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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美國文學名著讀後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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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美國悲劇》讀後感

關於美國文學名著讀後感8篇

《美國悲劇》一書是西奧多·德萊賽(TheodoreDreiser)所寫的一部長篇小說。描寫的是克萊德·格里菲斯受社會上邪惡風氣影響,逐漸蛻變,墮落爲兇殺犯,最後自我毀滅的全過程。

小說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寫克萊德這個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樣受到外部世界的腐蝕與毒害,逐漸演變成一個玩世不恭、怙惡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車碾死一個女孩,逃離堪薩斯城爲止,這是小說的準備階段。第二卷描寫克萊德與富商伯父薩繆爾·格里菲斯邂逅後,以窮親戚的關係來到萊克格斯廠內充當工頭的助手,隨後陷入與窮女工羅伯達,闊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戀情,爲了高攀桑德拉,克萊德甘願違背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準則,犧牲羅伯達,於是,他就通過翻船陰謀幹掉了羅伯達。事後,克萊德卻落荒出逃,逍遙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寫案發後,克萊德如何被捕入獄,受審和定罪,期間還穿插着美國兩黨和司法機構利用克萊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機的醜聞。最後經過終審判決,克萊德被送上了電椅。小說結尾處,還描寫牧師出場,爲臨終之前克萊德尋求靈魂拯救的故事。

《美國的悲劇》是我所看過的一部比較感人的作品,社會的不良風氣對一個人的影響如此之大,可以使一個人蛻變如此也是必然的。在一個物慾世界中要想保持自我是很難得,但我相信還是有這樣的一批人,他們在世俗的世界中保留着自己的一份純真和執着,我想他們是最清醒的。

篇二:讀《老人與海》有感

“一艘船越過世界的盡頭,駛向未知的大海,船頭上懸掛着一面雖然飽經風雨剝蝕卻依舊豔麗無比的旗幟,旗幟上,舞動着雲龍一般的四個字閃閃發光——超越極限!”作者海明威是這樣評價他的作品《老人與海》的。

《老人與海》塑造了一個經典的硬漢形象。古巴的一個名叫桑地亞哥的老漁夫,獨自一個人出海打魚,在一無所獲的48天之後釣到了一條無比巨大的馬林魚。這是老人從來沒見過也沒聽說過的比他的船還長兩英尺的一條大魚。魚大勁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兩天兩夜,老人在這兩天兩夜中經歷了從未經受的艱難考驗,終於把大魚刺死,拴在船頭。然而這時卻遇上了鯊魚,老人與鯊魚進行了殊死搏鬥,結果大馬林魚還是被鯊魚吃光了,老人最後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禿禿的魚骨架。

海明威爲什麼沒有讓老人最終勝利呢?用小說中老人的話來說:“一個人並不是生來就要被打敗的”,“人儘可以被毀滅,但卻不能被打敗。”這就是《老人與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認,只要是人就都會有缺陷。當一個人承認了這個缺陷並努力去戰勝它而不是去屈從它的時候,無論最後是捕到一條完整的馬林魚還是一副空骨架,這都已經無所謂了,因爲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已在那追捕馬林魚的過程中充分地體現了。曾經爲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過、奮鬥過,難道他不是一個勝利者嗎?老漁夫就是敢於挑戰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氣和信心的勝利者。從世俗勝利觀的角度看,老漁夫不是最後的勝利者,因爲儘管開始他戰勝了大馬林魚,但是最終大馬林魚還是讓鯊魚吃了,他只是帶着大馬林魚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說,鯊魚纔是勝利者。可是,在理想主義者眼裏,老漁夫就是勝利者,因爲他始終沒有向大海沒有向大馬林魚更沒有向鯊魚妥協和投降。就如音樂大師貝多芬所說“我可以被摧毀,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強悍的,人類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爲有了老漁夫這樣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戰,超越它們,這個限度才一次次擴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戰擺在了人類面前。在這個意義上,老漁夫桑地亞哥這樣的英雄,不管他們挑戰限度是成功還是失敗,都是值得我們永遠敬重的。因爲,他帶給我們的是人類最爲高貴的自信!

