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作文中心 > 推薦作文 >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41W 次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根據體裁的不同可以分爲記敘文、說明文、應用文、議論文。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我喜歡一本書作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

我看過許多書,有《小故事大道理》、《窗邊的小豆豆》、《淘氣包馬小跳》、《笑貓日記》……

我最喜歡的是黃蓓佳寫的《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的大概內容是這樣的:一位叫金鈴的六年級學生,因爲從小學開始,金鈴的數學成績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媽媽趙卉紫就像刺蝟一樣,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鈴那些不太可愛的分數上。在小學畢業前,還有許多千奇百怪的事情發生在主人公金鈴身上,給金鈴的學習時期增添了許多樂趣。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故事是《獲獎專業戶》。這篇文章寫的是:每一次開學前,卉紫都要爲金鈴買一個書包,在一次買書包時,一位售貨員推薦金鈴去參觀作文比賽,沒想到金鈴寫的作文寄出了半個月後,竟然收到了長江公司的回信,說金鈴得獎了。卉紫高興地對金鈴說:“上次你寫的《我的爸爸》在區裏和市裏得了獎,這次又在長江公司舉辦的作文比賽得了獎,你怎麼一不小心就成了獲獎專業戶了呢?”金鈴回答道:“這叫做‘牛刀小試’。”

那裏的獎品有很多:386電腦一臺、“卡西歐”電子琴二臺、“小霸王”電腦遊戲機三臺其餘的就是一些鼓勵獎。金鈴得了三等獎:“卡西歐”電子琴一臺。在領獎時,還有電視臺的記者採訪。金鈴第二天來到學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羣人圍着金鈴問這問那。金鈴心裏甜滋滋的,就連一向嚴肅的邢老師也大誇了金鈴一番。

這本書的主人公金鈴被作者描繪得有血有肉,活潑可愛。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時而熱淚盈眶,時而開懷大笑。不管看過多少遍,我依然覺得回味無窮。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2

要說最喜歡的一本書,那非得《淘氣包馬小跳》莫屬了。

這本書可是著名的兒童文學家楊紅櫻阿姨的佳作。這本書主要講述了馬小跳一系列的校園故事,分別寫了班級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馬小跳:愛做自己,在別人的眼裏是個“調皮蛋”,在班主任眼裏永遠都是no。1調皮鬼。最喜歡夏林裏,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說起話來滔滔不絕,十句話有九句話是廢話。喜歡和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馬小跳的爸爸、媽媽那樣和藹。

唐飛:幸運的與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張達給搶去寶座。小胖墩是個有錢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闆,不知錢有多少,愛好:右手拿可樂,左手拿漢堡。

張達:高個子,是長跑冠軍,從不說謊,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歡追打馬小跳。

我很喜歡這本書的主人公馬小跳,儘管他是那樣的調皮,儘管他在老師和同學們的眼裏是一個多麼不可救藥的,但他聰明,是一個敢作敢當的人,是一個善良的人。

《淘氣包馬小跳》這本書給了我無限的快樂,總讓我着迷,整個人好像鑽進書裏去了,連做夢都夢見故事中的情節。

這本書教我認識了一個男孩,一個班級,一個學校。也教會我懂得了:書籍是人類最好的最忠實的朋友,有了她就不會孤獨。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3

想必大家的理想大學是清華北大,但是是什麼原因讓你想去清華北大呢?是因爲有良好的教學環境,還是因爲想畢業後找到好工作?

我的原因要從一本書講起……

《撒野》是我朋友強烈推薦給我的書,說好看又激勵。買了之後是真的很不錯,主人公是兩位男孩蔣丞和顧飛,其中蔣丞就是我的動力。

他高三一模648分,一躍成爲全區全校全市的知名人物。到了二模的656分,又使全市震驚,老師都激動的說不出話了。到了最後真正的高考,以優越的成績上了人大法學系。在這優秀的背後,卻是家庭不好的背景:親爸的自殺,哥哥的追問要錢……在此情況下,他依然去到了人大。

書的封面有一句話“沒有誰的生活會一直完美,但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看着前方,滿懷希望就會所向披靡。”這句話很好的印證了蔣丞的經歷;在現實中,我們不能因一次的失敗而垂頭喪氣,第一次的失敗不代表後來,我們要跟着光,看向前方。

顧飛是蔣丞的同桌,是他的救贖,在整個高三生涯,他的光就是顧飛。顧飛並沒有去什麼名校,但他去了師範大學中文系,他並不厲害,因爲要照顧不太會說話的妹妹顧淼,沒有父親的家庭,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要靠他自己。顧飛與蔣丞的相遇,一個救了人生,一個成爲了救贖。

