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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民政專項資金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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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專項資金,是國家或有關部門或上級部門下撥行政事業單位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資金。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民政專項資金自查報告,歡迎大家閱讀!

2016民政專項資金自查報告

  【2016民政專項資金自查報告1】

爲充分發揮民政專項資金保發展、保民生、保穩定的積極作用,切實解決好睏難羣衆的基本生活,落實好黨的惠民政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上級文件要求,蔡村鄉對全鄉2015年7月份以來的民政專項資金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一、落實自查責任,切實加強對民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自查

根據縣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鄉實際,鄉黨委、政府成立了以鄉長王紅新爲組長,鄉紀檢書記衛光遠、鄉民政分管領導薛高斌爲副組長,民政辦、財政所爲成員的領導小組,組織所有包村幹部、大學生村官對各村進行自查。

  二、2015年7月份以來民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及取得的成效

(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制度健全,管理規範

1、城鄉低保實現了動態管理,應保盡保,分類施保,按標施保,低保標準不斷提高,低保資金社會化發放。全鄉共有城市低保戶280戶,低保人數達517人,累計發放城市低保資金927730元;全鄉共有農村低保戶588戶,低保人數達1012人,累計發放城市低保資金837420元。城鄉低保做到嚴格政策,申報程序規範,檔案資料齊全,進出渠道暢通,資金兌現及時,切實維護了城鄉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權益,完成了目標任務。

2、五保供養政策全面落實。全鄉五保供養對象122戶,122人,其中分散供養45人(孤兒25人),集中供養30人,食用油122桶,麻花122箱,棉衣122套,棉被122套,冬裝122套,五保供養政策得到全面落實。

3、生產救災效果明顯。爲切實做好生產救災工作,保證災民生活安排,上級累計下撥救災款12萬元,麪粉600袋,共救助3220餘人。對救災資金嚴格按照救災款的使用和上級撥款文件要求安排使用,能夠及時準時、足額下撥到困難災民手中,使他們生產生活得到較好安排。一是認真做好春節期間困難羣衆過節問題,共發放資金1萬元;二是由於上李大棚受災情況嚴重,縣局撥付2萬元,由鄉民政辦負責及時足額發放到位;三是縣局撥付600袋麪粉,鄉民政辦及時發放;四是認真做好春荒期間受災情況,有效實施救助,春荒期間,上級撥付4萬元,我們在第一時間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五是縣局9月份下撥暴風災害救災款5萬元,在嚴格程序後認真上報並及時發放。

  (二) 雙擁優撫工作再上新臺階。

全鄉共有優撫對象96戶96人,全年累計發放資金259488元,並在八一期間爲14戶對象發放光榮牌及14套夏涼被。全鄉共有農村義務兵20人,每人每年1500元的標準都已發放到位。

  三、社會福利工作穩步推進。

蔡村鄉敬老院現共有院民30人,目前院內各項活動開展有序,建立了各項規章制度,並實施每月陰曆十六全鄉五保對象在敬老院集中,統一組織、談心、理髮、檢查、洗衣、就餐,做到了“六個統一”。

  四、存在的問題和措施。

1、存在問題。一是在救災款發放時,有時存在平均發放現象;二是民政工作僅靠民政部門的努力還遠遠不夠,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

2、主要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強民政隊伍思想作風建設;二是進一步強化工作職責,落實責任制;三是建立專櫃檔案,做到使用檔案的收集、整理及裝訂。

  【2016民政專項資金自查報告2】

爲加強和監督民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根據西民發【2016】04號《西鄉縣民政局西鄉縣財政局關於對2015年度民政專項資金進行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安排部署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成立了以鎮長爲組長,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爲副組長,鎮紀委、民政辦、財政所爲成員的“民政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對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優撫醫療救助、救災資金等民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清理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嚴格管理、專款專用

我鎮在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上,嚴格按照規定的使用範圍,專款專用,無擠佔和挪用情況。認真做到資金足額及時發放,未滯留、延壓項目資金。在發放過程中堅持嚴格會計制度,對所發放資金全部登記造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每季度財政所都要對民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保證專戶金額與賬目符合,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及時糾正,認真處理,強化管理,有效杜絕了民政專項資金在分配使用過程中的違紀現象的發生,保證了民政專項資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況

我鎮在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民政專項資金下撥共計666240元,前期未發金額61738.15元,我鎮實發金額爲241180元,餘額506798.15元,經查實其中42萬爲救災建房款。我鎮在民政專項資金髮放中,無截留、挪用、擅自擴大或縮小資金使用範圍、改變補助標準的行爲,各專項資金按規定報帳制,嚴格管理,會計覈算真實規範。

  三、存在問題

1、災後重建資金由於古鎮建設規劃較晚,導致老街改造進度緩慢,災後重建資金髮放相對滯後。

2、其他社會化發放資金缺乏有效管理,一人多個賬戶普遍,導致資金髮放難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