人生本來就是一種無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長、艱難,而且充滿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頑強地以一顆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戰,他將永遠是一個真正的勝利者!

篇三:《百萬英鎊》讀後感

今天,我讀了著名作家馬克·吐溫的着名短篇小說《百萬英鎊》。古語有云,“錢財乃身外之物”,我覺得這句話說得太對了。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一名舊金山的小職員亨利·亞當因意外而流落倫敦,身無分文。這時,一對富家兄弟爲了打賭,給了亨利一張百萬英鎊。之後,亨利在餐廳用餐或任何店鋪購買各種生活必需品,開始是因爲衣着等而備受冷漠和怠慢,後來當他拿出百萬英鎊時,則受到店員和老闆的熱情款待,這種熱情已經到了無需花錢即可購買物品的地步。

讀完了這篇《百萬英鎊》,我的內心受到了震撼。作者馬克·吐溫通過寫這篇文章,諷刺了社會上虛僞的人格和一羣守財奴的形象。錢只不過是一堆紙而已,雖說沒有錢寸步難行,但是也不要被錢阻擋了前行的腳步啊!金錢不是萬能的,它能買來美食,買來漂亮的衣服,卻買不來朋友、親人的關心與愛!愛是無價的。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曾經讀過的兩篇文章:

第一個文章講的是:有一個農夫因爲厭倦了窮日子,想致富,便一心一意地創業。七年過去了,當年的農夫已經成爲了富翁。而當他去找妻子,想要告訴她這個好消息時,卻被告知妻子帶着孩子走了,具體地點不詳。這時,富翁才知道自己忽略了妻子和孩子,捶胸頓足,去找她們,但是卻沒有找到。富翁因爲對錢的迷戀,永遠地失去了妻子和孩子。

第二篇文章講的是:有一個富家大小姐,個人就擁有四十億錢財。正因如此,她每天都會收到許多恐嚇信。她的媽媽擔心她的安全,便把這個年僅8歲的小女孩關在一個小木屋裏,以隔絕外界的傷害。不想這個女孩卻患了抑鬱症,整天沉默寡言。她的媽媽到處求醫,卻再也治不好她的病。這個小女孩的生命,就因爲錢,而再也沒有繽紛的彩虹。

錢財,多麼熟悉而陌生的一個詞。自制力不強,無法掌握、運用錢財,就會淪爲錢的奴隸,天天圍着錢轉;如果可以很好地運用錢財,你一定會將錢踩在自己腳下,不被它所控制!讓我們合理運用錢財,不當守財奴!

篇四:《乞丐王子》的讀後感

讀了《乞丐王子》這本書後,我非常傷心,雖然長相相近,年紀也相同,但是兩個少年卻是出生在不同的環境裏。一個出生在貧窮而不幸家庭的湯姆,另一個則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兩個人的命運互相交換,王子本來認爲所有的人向他一樣過着幸福的生活,根本無法想象貧窮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羨慕湯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遊玩。而湯姆則生長在貧窮又暴力的`家庭,愛喝酒又會打人的爸爸,還會逼他去偷東西。

這兩人的命運如果交換了(就是王子變乞丐,乞丐變王子),會怎麼樣?

先從王子是乞丐說起:王子出去城堡後,依然覺得自己很尊貴,受不慣別人的不服從,更受不得湯姆的爸爸的打罵,除非他覺得自己的地位變低了,是要服從別人的使喚,就算是乞討也不能覺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會怎樣……我不說您也知道。

再說說乞丐變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觀的乞丐來到宮廷會怎樣呢?吃飯時狼吞虎嚥,而不是細嚼慢嚥,糗大了。誠實,承認自己不是王子,卻沒人相信……宮廷裏的上一代,王子做繼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語,湯姆會拉丁語的,所以能流利對答。你要裝不會一種技能很簡單,但你要在短時間內學會是不可能的。本來湯姆想用這個“誤區”來證明自己不是王子,誰知他說,一個窮人怎麼可能會拉丁語?又遭到質疑。