不管是什麼家庭,是什麼學校,什麼樣的道路,只要看着前方,跟着光,滿懷希望就會所向披靡。

有些人,

會以各種你情願或者不情願的方式,

留在你的記憶裏,

比如我。

——《撒野》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4

我愛小昆蟲,更愛我手中的這本《昆蟲記》,因爲在這本書裏,我認識了形形色色的小生物,也見識了它們各式各樣的、聞所未聞的本領。

比如螢火蟲,它是一種常見的昆蟲,它會發出很亮的光。可是,誰也想不到它的食物居然是蝸牛,是不是很新奇啊。更有趣的是,它們進食的方法很特別,先用上顎分泌毒液,把蝸牛弄成液體,渾似稀薄的肉粥,只要吃起來就方便多了。我們在夏天的夜裏,偶爾會見到翩翩起舞的螢火蟲,只知道它的點點星光點綴了漆黑的夜晚,特別美麗,真不知道這個小東西還有這麼有趣的故事呢!

大家都見過蟋蟀吧,聽到過它吱吱的叫聲吧,可你肯定不知道,他可是大自然的建築師兼歌唱家。造房子可是真的有一手呢。它們選擇住宅很慎重,一定選擇排水條件好,陽光充足的地方。它們的別墅可是別出心裁的,必須由自己挖掘,門口有一個有斜度的隧道,暴雨過後,很快會幹。隧道的形狀不同,或彎曲,或垂直,門口會用草半遮掩起來,出來覓食時,也不會把那些草吃掉。斜坡的門前,總是打掃得很乾淨,萬籟俱寂的時候,蟋蟀們會在這裏聚會,開始演奏美妙的音樂。歌唱家的名號也就隨之而來了。我猜,它們肯定很愛自己的家,愛清新、自由的大自然吧,要不怎麼會總是這麼開心的吟唱呢!

小小的昆蟲居然有着這麼多的趣聞,大自然真是美麗又奇妙。雖然有些昆蟲的技巧我們無法理解,但是我會在讀書中開闊視野,積累見識,將來有機會,真的想去好好地研究它們呢!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5

我家的書櫥裏有各種各樣的書,有各種各樣的書,有《三國演義》、《紅貓藍色》、《小可憐歷險記》、《魯濱孫漂流記》、《安徒生童話》、《七根羽毛變公主》、《成語故事》······數不勝數,其中我最喜歡的是《安徒生童話》中的《賣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個寒冷的冬天裏,一個賣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腳丫,小女孩穿着媽媽的大拖鞋。突然,一輛馬車從小女孩的身邊的走過,把小女孩的拖鞋帶走了,一個小男孩走過來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撿起來,說:“等將來有了孩子,可以當搖籃。”小女孩只好光腳,她不敢回家,因爲她一根火柴也沒有賣出去。小女孩的腳丫青一塊紫一塊,讓人心痛。小女孩冷極了,她坐到牆角邊,她點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點燃了,出現了一個火爐,小女孩把手放上去,當她剛想把小腳伸上去暖暖時,火柴滅了。她又點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見桌子上有蛋糕,蘋果,梅子,還有一隻香氣撲鼻的烤鵝,烤鵝從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來,正當她要吃時,火柴滅了。小姑娘又點燃了一隻火柴,她看見了一顆聖誕樹,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現了,祖母帶着她飛到了幸福快樂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來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給小女孩,把溫暖的杯子給她用,厚厚的棉襖給她穿,帶她去旅遊,給她玩具,讓她過幸福的生活。

聽了我的介紹,你們一定也喜歡上這個故事吧!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6

提到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那就是《淘氣包馬小跳》了,這本書幽默,搞笑,就像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情一樣。

書中馬小跳是一個誠實,活潑,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這本書裏,更突出了馬小跳的誠實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個廢話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說十籮筐的話,那麼九籮筐都是廢話。但是毛超也是一個敢於表現自己的人。唐飛是個除了吃還是吃的人,爸爸媽媽一直給他買減肥藥吃,都不管用,唐飛的爸爸是一個很有錢的總經理,他一直給唐飛買各種好吃的。張達是一個說話結結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說話,有一個愛好就是喜歡和汽車賽跑。

