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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稅法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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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稅收與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徵,習慣上稱爲稅收的“三性”。下面分享一些關於稅收知識的手抄報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生稅法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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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稅收的手抄報設計參考模板03

  【關於稅收的手抄報設計資料】

  稅法

稅法即稅收法律制度,是調整稅收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以憲法爲依據,調整國家與社會成員在徵納稅上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稅收秩序,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種法律規範,是國家稅務機關及一切納稅單位和個人依法徵稅的行爲規則。

按各稅法的立法目的、徵稅對象、權益劃分、適用範圍、職能作用的不同,可作不同的分類。一般採用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爲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兩大類。

稅收法律關係體現爲國家徵稅與納稅人的利益分配關係。在總體上稅收法律關係與其他法律關係一樣也是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方面構成。

稅法構成要素是稅收課徵制度構成的基本因素,具體體現在國家制定的各種基本法中。主要包括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減稅免稅、納稅環節、納稅期限、違章處理等。其中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率三項是一種稅收課徵制度或一種稅收基本構成的基本因素。

稅法具有多樣性、規範性、統一性、技術性、經濟性的特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必須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憑藉國家政權賦予的權力,以國家政權的名義,向納稅人徵收稅款。如果納稅人偷稅、欠稅、騙稅、抗稅,稅務機關就要追繳稅款、滯納金,依法處以罰款,觸犯刑法的還要由司法機關予以刑事處罰。

偷稅,是納稅人有意違反稅法規定,用欺騙、隱瞞等方式(如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和記賬憑證,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等),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爲。

欠稅,是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覈定的納稅期限,沒有按時納稅而拖欠稅款的行爲。

騙稅,是納稅人或人員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爲。在我國,出口退稅是對納稅人出口的貨物退還或免徵在國內各生產和流通環節已納或應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是國際慣例。

抗稅,是納稅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爲。聚衆鬧事,威脅、圍攻稅務機關和毆打稅務幹部,拒不繳納稅款的,就屬於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