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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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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愛!1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薦一本好書《蘿鈴的魔力》。我想大家一般都看過《哈利波特》吧!《蘿鈴的魔力》的主人公是蘿鈴,和哈利波特一樣小的時候的沒見過自己的父母。到了大一點的時候纔開始接觸魔力(魔法),可毋庸置疑他們都是有優秀的父母,優秀的朋友,所以他們經歷過的事情旁人也無法想象。 不過《籮鈴的魔力》還通過宇宙給它又蒙上了一層神祕的面紗。

我的最愛!

這也表達出21世紀的人迫切的想知道宇宙中還有星球有其它生命。接下來我將帶到充滿魔力的星球,也是籮鈴的家鄉蕭龍星球。蕭龍星球共有魔力種族23個,最大的有八大種族:魔族、巫術族、精靈族、吸血族、魔藥族‘、精靈族、妖精族、太史家族。 主要人物巫術族的超魔力者——籮鈴。

因爲這裏好的東西太多太多,我無法一一介紹可我要告訴大家《籮鈴的魔力》是有四部。一《巫術族的預言》、二《墨夷家族》、三《不存在的祕方》、四《信徒,生命的餘響》。

我敢說這是及哈利波特後的又一部充滿魔力色彩的長篇小說。請大家去看一看中國的“哈利波特”

我的最愛!2

小食品,就連爸爸媽媽也愛不釋手,更別提我們這些小孩子了,尤其是我,暑假裏我沒有一天不吃小零食。

衆多的小食品中,我最愛的是上好佳蝦條,瞧,我前面就有一袋。鮮蝦條的衣服可真漂亮啊!它長約20釐米,寬約15釐米,正面圖案色彩明麗,正中間有一隻鮮紅的大龍蝦。它的背後是美味的鮮蝦條,左邊印着“健康元素”,上邊印着“上好佳鮮蝦條”六個大字,還印的有英文字母。四周點綴着由紅、桔、黃三種顏色組成的條紋。我將包裝袋反過來,它的背面寫着配料、營養成分表、保質期、生產日期……哦,難怪這麼好吃,原來裏面包含了這麼多東西呀。在袋子的上端和下端都是齒行的邊沿,這是爲了顧客打開方便而設計的。上好佳鮮蝦條的包裝袋鼓鼓的,搖一搖它的大肚子可以聽到鮮蝦條在舞動。

我再也抵擋不住鮮蝦條的誘惑,打開了它。霎時,沁人心脾的香味涌入我的鼻孔,實在是太香了,我的口水不由得向外淌。我迫不及待地把一根蝦條放在嘴裏,哇塞!又香又酥又脆,味道美極了。我想:這麼好吃的蝦條,誰能不喜歡吃呢?

我的最愛!3

我喜歡在書的海洋裏遨遊。在書中,我能看到浩瀚的宇宙,遠古時期的奇異生物,梁山一百零八將的豪邁,未來世界的豐富多彩……

記得有一天,我寫完作業想去玩遊戲時,突然想起來剛借的一本關於宇宙的書,頓時興致十足,於是便拿起這本書坐在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起來。這本書的內容真是豐富,有關於外星人的,有關於黑洞、八大行星的,還有關於宇宙膨脹的……幾個小時不知不覺很快就過去了,直到聞到媽媽做的飯菜香,我的肚子也餓得咕咕叫,我都還捨不得把書放下。

我是如此喜歡看書,因此,書香四溢的圖書館是我假期的常駐地,每個週末都要去。還記得那次,我想去圖書館借書,爸爸隨我一起,因爲進圖書館需要刷卡,爸爸沒有卡,只能在外面等我。我進去之後拿了一本書,感覺非常有趣,愛不釋手,竟忘了圖書館外等我的爸爸。最後,爸爸在工作人員的准許下,才進入圖書室把我從書的海洋中撈了出來。

書是我的最愛,它已經成爲我生命的一部分。人常說,開卷有益,我願永遠伴着書香爬高山,趟小溪,渡激流,涉險灘……

我的最愛!4

是我最喜歡的體育運動,它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並不因各類籃球明星的耀眼而喜歡籃球,我鍾情於它是因爲它能給我無窮的力量。

我在孤單苦悶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籃球。因爲它就像忠實的夥伴,任我發泄,陪我玩耍,讓我表演,由我陶醉……當放下手中的籃球時,孤單苦悶已被快樂所取代。

我在沒目標時,是籃球觸動我換角度去追求。因爲每當這時我腦海中就會浮現出球場上球員的`投籃:手感要有,但力度與角度的配合更爲重要,這樣球纔會乖乖地進入籃筐。於是,我就懂得了:該換個角度去追求,可能會更好!