這本書影響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換位思考,把兩種極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兩者交換環境,所作出的什麼事,什麼舉動。這本書,的確值得一看。

篇五:《太陽照常升起》讀後感

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長篇小說,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說海明威的長篇小說沒有他的短篇寫得好,他們爲什麼會有這樣的觀點,我不知道。我只相信,如果一個故事如果用一個短篇就可以寫出來,海明威是不會把它寫成長篇的。反過來說,如果一個故事用一個短篇寫不完,那他就會把它寫成長篇。這樣說的意思是:與其說他的長篇是長篇,還不如說一個大號的短篇。短篇與長篇的區別是它的結構更爲緊湊、主題更爲單一。如果說長篇象是個十連發的散彈槍,短篇小說就是個"單打一",海明威的這種拉長了的短篇就象一個射程長,精度高的狙擊步槍了,他小說的篇幅無論多長,那主題都會把它的前後洞穿。

關於上面一點,沒有人比福克納看得最清楚。在海明威寫完《老人與海》以後,福克納寫了一個短評,最後一句話是:"讚美上帝,但願創造出、愛與憐憫着海明威的那個力量——不管那是什麼——約束住海明威,千萬別讓他再改動這篇作品了。"這句話裏包皮含的意思很明顯,它就是想說這小說多一點則散,少一點則缺。這篇《老人與海》既不是長篇,也不是短篇,而是正好介於其間的中篇。所以海明威的小說就是這樣一種小說,這是一種既要寫完整又要一句話也不多的小說,它的篇幅什麼也不代表,僅僅代表着它就是恰恰應該成爲的那個長度。

如果一個讀者第一次看海明威的小說,而這個讀者又是在聽說了海明威的大名以後纔開始讀他的小說的,這個讀者可能會遭遇這樣一種事,那就是被海明威的大名和他的小說語言的平淡弄得一臉茫然。因爲他在聽到海明威的威名之後,他就會抱有期望,認爲他的小說一定寫得非常出彩,扣人心絃,驚險激烈,高|潮迭起。但是如果他是這樣看的,那他一定在看了幾頁以後就失望了,然後,他就會從閱讀變成瀏覽,越是這樣,他就越是覺得小說寡淡無味,最後是再也讀不下去。

造成這種原因的其實我上面已經說了,海明威的小說有一個洞穿全篇的主線,而這個主線在海明威的小說中又常常是隱敝的,如果你沒有好好的把握住,不知道他的"冰山理論",那就對小說的精彩之處視而不見。他的"冰山理論"所說的"看得見的部分是八分之一,而看不見的部分是八分之七",而這八分之七其實就是主線,或者更準確的說是人物的"心理主線"。而"心理主線",只要思慮一下人說過的、做到的,和他心理曾經存在過、出現過之間的比例,你就會認爲這個"八分之七"的比例其實劃分的很有道理。

在這部小說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戰中受傷,此傷讓他不能與他所愛的女人過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愛的這個勃萊特又天性活潑、熱愛生活。勃萊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認識並且相愛,但就因爲上述原因沒有結婚。小說開始的時候,勃萊特已經經過兩次不幸福的婚姻,正準備結第三次婚,小說的故事也就在這個時間段裏依次展開。

首先從這個小說框架裏,我們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裏應該具有的複雜滋味,內疚、隱痛、妒疾、失意、孤獨、無奈,還有空虛、屈辱等等。而這種種複雜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隱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讀這小說如果沒有先認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麼你去讀這小說中巴恩斯與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閒言碎語都會覺得平談無味。而這小說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這樣的"閒言碎語"所構成。

當然,聽到這裏你可能會認爲,我是想說只要學會"聽話聽音"就能看懂那些"閒言碎語",從而也就能讀懂這本小說了,不過你可能會問,讀懂是一回事,喜歡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說一下,海明威的小說真正讓讀者熱愛的到底是什麼東西?

