的。紫色的葡萄開開心心地向孩子們說:“現在我長大了,想不想嚐嚐我那酸甜的味道呀?”

我愛喧囂熱鬧的城市,但我更愛純真的農村。

三年級的作文 篇2

走路是最平常的一件事,然而,在這件平常的事中,卻有着很多的學問。

對於:“走路”來講,路的選擇很重要。是走寬廣的大道,還是走彎曲的小道,都是決定我們在這條路上能走多遠的重要因素。如果走上了一條絕路,又不思悔改,將使你與目標背道而馳。所以,我們應該選擇寬闊的、充滿陽光的道路,這樣纔不會迷失方向。

其實,人生就是一條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線,都有自己的目標。我們在人生的選擇上,也應該放開目光,不要因道路的平坦而迷惑,也不要因路旁的美景非凡駐足,只有這樣,才能到達勝利的彼岸。

對於走,學問就更多了。首先,你走的每一步都要踏實,如果過於驕傲或過於心急,便會有摔倒的危險。在路上留下一個個腳印,便是對踏實最好的驗證。其次要目視前方,如果被心頭的歡喜所迷惑,只顧低頭尋思,便會不慎被石頭絆倒。再者,走路時還要有毅力,否則,你是很難憑藉你的雙腿走到目的地的。

走在人生的路上也是一樣,選擇了自己的'人生之後,要執着地去追求,不可投機取巧,否則,你的人生將有很多缺陷,人生之路並非坦途,跌倒必然不可少,但只要有勇氣爬起來。就永遠是強者。對於人生中的小成功,不可

過於驕傲自大。俗話道:“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只有虛心的面對成功,才能走到最後。

讓我們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一步雖小,然無數個一小步便成就你的大人生。

三年級的作文 篇3

看到題目,你是不是覺得很奇怪,愛管閒事怎麼會好呢?但是我的鄰居王爺爺就是這麼一個愛管閒事的好人。

王爺爺今年70掛零,退休好幾年了,仍被紡織廠聘請做門衛。按他的話說:“這是貢獻餘熱”。這位王爺爺呀,別看他整天樂呵呵的,好像眉毛鬍子上都掛着笑,和孩子們玩起來簡直是個“老頑童”,可對待工作卻毫不含糊,就連人們看成是雞毛蒜皮的`事,他都要管一管。因此,有人說他“愛管閒事”,有人說他是工廠裏的“一把鎖”……

王爺爺可不去理會人們怎麼說,依然對工作一絲不苟,一心爲公。一次,有個臨時工慌慌張張從車間跑出來,像有什麼見不得人似的。王爺爺忙上前攔住,那人驚慌失措,用手緊緊護住口袋。王爺爺見他口袋鼓鼓的,聯想到前不久廠裏丟過高檔銀質機器零件一件,便猜到了八九成。他表面裝着什麼也不在意,和那人閒聊起來。趁他心神分散,突然拉開了他的手,使口袋裏的機器零件露了出來。此後,這件事像插上了翅膀飛遍了街頭巷尾。

不久,又發生了一件事。一天中午,王爺爺坐在門衛室,眯着雙眼,像要睡着似的。其實,他全神貫注地瞅着進進出出的人們。忽然,來了一個陌生的人,說是來找人,王爺爺要他等下班時再找,那人不肯,見王爺爺滿頭銀髮,滿額皺紋,一把將他推倒。那人正想闖進工廠,不料王爺爺緊緊抓住他的一條腿,大喊:“來人哪,抓住他!”聞聲趕來的職工抓住那人,經瞭解,那人是來廠找一個工人鬧事的。要不是王爺爺攔一下,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我問過王爺爺:“有人說你愛管閒事,你知道嗎?”他笑着說:“管,是爲了國家財產,爲了工廠安全,能睜大兩眼看着公家受損失嗎?”是的,正由於他長期爲公管事,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愛戴,就連曾說他“愛管閒事”的人也翹起大拇指稱讚他。