我在感到無助時,籃球會給我力量——團結。因爲每當這時沸騰的籃球賽就會展現在眼前:這邊五個人,恰當的分配,巧妙的配合,嚴密的防守,有力的扣球,精準的投籃,比賽贏啦!這邊五個人,緊緊地擁抱。因此,我嘗試着去找人,尋求幫助……

這就是我的最愛——籃球,忠實的夥伴、哲理的教師、心情的調節器……不斷地在我身上變換角色,於是我不由自主地愛了上它。

我的最愛!5

我的家人都稱我爲“小小美食家”,我嘗過很多的美味,有辣椒炒肉、辣子雞、牛肉拉麪、羊肉火鍋等等。其中我最喜歡的是紅燒肉。

紅燒肉不僅吃起來微辣爽口而且顏色鮮紅。肉是一大塊一大塊的,上面的辣椒醬好像是肉娃娃們的“紅衣服”,蔥花猶如綠葉襯托着“鮮花”。不時,從盤中散發出一陣陣誘人的香味,真是令人垂延三尺啊!

紅燒肉的做法看上去很複雜,實際上非常簡單:先把豬肉切成一大塊一大塊的,然後再把它倒入鍋裏,它們像熱鍋上的螞蟻被煎的團團轉,之後把它們撈上來,接下來把鮮紅的辣醬淋上去,再撒上一些蔥花,最後把它們放在電飯煲裏蒸。蒸了一個小時後,一道美味的紅燒肉就做好了。

吃紅燒肉時,要先在盤子裏沾一些辣醬,再一口吃下去,真是入口即化啊!微辣中帶有一絲絲甜味,特別爽口。

看着這空蕩蕩的盤子,我舔了舔嘴巴,笑着說:“這紅燒肉的味道可真是名不虛傳啊!”

我的最愛!6

要說我的愛好?那可是三天三夜都說不完。可要說我的最愛?那必定是讀書。

我每天回家,都會拿起書本,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讀起來。不論是幻想小說,還是童話故事,還是什麼動物小說,或是“十萬個爲什麼”。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每一天,我都在書的海洋、文字的世界裏度過。

有一次,我在書房裏看書,拿起了一本沈石溪的【雄獅去流浪】一打開來以後就停不下來了。時間飛快地流逝着,我卻沒有察覺。我看着我的書,一直在那無法自拔。周圍出現了一陣陣獅吼,我看見了書中的獅子五兄弟在荒野中走着的情景。當我將書本合上時,我的心思卻還在書中。當我從書中回來時,從我心裏涌上來的不是別的,就是餓!

當我大搖大擺的從書房中走出來時,我看見桌面上什麼也沒有時,我很生氣。我問媽媽:“怎麼還不開飯?”“你說什麼?我們早就吃完了!”媽媽罵道。

我連大氣也不敢出。輕輕地坐下來吃飯,心思已又飄向了書本……

我的最愛!7

我喜歡雨,雨給人的感覺是一種清新、自然。

暮冬,雨驅走了皚皚白雪,讓人在寒冷中感到溫暖;初春,雨督促草地、枝頭吐出嫩生生的綠意;盛夏雨中驅散了炎熱,給人帶來清涼,雨後天空還掛上了彩虹;金秋,雨洗淨的被塵土玷污的果實,使得落葉歸根,化作春泥更護花。

我喜歡雨打在臉上的感覺——清新自然,被雨滴親吻過的感覺——溫馨甜蜜。

我喜歡和朋友散步在朦朧小雨中,呼吸着新鮮空氣,吸吮着大自然的方向。記得那次和朋友鬧翻後,我站在那場大雨中,仔細的想着,我們怎麼樣才能和好,我沒有想到更好的辦法,便傷心的跑回去,就在那個小泥坑裏,我摔了一跤,我頓時大悟到,我應該堅強、勇敢的去面對,這一點坎坷算什麼?我又折回去找她……我們又和好如初。雨沐浴了我的軀體,滋潤了我的心田,給了我精神上的享受,它讓我學會了堅強、學會了忍耐。

雨讓我懂得了只要在泥濘的道路上,留下堅強的腳印,人生就無怨無悔,雨,是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8

在友誼的道路上,我做錯很多。每次對同學的承諾,我總是辦不到。我真失敗,難道我連一個好朋友都不能有嗎?我常以爲友誼不可能排第一,但是現在,它卻超越了親情。

現在才說又有什麼用呢?要如何去擬補呢?太遲了吧!