海明威小說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對人心的洞察力上,這表現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們都知道的就是一個"打不垮的人",這個"打不垮的人"的本質不是拒絕向命運低頭,而是拒絕自己的命運被別人操縱。與上帝認同,爲自己的選擇負責,這無損勇敢和堅強。但是任由別人插手自己的命運,這就不可忍受。這些人總把手插在你的錢袋裏,把腳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總是要求你爲他們的事業獻身,然後賞給你一個你再也無法享用的東西。只有在這種人面前,這個"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閃閃,具有真正的價值。

在這篇小說裏,圍繞着這個"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實是三個人,一個是巴恩斯,一個人科恩,一個是勃萊利的最後一個男朋友羅梅羅(他是一個鬥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們首先看到一個安於命運的人,這是個被天意命運"打敗了"的人,但他是"敗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個追求勃萊利的猶太人科恩身上,就會顯現"打不垮"的真諦。

科恩這個人,我們首先看到的是一個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後不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醜陋無比。他雖然把巴恩斯揍暈了,把羅梅羅打得爬不起來,但是在勃萊利、巴恩斯和羅梅羅他們眼裏,他卻一敗塗地。他最後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愛情奴隸,他不是被命運擊敗的,而是被勃萊利這個人擊敗的,而勃萊利之所以能擊敗他,是因爲他本身就是個可以輕易被什麼人都可以擊敗的、一個可憐的傢伙而已。正是從他身上才反襯出巴恩斯對生活的認識,對打不垮的精神的認識。而羅梅羅這個人,海明威用他與科恩(前拳擊冠軍)的決鬥把那種"打不垮"的精神展現的更確實。決鬥那一段寫得簡直太精采了。一個是鬥牛士,一個是拳擊手,鬥牛士用鬥牛的那種不屈精神面對拳擊手的兇悍。最後的結局是:拳擊手比公牛難鬥和鬥牛士比拳擊手頑強,也就是說"打不垮"的本質不是兇悍而是頑強(海明威最喜歡的兩個主題"拳擊"和"鬥牛"在這本小說裏發生了撞擊,只不過這個拳擊手有點菜)。從這裏看,海明威對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讓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講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這個人的心理在這個小說中被他從頭抓到尾,僅僅這一點,就非常不簡單,小說中對科恩和勃萊利之間發生的事沒有一點正面的描述,但是他們之間所發生的事卻讓讀者感到非常清晰,就彷彿海明威在小說裏全都講過。而這只是因爲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異的行爲時描述的非常真實。

最後把海明威關於"冰山理論"的一句話作爲本文的結尾:"如果一個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寫的東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讀者都瞭解的東西;如果這個作家寫得極爲真實,那他會強烈地感覺到那些東西,就彷彿作家已經講述了它們。"上面這句話裏最重要的一個詞是"極爲真實"。

海明威絕不僅僅是一個打不垮的漢子,而是一個無論生活還是寫作中都散發着既聰明又老練、既謹慎又判逆、既認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篇六:《喪鐘爲誰而鳴》讀後感

過了兩個月,終於把從圖書館借來的《喪鐘爲誰而鳴》讀完了,由於書本很厚,讀的時間斷斷續續,我竟然花了這麼長時間才把它讀完。可是不管花多少時間我都覺得這本書值得一讀。

這本書主要講在一戰爆發前夕的西班牙發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國志願者羅伯特喬丹,他本是西班牙語的教師,後來志願到西班牙當爆破手。故事便是圍繞喬丹在執行炸橋任務而展開的。故事不只是講述戰爭,它還穿插着喬丹與瑪利亞的愛情,另外除了喬丹之外,本書還塑造了一些經典的人物。

巴勃羅本來是個英勇的人但後來喪失了鬥志反而產生了居安享樂的想法,但最後他的戰鬥勇氣還是回來了。而巴勃羅的妻子比拉爾則是一個性格豪爽的婦人,她因爲在鬥牛場的工作結識了巴勃羅並且跟他過生活,看到後來消極的巴勃羅她直罵其消極,她雖然潑辣但心地善良,正是她救了被法西斯欺凌侮辱的瑪利亞並悉心照顧她。這些人都是打游擊戰的,他們爲了和平而躲在法西斯的敵後山區爲共和事業奮鬥。

