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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安全及電力設施保護宣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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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用電,珍惜生命。

用電安全及電力設施保護宣傳語

1、爲避免出現人身觸電事故,請各位村民若發現電力線路有倒杆、斷線落地的現象,切勿靠近,更不能用手腳去觸及,以免發生觸電危險,並儘快撥打0313-4517037石人風電場中控室電話進行搶修。

2、不要到電氣設備附近玩耍,嚴禁往電線、變壓器上扔東西。不攀爬電杆、鐵塔、變壓器臺架,不搖晃拉線,不在電線附近打鳥、放風箏等。

3、不準在電杆、拉線上栓牲口,防止牲口推倒電杆和拉斷拉線。

4、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不導電物體如干燥的木棒、竹竿或乾布等物使傷員儘快脫離電源。未脫離電源前,施救者切不可直接接觸觸電者,以防自身觸電。

5、不許在電杆和拉力線周圍挖坑、取土、打井,以防止倒杆斷線發生觸電事故

6、不要攀登電杆掏鳥窩、捉小鳥。

7、不要在風機附近逗留,以防高空墜物被砸傷的危險。

8、家用電器在使用時,不要用溼手觸及開關和外殼;逢強雷雨天氣,應暫停使用電器;移動電器時,應先切斷電源。不得用溼手拔插頭、動開關、摸電器。擦拭燈頭、開關、電器時,要斷開電源開關,不要用溼布擦拭。

二、電力設施保護,人人有責!

電力設施是電能生產、輸送、供應的載體,是重要的社會公用設施,近年來,我國電力生產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是,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行爲時有發生,這將給國民經濟發展和廣大人民羣衆生活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防止電力設施遭受外力破壞,確保電力“生命線”安全、暢通應成爲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9、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違章建築,極容易造成人身事故。根據《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規定,若造成事故,責任由違章建築的人員自負,電力部門不承擔民事責任,政府有權依法拆除違建部分。

10、嚴禁在高壓線路保護區內種植高杆植物。高杆植物如速生桉、竹樹、桂樹、果樹等如不及時砍伐,會長高碰觸高壓導線,引起高壓導線對樹木放電,造成森林火災或者人員觸電。風電場爲了保護電力設施,維護公共安全,避免輸電線路再次因樹障跳閘,有權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的規定依法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