當然書中還有許多個性鮮明的人物,但是,我還是喜歡馬小跳,因爲他總是那麼有愛心,熱愛小生命。當他看到受傷的流浪狗時,會精心照顧它;當他發現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後,又想方設法爲流浪狗找到主人。當主人不再願意收留流浪狗的時候,他又發自內心用真誠的話語打動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終改變了態度,從而達成了流浪狗的心願——回到主人身邊。

整個故事當中,馬小跳爲流浪狗付出了許許多多,而馬小跳那種面對困難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毅力讓人佩服。如果我也有這種勇氣和毅力的話,那不管學習上碰到什麼樣的困難,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書中的馬小跳同學好好學習,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樣。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7

我喜歡讀的書有很多,例如:《安徒生童話》、《歷史故事園》、《小故事大道理》……但最讓我愛戀的,還是我們的《新語文讀本》。

它裏面有許多好看的故事,使我至今還回味無窮:《給老師的禮物》、《難忘的體罰》等等,記憶深刻的最屬《難忘的體罰》。全文描述了弗羅斯特女士與“我“之間發生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歡這兩小節——這次作弊的代價,首先是一個漫長難熬的週末。晚上, 又翻來覆去難以入眠 ?,才迷糊過去,又被噩夢驚醒,連臥室牆上的歌星們的畫像似乎也變成了弗洛斯特女士,真讓我心驚肉跳!早就聽人說過,教室裏的一隻螞蟻的爬動也逃不過弗洛斯特女士的眼睛,這麼說,她現在只是故意裝聾作啞罷了。思前想後,我打定主意和伊麗莎白一起去自首。這便是我們收到的”體罰“,並無肌膚之痛,卻記憶至深。在弗洛斯特女士任教的幾十年中,這樣的體罰究竟發生了多少回,我無從得知。因爲有幸過這種板子的學生大約多半會像我們一樣:在成爲弗洛斯特女士的崇拜者的同時,獨享着一份祕密。

在當我閱讀的同時,我彷彿看見了那漫長難熬週末 ”我“ 的不知所措與無奈。通過閱讀,我們可以瞭解弗洛斯特是一位嚴厲的老師,她不僅嚴厲,還非常講究教育方式。

怎麼樣,這本我推薦的書,好看嗎?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8

文學家魯迅曾經講過:“書是營養的麪包。”我覺得這個比喻特別親切,書就是我的營養麪包。當我一看書來,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幾天,老師推薦我們讀一本《草房子》。買來後,我迫不及待地拿出書,看到封面上畫着一間草房子,我想這本書是講一個怎樣的故事?又會有怎樣的經歷?於是,我翻開書,先看了簡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學度過了六年刻骨銘心、終生難忘的校園生活,親眼目睹或直接演澤了一連串看似尋常但又催人淚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讀到這裏,我已按耐不住想快點看下去的熱情,打開書一頁,兩頁……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禿鶴。禿鶴因爲頭髮禿了,爲了不讓同學用異樣的目光去看他,就讓爸爸去集市買生薑然後用來擦頭,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長出頭髮來,並企圖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禿頭,結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禿鶴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學開文藝匯演,需要一個禿子角色,原來柳三並演不好,當大家正打算放棄的時候,禿鶴說:“想來試試這個禿子又有點流胚子的角色。”沒想到禿鶴從未演過戲,竟只用了一個上午就把臺詞背的滾瓜爛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禿鶴很有自信的把這個角色演得栩栩如生!還獲得了大家的熱烈掌聲!

這本書很精彩,是值得去閱讀的書!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9

在我的書架上有很多書,有多少本連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時間就總會從中拿出一本封殼已泛黃的書——《夏洛的網》。

指尖拂過泛黃的封殼,我又如飢似渴的讀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從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隻小蠢豬,並取名爲威爾伯。後來,由於弗恩沒時間照顧它,小豬威爾伯被賣到了弗恩舅舅家,與其他動物一起住在農場裏。當小豬孤獨極了的時候夏洛出現了,它們是對奇怪的組合豬和蜘蛛。但是,一個不幸的消息飄進了農場,小豬威爾伯竟然要被做成燻肉火腿!這時夏洛挺身而出,在網上織出讚揚小豬的話語。這下小豬可有名了!還參加比賽得了獎,它也不會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卻要和它告別了……”

又一次讀到夏洛臨終時的話語,夏洛那輕輕的話語聲在我耳畔響起:“我覺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將我的卵袋帶回去嗎……我真高興你不會成爲火腿了。”那是夏洛臨終前說的最後一句話。它即使在最後關頭也在爲朋友的自由高興。記得剛讀這本書時,我因沉迷其中被媽媽批評了很多次,責令我不務正業並將書放到其它地方,而我總是在幹完事後將它輕輕地取回來,每次讀完我都會感嘆,它們的友情多麼偉大呀!我也要盡全力去幫助朋友。

