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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消防安全教育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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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五年級消防安全教育發言稿

今天我要講的是《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11月9日是“世界消防日”,11月9日的日數恰好與火警電話號碼119相同,而且這一天前後,正值風乾物燥,火災多發的季節,全國各地都在緊鑼密鼓地開展防火工作。爲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我國還將每年的11月9日定爲全國的“消防宣傳日”。

消防安全知識的貧乏,消防安全意識的淡薄總是能讓我們看到、聽到一幕幕血的教訓:1997年5月,雲南省富寧縣小學起火釀成火災,傷亡2人;就在剛剛過去的6月10日,廣東省汕頭市華南賓館發生火災。大火造成31人死亡、3人重傷。縱觀這些奪走無數生命的火災事故,有幾起不是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釀成的惡果呢?

作爲我們小學生,應將目光定位到自己身上,從平常的學習生活細節入手。同學們,校園的安全,社會的和諧,我們又該做點什麼呢?

在此,老師給你們提幾點要求:

一、不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以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二、自覺愛護校園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是撲救火災的重要工具,必須處於“常備不懈”的狀態。一有火災,馬上能夠投入使用。因此,平時不要隨意玩弄、挪用消防器材,或將其改變用途。

三、有的同學在上室外課時由於疏忽忘了隨手關掉電源,教室空蕩蕩的電燈、電扇卻仍然開着,消防隱患有時便會暴露出來,一些意外事故也便有可能發生,因此老師在這裏要求同學在今後能養成隨手關電源的好習慣。

四、實驗課上嚴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小心謹慎,嚴防發生用火危險。不明或未知的化學藥品不要隨意亂動。用過的藥品不要隨便亂扔或帶走。

五、在教室裏,不準擅自使用電器設備。

六、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識。如:報警,逃生自救等等。

根據我國《消防條例》規定: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同時,爲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和生命安全,國家明令禁止學校、機關和其他社會團體組織中小學參加滅火。因爲,同學們正處於成長髮育期,還不具備成年人的思維和體力,普遍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和經驗,遇到緊急情況,往往處理不當,發生傷亡事故。如發現火災,最重要的是儘快脫離危險,撤離火場。這樣做既可以保證自身安全,也爲大人們滅火提供了方便,使他們可以集中精力滅火。從這一意義上來看,保護自身安全也爲滅火工作做出了貢獻。

“遠離火災,創造和諧社會”是我們共同的目標,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更加關愛生命,更加關注消防安全,爲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