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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與無情演講稿範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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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與無情》演講稿

多情與無情演講稿範文

尊敬的老師和同學,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講的主題是“多情與無情”。now,be quiet!please listen to me!

按標題的順序來,既然“多情”排“無情”之前,那我就先說“多情”吧!或許大家聽到“多情”這個詞的時候,第一感覺都會覺得這個詞不好。因爲我爲人很單純,學識又淺薄,所以想不到更不堪的詞來詮釋它,就只能用“不好”來形容可憐的它了。什麼叫不好?又怎麼個不好法呢?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們平時隨口就會說的一句話:“你看那人,挺多情的。”其實言外之意,就是這人蠻花心的。無形中,“多情”就被大家列入了貶義詞的黑名單。但在這裏,我就要爲它鳴冤了。

在我看來,“多情”即使不能成爲褒義詞,也將會是名副其實的中性詞。古往今來,哪個帝王將相不多情?康熙微服出巡,處處留情,傳爲千古佳話,人家那叫風流、倜儻;那憑什麼張口閉口崇尚人人平等,以人爲本的現代,我們只不過是多瞧了幾眼賞心悅目的事物,就會被批鬥成是下流、花心呢?難道真是人言可畏嗎?其實不然,只要我們換個角度思考,問題完全可以迎刃而解。例如我就認定“多情”是褒義詞了,那完全可以把它解釋爲博愛,一花,一樹,一菩提,多情是我,博愛亦是我!

說了這麼久“多情”,也是時候聊聊“無情”了。說道“無情”,大家或許對這詞的印象也不是太好。但凡事我們都得從辯證唯物的角度來看待問題,否則就太片面了。我們平時會經常聽到“法不容情”這個詞,因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秉公無私是法律的代名詞,所以說法律是絕對無情的,要想在法律面前談感情,那真的是隻能傷感情了。

每晚8:30我都會準時收看央視的《大家看法》欄目,在前幾期節目中,講述了在外打工的兩兄弟因救母心切(母親重病住院,急需醫藥費),而持刀搶劫的案件。其實站在道德的'立場來說,兄弟倆是罪有可恕的。孔孟之道,百善孝爲先嘛!以致於社會上有好多人都爲哥兩抱不平,律師免費爲其打官司,羣衆更是聯名去上書,企求法官可以從輕量刑,但這些在法律面前都是蒼白無力的,最終還是維持原判,分別被判三年和兩年有期徒刑。其實站在整個社會利益的角度上來考慮這個案件的話,這樣的判決完全是合情合理,更是公正無私的。因爲在法律面前根本就不存在好的犯罪動機還是不好的犯罪動機,只要你一旦觸犯法律,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任誰也逃脫不了。

其實“有情”和“無情”的差別就在人的一念之間,有時候它們倆就像平行線,看似永遠也不會相交;但有時它們倆就如同心圓,說不準誰包圍誰,卻是誰也離不開誰……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