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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凝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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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凝眉
一個是閬苑仙葩,  一個是美玉無瑕。若說沒奇緣,  今生偏又遇着他;  若說有奇緣,  如何心事終虛化?  一個枉自嗟呀,  一個空勞牽掛。  一個是水中月,  一個是鏡中花。  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  怎禁得秋流到冬盡,  春流到夏!註釋  1.閬苑(langyuan浪院)——傳說中神仙所住的地方。仙葩(趴)——仙花。“閬苑仙葩”指林黛玉,她本是靈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絳珠仙草。  2.瑕——玉的疵斑。“美玉無瑕”指賈寶玉,他本是赤瑕宮的神瑛侍者(瑛,玉之光彩;瓊瑛瑛瑤皆謂美玉);同時也贊他心地純良潔白,沒有那種儒臭濁氣。  3.虛化——成空,化爲烏有。戚序本誤作“虛花”,變動詞爲名詞;程式乙本改作“虛話”,變心事爲明言;甲戌本經塗改;今從庚辰本。  4.“一個枉自”二句——一個獨自悲嘆唏噓而無能爲力(指黛玉),一個老是記掛着對方也白費心思(指寶玉)。很顯然這裏說的就是脂批所提示的寶玉後來獲罪離家、流落他鄉事。這一突然打擊是促使黛玉死的主要原因。嗟呀,因悲傷而嘆息。牽掛,在情況不明時對人的懸念。它與前面晴雯判詞中“多情公子空牽念”的“牽念”以及後面寫探春的《分骨肉》曲中“奴去也,莫牽連”的“牽連”意思相同。  5.水中月、鏡中花——都是虛幻的景象。說寶、黛的愛情理想雖則美好,終於如鏡花水月一樣不能成爲現實。  6.“想眼中”幾句——曹雪芹八十回後原稿中有《證前緣》一回(靖臧本第七十九回批),寫黛玉“淚盡夭亡”。從多方面線索確知,“賈府事敗”、“樹倒猢猻散”的變故發生在秋天,所謂“到頭來,誰見把秋捱過?”林黛玉因寶玉的獲罪而慟哭,自秋至冬、自冬歷春,她的病勢迅速加重。“試看春殘花漸落,便是紅顏老死時。”還沒有到第二年的夏天,她就用全部淚水報答了神瑛侍者用甘露灌溉她的恩惠,實現了眼淚還債的諾言。故曲中所寫“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禁得秋流到冬盡、春流到夏”並非泛泛之言。“秋流到冬盡”,程式乙本無“盡”字,爲後人所刪。有人以爲此處無“盡”字更妥,筆者以爲不然。即使從句式的音節上看,亦當有。說明  這首曲子寫寶、黛的愛情理想因變故而破滅,寫林黛玉的淚盡而逝。曲名《枉凝眉》,意思是悲愁有何用,也即曲中所說的“枉自嗟呀”。凝眉,皺眉,悲愁的樣子。賞析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與續書中所寫的完全不一樣,在第八十回後的原稿中,黛玉之死與婚姻問題無關,她既不是死於外祖母及其周圍的人對她的冷淡厭棄,或者在給寶玉娶媳婦時選了寶釵,也不是由於誤會寶玉對她的薄倖變心(如果說這種誤會曾經有過的話,也早已成爲過去)。黛玉的“淚盡”,原因更重大、深刻、真實得多,那就是後來發生了對全書主題和主線起決定作用的大變故——脂批稱之爲“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的“賈家之敗”(見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批),它包括着獲罪、“抄沒、獄神廟諸事”(庚辰本第二十七回批)。