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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五年級我的作文300字彙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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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作文吧,作文可分爲小學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你知道作文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五年級我的作文300字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五年級我的作文300字彙編五篇

五年級我的作文300字 篇1

那天,我去看畫展,我看到《挑山工》這幅畫,讓我非常喜歡。

它講的是一個平凡的挑山工肩上扛着一批貨物,彷彿肩上的扁擔都要被壓斷。他個子不高,可能是長年扛着沉重的貨物的緣故吧,扛着這麼重的擔子,他專心致志不想遊人那樣輕浮,他只有一個目標,就是把貨物送到山頂。挑山工那目標專一,堅忍不拔的性格時時刻刻激勵着我們做每一件事。

記得有一次,我學滑板,原本以爲很容易,可事情往往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幾次我都想放棄,可腦子老閃現出那幅畫激勵我。我的堅持!要像挑山工那樣目標專一,堅持不懈。就這樣,我再也沒有退縮過,功夫不負有心人,我成功了!

我喜愛這幅畫,以後我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持之以恆,腳踏實地的去做每一件事。

五年級我的作文300字 篇2

我最喜歡得人?噢,讓我想想,對了,是他!

他的的確確討我喜歡:大大的眼睛,一臉的青春痘,笑起來臉上還露出個酒窩。

常言道: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他有青春痘,所以對什麼“祛斑”之類的字眼特別敏感,爲了祛斑,他可真算的上“嘔心瀝血”。一次電視上賣祛斑霜廣告,說什麼一週見效、二至四周可完全祛斑,喜的他嘴巴三天還沒合攏,磨破了嘴皮,求媽媽給他買,可是在使用時搽在臉上不但奇癢難受,而且這所謂的祛斑霜功效全無。反倒報銷了近四百元,唉,一腔熱情付諸東流!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雖然他的'祛斑行動已宣告破產,可他卻有一手拿手本領,就是寫作文。雖然現在不是很好,但是我堅信他將來一定會成爲一名出色的作家。

“書是生命的源泉”對他來說,真是說到心坎裏去了。一本好書到手,他理你天昏地暗,吃飯看,走路看,上廁所看,因此,鼻樑就要架上“望遠鏡”了,這就是辛苦所得來的吧!他喜歡看名人佳作,比如說《水滸傳》、《西遊記》、《三國演義》、《唐·吉訶德》……

說到這兒,你也許有一丁點兒佩服他了,對不對?告訴你,他就是我,奇怪嗎?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不喜歡,那怎麼能談得上愛社會,愛祖國,愛世界呢

五年級我的作文300字 篇3

我的媽媽是一位班主任。記憶中的媽媽總是那麼忙。記得上幼兒園時,媽媽每天早早地把我送進園,卻又是最後一個來接我。她在我耳邊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快快快,抓緊時間”,我拖沓的壞習慣總會遭到她嚴厲的批評。

上小學後,我遇到了我的班主任王彩萍老師。忘不了一次演講比賽,王老師悉心指導我,從語氣到眼神,從動作到儀態,一遍又一遍,耐心地糾正,使我在演講比賽中獲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績。課堂上,王老師是一位嚴師,對我們要求十分嚴格;課後,王老師像我們的媽媽,非常關愛我們。

我還要提一提媽媽辦公室裏另外三位班主任:“無所不能”的男蔣老師、勤懇踏實的毛老師和女蔣老師,他們對待工作、對待學生總是全身心地投入。

原來,所有的班主任都是一樣的———都是那麼任勞任怨,都是那麼盡職盡責。他們所做到的並不只是傳授知識、解答疑問這麼簡單,他們所給予我們的更是一種溫暖和關懷。

五年級我的作文300字 篇4

大家都認爲我是一個“貓奴”,但我其實也非常喜歡狗,在狗中我最喜歡的還是我老家的“小寶”。

小寶是我二爺爺家養的一隻泰迪犬,它非常可愛。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像一對黑寶石,耳朵絨絨的,摸起來像兩團棉花,棕色的毛卷卷的,全身像一個灑滿巧克力粉的棉花糖,一看上去就十分討人喜歡。

小寶三歲,淘氣得很。它動不動就和家裏人玩“捉迷藏”。它可機靈了,有時躲在車底“吱吱”地抓來抓去,不管你怎麼逗它引它,它都不出來。有時它會藏在水槽裏暗自高興,有時它還會躲在門前的莊稼地裏嚇你一跳,但是你只要一開家門,門縫裏透着飯菜的香味,它馬上就會搖着尾巴出來,還恭順地用小腦袋蹭蹭你的腿,那樣子,簡直要萌化你的心了。

小寶是個十足的吃貨。開飯時它總會準點報到,還對你一頓取媚邀寵,它會溫順地扒扒你的腳,甩甩它的尾巴,伸出半個舌頭哼哼兩聲,一邊賣萌一邊用乞求的眼神看着你,當它得到了喜歡吃的骨頭或者肉塊吃飽喝足時,還會親暱地蜷在你的腳邊感謝你的恩賜。

這就是小寶,一隻可愛的、淘氣的、貪吃的小寶,它是我們的玩伴,也是家人的珍寶!

五年級我的作文300字 篇5

我就是那個活潑可愛,有點男孩子氣的女孩——菲菲,想要了解我嗎?現在我就來說說自己!

我有時非常可愛好動,有時很文靜,有時也很正義,有時也很男孩子氣。在學校裏,我們可是有幫派的。我們女生爲一派,叫做:柳櫻派。男孩子們爲一派,叫做:龍牙派。要是有男生欺負我們女生,我就會站出來,爲我們的“柳櫻派”兩肋插刀!之後男生怕了我,就不敢惹我了。

還有一天放學後,媽媽來接我放學,我只是好心好意和那些男同學說聲“再見”,我連“在”都沒說出來,誰知他們竟然看到我,撒腿就跑!看來,上次的兩肋插刀,給他們了個心驚膽戰,哈哈。

但是,我遇到陌生人,或者家人帶我去見他的同事或朋友,我就會變得很文靜,很淑女,很懂禮貌。從來不會亂說話,因爲他們畢竟是長輩,第一次見面,要文靜一點,淑女一點,要給他們留下個好影響。

看看,這就是我,兩個完全不一樣的形象的我。有時酷酷的,有時乖乖的。是不是覺得很有趣呢?那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