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有用之人大綱
哥哥是教授,弟弟是律師,哥倆平時分居兩地,不常見面。一天,哥哥來看弟弟,弟弟正怒氣衝衝地研究一份文件。
“你看他們這樣利用我,我要告他們。”
哥哥看見的是一家孤兒院向社會募捐的啓示,下面的發起人有弟弟的名字,而這位律師弟弟顯然不知情。
哥哥對着大發雷霆的弟弟吐了個菸圈,眼睛望着天空,半天才開始說話:“還記得嗎?母親一直年裏我們做一個有用之人。”
“當然記得,我一直在朝着這個方面努力。”
“什麼叫有用之人?”哥哥問。
“學問充實,品格端正,身體健康,能主持公道,維護正義,難道這有什麼不對嗎?”弟弟反問。
“當然對,但是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謂有用之人就是有資格被人利用,恭喜你今天被人利用了,這證明你的.奮鬥已大有成就!”
弟弟茫然不解。
哥哥對他說:“工業愈大,名望愈高,愈難免被人利用,怕被人利用的人成不了大事。”
弟弟逐漸心平氣和:“那我該怎麼辦?”
“把這家孤兒院的院長請過來,支持他募捐,並且幫助他建立制度,好好保管,使用者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