回憶完這些點點滴滴,我又將它放回書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厭百回唱,好書不厭百回讀!讓我們多讀好書,走進文學的殿堂!”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0

我喜歡讀書,尤其最愛讀《唐詩三百首》,細細品讀時,每一首都是那樣的耐人尋味,每一首都是那樣的含義深刻。

我十分喜歡孟浩然的詩,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園詩人,他的詩中充滿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詩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風格,每次朗讀他的詩句,都能從能從他的文字中,體會當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雞黍,邀我至田家。綠樹村邊合,青山郭外斜。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待到重陽日,還來就菊花。”他的這首《過故人莊》用省淨的語言,平平地敘述,幾乎沒有一個誇張的句子,沒有一個使人興奮的詞語,但卻有一種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窺探是什麼這麼吸引詩人愛上這質樸的農家田園生活。是農莊的環境和氣氛,故人相待的熱情,主客之間的親切融洽。讓詩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卻了,就連隱居中孤獨抑鬱的情緒也丟開了,什麼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間的敞開心扉交流。

一個普通的農莊,一回雞黍飯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詩句中表現得這樣富有詩意。恬淡親切卻又不是平淺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蘊藏着深厚的情味。綠樹、青山、村舍、場圃、桑麻和諧地打成一片,構成一幅優美寧靜的田園風景畫,而賓主的歡笑和關於桑麻的話語,都彷彿縈繞在我們耳邊。多麼恬靜秀美的農村風光和淳樸誠摯的情誼呀!

在紛繁的今日,就要多讀《唐詩三百首》來領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1

書是我們獲取知識的一種重要途徑,也是我們瞭解這個世界的快捷方法。當然在小時候我也就對讀書這件事情有着濃厚的興趣,我爸爸最喜歡帶我去書房看書。也是如此我才被我爸爸薰陶出了讀書的習慣,讓我從小就對各種書籍有興趣。當然一開始並沒有那麼的順利,只是後來被一本書吸引了,開始有了讀書的念頭和想法。很多時候興趣真的很關鍵,要是沒有興趣,可能我現在也不會迷戀上讀書這麼枯燥的事情。

還記得那個時候我就對海洋世界充滿嚮往,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發現了《海底兩萬裏》這本書,它滿足了我對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時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學的力量。這本書主要講的是一位法國生物學家,應邀登上一艘驅逐艦,參與驅逐盛傳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獲。但其實,所謂的“怪物”是一艘當時尚無人知的潛水艇。他們雖然身爲俘虜,但卻收到尼摩船長的善待。只不過爲了保密的緣故,不許他們離開潛水艇。因此,生物學家一行人被迫隨潛水艇遊歷各個海洋。後來他們幾經艱險終於逃脫。最終將這一海底祕密公諸於世。

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就是因爲其中的一些知識讓我覺得非常的有用,不僅讓我能夠更加了解海洋的世界,也讓我明白了科學和自然的力量有多麼的強大。一些從來沒有見到過的海洋生物,一個個都浮現在我的眼前,讓我對這個世界又多一份好奇的心。只有好奇才會有探索的.慾望,只有好奇,才能夠讓我繼續的讀下去。在這種良性的循環中,我對於書本的喜愛也越來越高了。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2

媽媽送我的生日禮物是一本書,起初它讓我很生氣,因爲與我期待的禮物不同,於是我就把它堆在書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個平靜午後,我隨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師益友,更豐富了我的心靈。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會擺一張苦瓜臉,埋怨這個,抱怨那個,成天只想爲什麼他比我聰明?爲什麼她成績那麼好?從不去想想他們背後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靈雞湯”這本書相遇,才知道原來會成功,是因爲他們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別人還多,花的時間比別人還長,所以纔會有這麼璀燦的成果。

這本書提醒了我,不要讓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這會摧毀自己的信心和勇氣,人要往好處想纔會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來。這本書在我傷心時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時告訴我,振奮我精神繼續努力。

書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個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難和挫折,就選擇放棄,所以做事從來都沒有成功過,但是直到有一天,學校來了位新的自然老 師,那位自然老師陪着他一起克服許多事,即使失敗了也沒關係,仍笑着幫他加油,從此之後,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來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纔有進 步的動力。

因爲有了這本書,我學會了許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現在的我對未來的每一天都充滿了希望,從希望中發現生活處處是美。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3