友誼現在對我來說,比親情更重要。到底是什麼讓我改變?是互相關心嗎?是互相幫助嗎?是互相信任嗎?是互相團結嗎?我現在還不明白,到底是什麼改變了我。

每天上學,看見比我大的哥哥姐姐,比我小的弟弟妹妹,跟我同樣大的同學,我就感覺,我太幸福了!他們每天都把笑容掛在臉上,而我的笑容呢?去哪啦?看見他們每天都那麼開心,我真替他們感到高興。

友誼讓我變得更加倔強,更加堅強,更加勇敢,更加學會面對同學!是友誼把我變成這樣的,我感謝它——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9

粉筆是學校裏最常見,最平凡的東西。粉筆,長着矮小的個頭,圓柱形的身體。它的身體很脆弱,只要輕輕一捏,它就會被折成兩半了。如果它不小心摔在地上,就會粉身碎骨。雖然它的身軀如此脆弱,可它無私奉獻的精神卻使它成了我的最愛。

語文老師拿起它,把一句句生動美好的語句寫黑板上,讓我們在漢字王國中遨遊;美術老師拿起它,畫出一幅幅盛大的山水畫,讓我們認識美麗的大自然;數學老師拿起它,寫出了一道道代表知識的方程式,帶我們走進神奇的數學王國;英語老師拿起它,寫出了一句句標準的英語句子,帶我們走進了奇妙的英語世界。

吱吱吱吱粉筆在黑板上飛快的移動着,一粒粒細小的灰塵從它經過的地方落了下來。它那不大的身軀漸漸地沒了。但黑板上卻出現出了一排排整整齊齊的字。

它漸漸地,漸漸地,無聲無息地消失了!何曾有人在意過它的消失呢?但它對這一切毫不在乎,因爲他知道:他已給了人們許多許多

哦!生活中不就曾有像粉筆那樣的人嗎?他們與世無爭,不計較個人得失,只是默默奉獻。粉筆你雖然身軀十分柔弱,但你無私奉獻的精神卻使你成了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10

我喜歡電腦遊戲,也是它讓我戴上了左100度,右125度的眼鏡。我非常喜歡電腦遊戲。其中,新出的《拳皇1。6版無敵》讓我非常喜歡。

拳皇裏出了兩個新的角色,分別是:特瑞和暴走八神。我非常喜歡暴走八神,因爲它很強勢,它輸的可能性幾乎爲零。

有一次,我去李宇揚家。他在玩電腦,他見我來了,就飛速打開《拳皇1.6無敵》說:“我們來打一場吧!”我說:“行。”他用的是大蛇,我用的是暴走八神。他一招就減我一條命,我根本無法靠近他。結果,我三局敗兩局。唉,這日子沒法過了!他說:“大蛇是他玩玩家vs電腦通關得來的。”我聽到這個消息以後,當天晚上就開始了通關任務。從八點到九點我一眨眼沒眨眼,一絲不苟地通關。直到晚上10:30才完全通關。我的臉上露出了勝利的喜悅。但好景不長,被媽媽發現了,暴訓一頓:“你這孩子,學習時如有這麼大精神頭該多好啊!以後不許沉迷在電腦遊戲中。”

我喜歡電腦遊戲,每個星期五晚上我都會把一些新出的遊戲玩一會兒。大家都稱我爲電腦遊戲高手。

我的最愛!11

我愛籃球,因爲它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

籃球爲什麼會成爲我的最愛呢?這還有一個故事哩!

在一節體育課上,我聽見老師說不久就要選拔籃球隊員,岀於好奇心和好勝心,我報了名。我也知道學習打籃球是很辛苦的,每天都會汗流浹背,但我不怕。因爲我知道一個公式:天才=百分之一的靈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就這樣,我開始打籃球。第二天放學後,我便急匆匆地跑回家做完家庭作業,又心急火燎地跑到小學隔壁的初中。我真是太幸運了,初中的人竟一起來打籃球,我模仿着他們的動作,希望能學到兩三招。不過最讓感到受寵若驚的是他們竟然主動來教我。後來天天如此。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了,真的是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啊!終於到了考覈那天,我來到了場地,同學們也已到了。選拔比賽開始了,只見一個又一個的同學被淘汰了,我也緊張起來,手心裏滿是汗。輪到我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強壓住緊張激動的心情,深深吸了口氣,輕輕躍起,一投,沒中!接下來幾次又沒中,我也被淘汰了。

雖然我被淘汰了,但我並不懊惱,因爲至少我爲這事付出過努力。而且,籃球已成爲我的最愛,現在是,以後也是!