這就是我愛管閒事的好鄰居--王爺爺,我爲我有這麼一個好鄰居感到高興自豪,以後我也要向王爺爺學習,不管什麼時候都做一個有所貢獻的人。

三年級的作文 篇4

今天豔陽高照,學好劍橋英語之後還早,爸爸便帶我去登山。

來到山腳下,我擡頭看了看山頂,暗下決心,我一定要爬上這座山的最高峯。

剛開始爬的時候,我還覺得山路挺好走,沒有我想象的那樣困難。可是一到半山腰,我就明白了,原來正像爸爸媽媽說的那樣,山路彎彎曲曲,是很不好走的。

由於我的鞋子容易打滑,所以爸爸給我找了一根樹枝,這樣走山路,就能平穩些了。我發現,越往上爬,路就越難走。有一次,出現了一個大陡坡,我腳往上一跨,爸爸沒拉住我的那根樹枝,我險些摔了一個大跟頭。幸好我穩住了腳,纔沒滾到山下去。

到了山頂,我高興到了極點,東看看西望望,看見有一塊大石頭,便和爸爸坐上去,喝了點水。我繼續奔跑着,發現這山有一個小通道與另一座山連着,我便快速地跑過小通道,發現那是一座大茶山。我心血來潮,想嚐嚐剛摘下來的茶葉是什麼味道的。便摘下一片嫩茶葉,嚼了嚼,一股新清的香味在我的舌間散開了。我繼續漫無目地地走着,發現前面有一個教室那麼大的淺淺的湖,旁邊還有一個小草棚。草棚裏幾根用木頭搭成的椅子,我們坐到椅子上,吃了點麪包,喝了點水。爸爸看了一點鐘表,發現時間已經不早了,於是便建議下山去,我也只好同意了。

下山途中,我又聽爸爸說,山的另一邊有一個很大的山洞。我的好奇心便佔了上風,爸爸也同意帶着我去看一看那個大洞。他領着我走了好長路,纔到那個大洞口,我們發現洞口的大石頭上刻着三個字“鎮魔洞”。爸爸領着我去看了一下“鎮魔洞”的.簡介裏的故事,真是讓我毛骨聳然。

出來之後,我叫爸爸帶着我從最近的一條路走下山。我心裏十分可惜地說:哎,這次奇妙的“探險”就這麼結束了!下次來馬渚時,我還要再次登上這座山峯,目睹全城的風光。

三年級的作文 篇5

一顆小小的草,我愛小草,愛它那頑強的生命;我愛小草,愛它那敢於向風雨挑戰堅強的性格;我愛小草,愛它爲光禿禿的田野上增添一點新綠。

每當細雨如絲的春天來到,一顆顆小草便悄悄從土裏鑽出來。這草兒開始細精精的像針尖,很快變得綠茸茸的,不久,變得胖乎乎的了。柳樹那光禿禿的.枝上萌發了新芽長出了葉子……

小草曾幾何時,它在這裏紮下了根。在大地的滋潤下,在陽光愛撫下長大。

夏姑娘來了,隨後還跟着傾盆大雨,下了一夜,晶瑩的水珠鑲嵌在小草上,似珍珠,院裏,瞧去,一大片滿是的,微風陣陣,白雲團團,草軟綿綿的。小草沒有忘記母親的教誨,把大自然賦予的一切無私地奉獻給大地。而我在伏案苦讀,準備迎接期末考試。

秋天來了,它是楓葉似火,秋風蕭瑟的。草在陣陣狂風中搖擺着,草比以前更綠了,它已經是中年人了。每當秋高氣爽,微風習習時,楊柳樹無力垂下光禿禿的枝條,像一個個倒立的大提琴,在演奏着悲哀的曲調,但小草還是那麼堅強。我考試砸了,但我應堅持,因爲失敗是成功之母,人生的痛苦是必有的。我樂觀了,我堅強了。