我愛讀書,所以讀過許多書,有《安徒生童話》、《格林童話》、《海底兩萬裏》、《湯姆叔叔的小屋》、《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愛的教育》……其中我最喜歡《外國名人快讀》這本書了。

這本書選取了外國古今近百名著名人物,着重介紹了他們對國家、科學、人類做出的突出貢獻,其代表性成果的內容和意義等。其中他們成長的故事對我激勵很大。他們從小就發奮學習,付出了艱辛的勞動,很多人還經歷了無法承受的磨難,最終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比如《輪椅上的美國總統——羅斯福》講述了羅斯福在三十九歲時得了小兒麻痹症,雙腿癱瘓了。可是他沒有氣餒,在醫生的指導下刻苦鍛鍊,終於依靠固定在腿上的鐵架站了起來。輪椅從此成了他行走的另一雙腳,他的輪椅幾乎走遍美國。他身殘志堅的精神使自己贏得了第二十二任美國總統,爲世界和平做出了偉大貢獻。當我讀完文章後,我想:我很健康,更要堅強,發奮學習,將來爲祖國做出貢獻。

還有奇蹟的化身——海倫。凱勒。海倫在她八十七年無光、無聲、無語的生命歷程中以其勇敢自強的精神震撼了世界。她四處奔走,建起一家家慈善機構,爲殘疾人造福,將慈善的雙手伸向了全世界。當我瞭解了海倫的成長經歷後,同樣被她勇敢自強的精神深深打動了,我要向海倫學習,長大以後成爲社會有用的人,爲人類造福。

這本書太精彩,太感人了!有機會你也讀讀吧,它會叫你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我最愛這本書了,所以百看不厭。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4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在茫茫書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歡的,實在不容易,因爲我喜歡的書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說出一本中意的書,那就非《淘氣包馬小跳》莫屬了。

《淘氣包馬小跳》再本書在我上一年級時候看見四年級的大姐姐在上閱讀課時借給她弟弟看的,當我看見這本書書面上的一個小男孩時,我就開始豐富地想象了: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氣?爲什麼他頭上要戴一個鴨舌帽?他叫什麼名字……總總問題讓我不經想看看這本書裏面到底寫了什麼?放學後,我就一直纏在媽媽身邊,向她要這本書,媽媽爲了讓我更好的用功學習便說:“寶貝媽媽答應你,但是你必須要連續考四個一百分,我就幫你買全套,而且每天喚上都讀給你聽。”這時我的心情又高興,又失望。之後的幾天,我認真完成作業。每天都學習到八點鐘。

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終於考到四個一百分。在放學時,我的心情不知用什麼詞語來形容了。

現在我已經是五年級這本書中馬小跳雖然淘氣,但他是個正直,勇敢,內心充滿愛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這樣的,更讓人羨慕的是他有一個天真老爸,和寶貝媽媽,他們是多麼的善良,天真!

《淘氣包馬小跳》這本書猶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來就像在細細地品嚐這美味的茶一樣。

《淘氣包馬小跳》這本書在我孤獨的時候,讓我走進一個童話世界,在我迷茫時,讓我無比的依賴。

《淘氣包馬小跳》這本書,給我帶來了很多快樂,讓我的人生有了一個快樂的成長。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5

書是我們的好朋友。在讀書的過程中,它像一絲陽光,照亮我前進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樣帶給我很多樂趣。所以我喜歡讀書,尤其我喜歡的一本語文書就是《魯濱孫漂流記》。

書中主要講了魯濱孫一個人在荒島上生存奮鬥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國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險,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個人被衝到了荒島上,於是他只有自己動手在小島上開闢土地,種起了麥子來養活自己。他養了島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還做了一個堅固的大木頭房子,來保護自己;他訓練了一隻鸚鵡和自己作伴;後來,他還救了一個野人,給他取名叫星期五,並且成爲了自己的僕人。於是,他的生活越來越好,在荒島上與世隔絕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後,一艘英國船來到海島,帶着魯濱孫回到了家。此時他的父母已經過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種植園的收入都給了幫助過自己的人們。

魯濱孫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擁有夢想,勇於挑戰,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險之後,他也沒有絕望,他辛苦勞動,用自己的雙手開闢了一個新的天地。由於他的不怕困難,艱苦勞動,最後他終於回到了家鄉,實現了夢想。

我應該跟魯濱孫學習,要有遠大的理想,好好學習。面對困難,我們不能輕易放棄,而是應該積極面對,不能後退,最後實現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個愛學習的好孩子,長大了回報爸爸媽媽,回報老師,爲祖國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