我的最愛!12

我的課餘生活豐富多彩,如天上絢麗的彩虹。畫畫兒、集郵、下棋、養小動物……可是我最感興趣的是走進書的世界。

從小,我就對書有着很深的感情,我喜歡捧着厚厚的書,躲在牆角里,細細品味着書中的故事,渴望自己就是美麗動人的白雪公主、聰明勇敢的“小紅帽”……漸漸的,我在書本的滋潤下長大,對書的依戀也越來越強烈。書可以帶我去許多我夢寐以求的地方,像神祕的撒哈拉沙漠、原始的非洲叢林、驚險的鱷魚島……書可以使我見識到很多仰慕以久的人:漂流的魯濱遜、孤單的阿謬沙……書可以讓我感受到自己從未經歷過的生活,教會我做人的道理。

記得有一次,表姐給我帶了本《童年》,我高興得一蹦三尺高,整天愛不釋手。放學了,我捧着《童年》,津津有味地欣賞着,低着頭就闖進了家門:“媽媽,我回來啦!”聽笑聲可不是媽媽,擡頭一看,是鄰家奶奶,奶奶敲敲我的腦袋,說:“你這個‘書呆子’,你瞧瞧這是哪兒?看書都讓你變糊塗了!”我調皮地吐了吐舌頭,轉身就跑了。

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我將沿着這條只有開端卻永遠沒有盡頭的漫漫書路走下去,我願意用我一生的時間去完成我最珍愛的書夢。

我的最愛!13

大家好!你們猜我最愛吃什麼水果?對,那就是蘋果!

蘋果有各種各樣的顏色,熟透的蘋果穿了一身紅色的西裝,要是你仔細觀察蘋果,你還會發現蘋果還有黃色的條絲,像獵豹一樣全身金光閃閃。要是你用鼻子聞一聞蘋果,它會散發出一股濃濃的香氣,讓你口水直流。靠近蘋果聽一聽,蘋果好像在說:“嗨,小同學,你要不要品嚐一下我?”我聽完,就直接拿起刀子往下一砍,蘋果變成了兩半,果汁直往下流。我拿起一半一口吃了下去,一下子讓我乾燥又悶熱的喉嚨變得滋潤下來,我越吃越帶勁,最後吃得我牙都疼。媽媽說:“你別吃了!”“不行,我還要吃。”我拿起一個紅彤彤的蘋果,準備繼續吃。媽媽見我說不聽,越來越生氣,直接拿起竿子來打我。幸虧我跑得快,一下子跑出了門,等到媽媽消氣了再回家,我覺得太好玩了!

這就是我最愛吃的水果——蘋果。

我的最愛!14

其實好吃、想吃的東西很多,像冰淇淋、巧克力和牛排等等,但是薯條絕對是我最爲愛吃的。

每一次我取得好成績,都要拉着爸爸媽媽去請我吃薯條。只要有薯條,我可以不要其他獎勵,我的獎品裏不能缺少薯條。當看着一根根金燦燦的薯條擺在面前,總讓我忍不住伏身輕輕一聞,那種淡淡的清香撲鼻而來,會令我食慾大增。心動不如行動,馬上拎起一根,再蘸點番茄醬,然後把薯條放進嘴裏一咬,慢慢的那種鬆脆勁就像在自己舌尖上跳舞一樣,美味極了。

一根、二根、三根……才一會兒功夫,你瞧,原來滿滿一大盤薯條,只剩下零星幾根橫躺在盤中,而我總是意猶未盡,開始有點不捨得入口了,舔舔嘴巴,真想再來一盤呀。這時候,爸爸媽媽一定會看穿我的想法,會準時板起臉:“適可而止,不能太貪吃!”我只好悻悻地低下頭,拿起盤中僅有的幾根薯條,慢慢一邊繼續享受去了。

美味的薯條,永遠是我的最愛,但是油炸食品雖然好吃,還是不能多吃哦。

我的最愛!15

自從在瓜渚湖滑了一次,我開始對步行街的地面有了一點點厭惡。因爲地面太陡峭了,像一座座小山峯,滑過去腳底想腳底按摩(是超不舒服的那種)。最後腳底麻麻的,旱冰都滑不來了。但是當我看到有些人在陡峭的地面上快步如飛的滑行和飄然若翔的飛舞着的時候,我才知道我是多麼的弱小,而那些人卻是多麼的強大,我一定要變強!強到可以在“小山峯”上輕鬆的滑行就好了。

第二天,我開始對自己進行特訓了。每天從步行街的九門柱滑到馬路口來回兩遍,這是爲了鍛鍊體力;滑完後,繼續練習轉彎,這是爲了鍛鍊敏捷;之後再給自己一個時間從某處滑到某處,這是爲了鍛鍊速度。等這些練好之後應該也可以在“小山峯”上快步如飛的滑了。

在一星期以後我的特訓完了,發現自己進步了許多,在“小山峯”上滑滑也快了,腳底也不麻了,看來特訓有結果了,真是太高興了。

我的技術日見增長現在已經不再是一箇中級手了,而是一個更高級手差一點點的人了。我的速滑可以說是很快了,可花樣卻是一竅不通,我一定要把花樣也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