這個突然飛來的橫禍降於賈府,落到了寶玉等人的頭上,也給了黛玉致命的一擊。寶玉被迫出走,黛玉痛惜憂忿卻無能爲力,她爲寶玉的不幸而不幸,因寶玉的受苦而受苦,她日夜悲啼,毫不顧惜自己,終至將她衰弱的生命中的全部熾熱的感情化爲淚水,報答了她平生唯一的知己。  黛玉之死非續書所寫那樣,證據甚多。第二十五回中鳳姐一次當衆與黛玉開玩笑說:“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麼還不給我們家作媳婦?”她還指着寶玉對黛玉說:“你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還是根基配不上?模樣兒配不上?是傢俬配不上?那一點還玷辱了誰呢?”衆人聽了一齊笑起來,黛玉紅了臉,不言語,連李紈都說:“真真我們二嬸子的詼諧是好的。”對於這段描寫,讀過作者全稿、已知人物將來結局的脂硯齋是怎樣批的呢?他說:“二玉事在賈府上下諸人,即看書人、批書人皆信定一段[對?]好夫妻,書中常常每每道及,豈其不然!嘆嘆!”(甲戌本)庚辰本作“二玉之配偶,在賈府上下諸人,即觀者、批者、作者皆爲[謂]無疑,故常常有此等點題語。我也要笑。”作者自己對寶黛之成爲配偶是否懷疑,看書人、批書人如何預料,我們都不必去管它,問題是這裏說:“賈府上下諸人”“皆信定”寶玉、黛玉將來“是一段好夫妻”。試問:續書中施“調包計”的賈母、鳳姐(還有以爲作主的應是賈政、王夫人),他們在不在“賈府上下諸人”內?倘原稿也象續書那樣寫法,脂硯齋會不會說那樣的話?可見,“豈其不然”——說二玉不能成夫妻,正是出於“賈府上下諸人”始料未及的原因。在上一首寫寶釵的曲子中同時寫了寶玉不忘死去的黛玉,在這一首寫黛玉的曲子中只寫了寶玉“空勞牽掛”,竟無一字涉及寶釵,這沒有別的緣故,就是因爲寶釵的終身寂寞與黛玉有關,黛玉的枉自悲愁與寶釵無關。  以續書所寫《苦絳珠魂歸離恨天》與此曲的後半對照,竟無一語能合。續作者爲了在安排他自以爲相當巧妙的情節時不至於遇到任何困難,就先使寶、黛這兩個性情“乖僻”、不好對付的逆判者,變成可以任人擺佈的木偶人:一個無意中聽說一句“寶二爺娶寶姑娘的事情”,就在“急怒”之下迷了“本性”;一個莫名其妙地失了玉便成了“瘋顛”。於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時,“兩個人也不問好,也不說話,也不推讓,只是對着臉傻笑起來”(第九十回),然後各自走開。這樣,就以“一個傻笑,一個也傻笑”代替了“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寫黛玉死時,有“吐血”,有“暈倒”,有“喘氣”,有“發狠”,有“迴光返照”,有“渾身發冷”,有“兩眼一翻”……就是沒有流淚。倒是寶玉後來流了不少眼淚。這樣,就使曲子的末句也非改寫不可了。但是,說也奇怪,黛玉剛死,寶玉便“病勢一天好似一天”(這時再不必擔心他會執拗、反抗、向黛玉表白、使續作者爲難了,倒是一直讓他傻下去文章不好做),於是就讓他到靈柩前去痛哭一場。到容許他清醒的時候,他什麼都想起來了:“寶玉一到,想起未病之先(原文如此),來到這裏,今日屋在人亡,不禁嚎啕大哭。想起從前何等親密,今日死別,怎不更加傷感!……哭得死去活來”(第九十八回)。這就是所謂“病神瑛淚灑相思地”。然而,這樣就使人更加糊塗了:難道曲子末幾句是說寶玉的?難道黛玉所欠的“淚債”早償過了頭,現在反而要寶玉找還給她?她歸離恨天如何向警幻交帳呢?難道能把寶玉的眼淚也算在內?