冬來了,小草發黃了,有人說它要走了,不!它沒走,因爲它那樣的影子活在我心中。又讓我更加有了信心迎接期中考試。

我愛小草,愛它頑強。無論是貧瘠的荒地,還是肥美的沃土,只要有種子,它們會頑強地長出來。我愛小草,愛它那敢於向風雨挑戰的堅強性格。春天的腳步近了,一切都剛甦醒一樣,小草又偷偷地從土裏冒出來了……

三年級的作文 篇6

愛是炎夏中的一陣涼風,吹進你的心房,消除你內心的不悅;愛是嚴冬中的一束陽光,照亮你的心房,溫暖你的心靈;愛是一曲優美的樂曲,奏進你的心房,撫平你內心的傷痛。

世界上最偉大的愛莫過於母愛,可是,世界上還有一個人很愛我,還有一種愛也很偉大,那就是——父愛。

由於工作的原因,老爸常年奔波在外,常常一工作就忘了家,所以我還是和老媽更親近。現在老爸回家了,他對我倍加關心,讓我這缺少父愛的人有點不習慣。

不過,我知道老爸真的真的很愛我。現在呆在家裏,老爸見我一回到家,就拿我的作業本看了又看,檢查了又檢查,都快把作業本盯出個洞來了!不過,老爸檢查得這麼仔細,估計一隻“螞蟻”都不會放過吧!

老爸這麼愛我,可不單單體現在這個地方。記得有一次寫作文時,我“腦電波”出現了混亂,一時沒有靈感,不知道如何下筆。這時,我想到了作爲我家“才子”的'老爸,連忙向他“求救”。接下來,老爸和我討論得相當激烈,甚至還激動得青筋暴露。

家裏有個愛我的老爸,還有個愛我的老媽,我真的真的很幸福!愛,你到底是什麼,爲何這麼溫暖?

愛,你究竟是何方神聖?爲何如此偉大?

三年級的作文 篇7

今天,我和媽媽一起讀了一本書,書名是《活了一百萬次的貓》。這本書的封面有一隻虎斑貓,瞪着雙眼無所畏懼的看着你,真嚇人!我開始對這隻“死去活來”的貓更感興趣了。但我和媽媽讀完了之後,心裏卻有着淡淡的酸楚,對生命與死亡,愛與被愛有了新的瞭解。

故事的主角是隻虎斑貓,一隻漂亮的貓。它活了100萬次,也死了100萬次,有100萬個寵愛他的主人,有100萬個人在它死時哭泣 …… 但貓一點兒也不愛他的那些所謂主人,最後卻與一隻孤單,美麗又高傲的白貓生活了一次,最後他再也沒有活過來 ……

他的第一個主人是國王,他愛打仗,打仗時他把貓帶在身邊,而一天,貓被一支箭射死了,國王哭了。還有一個主人是小偷,他用貓去吸引狗的注意,再去偷東西,而一天,貓被狗咬死了,小偷哭了。它還有很多很多主人:水手,魔術師,小女孩,老太婆 … 貓卻已經不在乎死不死了。因爲,它不愛他們,他們對它的愛也是專橫的,自私的。貓只是別人的工具,別人的傀儡,是別人的'貓。雖然,他有一百萬次的生命,一百萬次不同的人生,但是,他並不快樂。直到它變成了一隻野貓,一隻屬於自己的貓,所有的母貓都想成爲他的新娘,送來了各種小禮物,可貓不喜歡它們,它只愛它自己 … 直到他愛上了一隻白貓,與她有了很多小貓,一起生活,這時,它才珍惜生命,珍愛生活。後來,白貓死了,貓從早上哭到中午,

又從中午哭到晚上,後來,它也死了,再也沒有活過來。

最後,貓不見了,只留下一幅淡淡的風景畫 ……

合上書本,媽媽問我“你讀懂了嗎?”我答道“貓沒有自由,再渾渾噩噩地活100萬次又有什麼意思呢?前100萬個主人愛它,但是卻限制了它的自由,貓不懂得什麼是愛,也不懂得怎麼愛別人,而當他與白貓生活時,它才真正的活了 …… ”媽媽點點頭,嘆息道:“是的,要懂得愛,生活纔會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