因爲戰爭,西班牙人們感到巨大的痛苦。瑪利亞親眼看着自己的父母被法西斯分子殺害,自己也被法西斯分子蹂躪,這種痛苦令她身心受到巨大打擊。而拉比爾還有其他一起作戰的人,他們都被迫離開他們深愛着的家鄉。到故事高潮時,另一遊擊隊領導人聾子被法西斯殺害了,聾子等人爲了配合喬丹的工作去偷馬,最後被法西斯發現並被圍困在山頭上,聾子經過英勇搏鬥後壯烈犧牲,法西斯分子竟然將他們的頭顱砍下邀功。得知聾子的死大家都很悲傷,但大家沒有絕望而是在喬丹的指導下繼續執行任務。

最後炸橋任務順利完成了,而善良的老人安塞爾莫卻被橋的碎片插死了,另一名夥計也被法西斯槍殺致死。到最後,喬丹也被炸斷了左腿,他要求羅伯特和比拉爾帶着瑪利亞逃跑不要管他,但無論如何瑪利亞都不肯離開,喬丹說,瑪利亞是他他是瑪利亞,只要瑪利亞離開了就等於他也離開了,最終瑪利亞被巴勃羅和比拉爾帶走了。在死之前,喬丹承受着斷腿帶來的的巨大傷痛,等着殺死最後一名敵人,然後犧牲了。

看完故事後我更加深刻地痛恨戰爭,痛恨法西斯,我被羅伯特喬丹他們的爲和平爲人類而戰鬥的精神所感動。戰爭最後使許多人失去了生命,它是苦難的製造者。所有犧牲了的人的死是偉大的,人們不會忘記他們所作出的貢獻。我相信巴勃羅、比拉爾和瑪利亞會繼續爲國家戰鬥,他們最終會找到幸福。作文

篇七:《野性的呼喚》讀後感

當我一看到是關於寫動物的書,我便很高興,特別是讀過沈石溪先生寫的幾篇動物小說,如《斑羚飛渡》、《老馬威尼》。而且對於《野性的呼喚》這本書也早有聽說。看了之後的第一反應,便是將傑克·倫敦寫的另一篇小說《白牙》結合起來。如果說誰更加幸運,這還挺難說的,因爲一個得到了溫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個則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點卻是共同的:從原來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難中,再被善良的人用愛救了回來,從苦難中解脫出來。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隻愛犬,經過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一個溫暖的山谷裏。後被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盛產黃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隻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與人、狗與狗、強者與弱者之間冷酷無情和生死爭鬥,於是爲了生存,它學會了只求活命、不顧道義的處世原則,變得兇悍、機智而狡詐。最後,在森林中狼羣的呼喚下,巴克狼性復萌,逃入叢林,重歸荒野。在小說中,傑克·倫敦運用擬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類的本質刻畫地淋漓盡致,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冷酷的現實和“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客觀現實。巴克渴望並奔向了自由,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體現。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與人中,充滿了“棍棒與犬牙法則”也就是“勝者爲王,敗者爲寇”的法則。巴克與其他的狗和人一樣,充滿了對於權力的佔有慾望,於是巴克與一個個挑戰者經歷了長久的鬥爭,其中的第一個敵人也就是當時巴克所在狗對的頭兒——斯皮茨,初出茅廬的巴克鬥得是遍體鱗傷,當最終還是將對手打到爭奪了領袖地位。巴克的領域感也非常強,誰要是侵犯它的領域,要麼歸順,要麼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還有一個人十分重要——約翰·桑頓,是他在危急時刻救了巴克,並且給了巴克以無限的愛和溫暖,桑頓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謂是舉足輕重,然而也正是因爲這點桑頓的死給了巴克沉重的打擊,也迫使它走向野蠻。

《野性的呼喚》以一隻狗的經歷表現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蠻,寫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點當心我會像巴克一樣,一旦自己最重要的東西突然失去,我會不會也走向“野蠻”?我想應該不會,因爲巴克是個野獸,野蠻是他的天性,野性會讓它返回森林,它是別無選擇的,因爲城市裏已經容納不下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