倘若說寶玉的“牽掛”是指他婚後終不忘黛玉,那末另一個又如何還能“嗟呀”呢?倘若說曲子的末句是指黛玉平日總愛哭,那末她來到賈家已經多年,怎麼說她的眼淚流不到一年就要流光呢?何況,我們也未見黛玉接連不斷地天天流淚呀!八十回以前,她眼淚流得最多的也還是因爲寶玉被賈政打得半死、吃了大苦頭的那一次。那一次黛玉爲寶玉整天“拋珠滾玉”地流淚,正是爲後來流更多的眼淚伏下的重要一筆。  曹雪芹寫黛玉“還淚”的原意,在第三回脂批中說得最清楚。寶、黛初見時,一個因對方沒有通靈玉而狠命摔玉,罵這玉“連人之高低不擇”,一個則因之而流淚,說“倘或摔壞了那玉,豈不是因我之過”。這裏脂批說:“這是第一次算還,不知下剩還該多少!”“應如些非傷感,還甘露水也。”指出了黛玉這種“體帖”、“知己”的心思和痛惜其自毀而引咎自責的落淚,就是“還債”。戚序本保存的一條脂評更點出它對整個悲劇的象徵意義:“補不完的是離恨天,所餘之石,豈非離恨石乎?而絳珠之淚,偏不因離情而落,爲惜其石而落。可見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計爲之惜乎!所以絳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所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乎!”  所謂“離恨”,實即愁恨、怨恨、憾恨。石頭有被棄置的憾恨,黛玉也有被收養的身世之感,但她的淚偏“不自惜”而落,作爲寶玉的“知己”,這種“千方百計爲之惜”,就是“絳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的原因,也即所謂“春恨秋悲皆自惹”。這說得還不清楚嗎?批書者若未讀過八十回以後的原稿,是無從這樣說的。眼淚“至死不幹”,正合曲中之所言;自身“萬苦不怨”,才稱得上真正的“報德”。襲人勸黛玉說:“姑娘快休如此,將來只怕比這個更奇怪的笑話兒還有呢。若爲他這種行止,你多心傷感,只怕你傷感不了呢。”清蒙古王府本《石頭記》脂批說:“後百十回(原稿回數)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這就更無疑地證明黛玉最後是爲寶玉“不自惜”的“這種行止”所闖的禍而流盡眼淚的。也正是因爲如此,寶玉才終身不能忘懷他唯一的“知己”。  說到這裏,我們不禁想起了借閱過曹雪芹抄本《紅樓夢》的明義來,他爲小說題過二十首絕句,末首說:“饌玉炊金未幾春,王孫瘦損骨嶙峋。青蛾紅粉歸何處?慚愧當年石季倫。”就算明義看到的也只是八十回的本子,但他也完全有可能從作者或其親友中打聽到後半部情節的梗概,我們只要稍加思索就不難明白,中用獲罪被拘因而不能保全“青蛾紅粉”的石崇的典故,指的是什麼了。此類證據還很多。  總之,《紅樓夢》的情節發展根本沒有落入“梁祝”故事的窠臼,更不是要表現什麼“三角”關係。它始終是把悲劇的產生與封建大家族敗落的原因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在原稿中,描寫這種風雨驟至的大變故的發生必然是驚心動魄的一幕,而作者傾注了最大熱情的寶、黛這兩個人物的精神面貌,定會在這場可怕的狂風暴雨的雷電閃光中被照亮,其感人至深的藝術力量決不亞於作者描寫睛雯的“抱屈夭風流”和寶玉的“杜撰芙蓉誄”,因爲寫晴雯之死的字只不過是爲了寫黛玉之死的更重要的文字罷了。這一點,脂批說,“試觀《證前緣》(原稿寫黛玉之死)回、黛玉逝後諸文,便知。”(靖藏本第七十九回批)然而可惜,我們已不能看到這樣的精彩的文字了!這部偉大的小說成了殘稿,這實在是我國文學史上無可彌補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