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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教師的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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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博士”每月工資720斤大米

古代教師的待遇如何

在古代,教師與官員一樣也都有穩定的收入。漢代太學博士的官秩,初爲四百石,後升爲六百石。四百石級別,每月的工資(俸祿)是50斛穀物,以“漢代1斛(石)=2市鬥=27市斤”來算,50斛相當於今天1350斤;以成人每人每月消費30斤來算,夠45人消費,這是當時大縣縣丞的工資水平,屬“副縣級待遇”。而六百石則爲70斛,是當時郡丞才享受的“副市級待遇”。

宋代除了朝廷撥款外,自仁宗起還陸續賜給官學土地,稱爲“學田”,這一制度爲後來各朝所繼承,元、明、清學校都有相應的學田。學田收入除一部分用於辦學和補助困難學生外,不少都成了教師福利。

宋代書院一類私立學校的“民辦教師”,由於社會捐助多,有的教師收入遠高於公辦老師。教師的工資開支是學院費用大頭,如南宋明道書院,山長(院長兼主講老師)的月俸100貫,每天還補助700文伙食費。

歷代教師待遇數明代最低,而且常被扣罰。以太學來說,博士與助教的薪俸是一樣的,月俸米6石;縣學教師(教諭)收入只有博士的一半,月俸米3石。明代一石米相當於現代120斤,也就是說,博士每月的工資是720斤大米,比漢代少多了。不過即便如此,這個收入也可以保證教師本人及家人的日常生活。

古代教師還有不少工資外的'正當收入,如漢代太學的教師,經常有皇帝賞賜的酒肉或實物,稱爲“勞賜”。至於古代教師的“灰色收入”就不好說了,如清代,學生上學拜老師要交“進見禮”,升級要交“喜錢”,接到教官“贈送”的題詩題字,得送“謝銀”。乾隆三年七月十九日禮部儀制司郎中周祖榮曾上奏揭露:凡不送的,“將來月課歲試、舉優報劣之時,必遭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