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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爲主題的經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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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畝地,兩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

房子爲主題的經典散文

在傳統中,作爲農耕文明爲根本的中國人,通常是以上面那句話爲人生目標的。可以看出,土地,在生存目標中,是排在第一位的。有了地,就能耕種,就可以蓋房子;再養上牛羊,就可以減輕耕種負擔;然後,娶妻生子,就有了自己家園,有了心靈歸屬的港灣。

由此可見,中國人的需求,其實非常簡單,非常質樸——擁有土地。

不過,中國人心目中的土地,絕不是租賃式的,而是所有式的。過去,叫地契。有了地契,土地纔是真正的屬於自己的,在土地上建起的房子,也纔是真正的屬於自己的房子。有地契的房子,經歷三代以上,就成爲祖產。

代代相傳。

在中國的歷史上,土地所有者,那些農民或者小地主們,最怕朝代的更替。因爲朝代更替後,土地的所有權也可能會變更。新興當權者可能會收回原本屬於個人的土地,將其獎勵給親族和臣子們。畢竟在當權者觀念上,是率土之濱、莫非王土。推翻了前朝,坐了天下,土地就都是帝王的,都屬於天子所有。想收,就收,想送,就送。

而小農意識的中國人們,就在這收於送之間,掙扎着,綿延着。

時間步入20世紀。中國跨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50年代後,農民們還可以分到田地,獲得地契,滿心歡喜地耕種,收穫。而城裏人,也可以擁有自己的房子,居住,生活。

後來,土地國有化了,擁有權,轉化成使用權。

不過,直到80年代末,在農村,土房平房的土地,還能算是個人的;而在城裏有正式工作的人,也還可以分到有房照的福利房子。

雖然這個時候的城裏房子,已經不是簡單意義上的紮根於土地的房子,而是空間意義上的樓房,但是,使用面積內的一切,都還是屬於個人的,可以穿給子孫後代。

然而,90年代以後,一切都變了。

福利房政策停止了。

房地產行業,興起了。

一切,開始了商業化的進程。

於是,便出現了一種非常奇怪的現象——開發商們,從土地擁有者手裏“購買土地”——我不知道這個所謂的購買,到底是如何定義的——因爲購買的,不是土地的所有權,而是土地的使用權。本質是,是對土地的長期租賃。租期大部分爲70——100年不等。

然後,開發商們,就在“購買”,不,應該是在租賃來的土地上,建起一棟棟高樓大廈。

再然後,將這些大廈裏的“房間”,賣出去,賣給需要房子的'人。

讓我感到困會的是:這個形式,到底是買賣,還是二次租賃?

現在的所謂房產證,和當年的地契是完全不同的。地契是所有權,房照上一般都是70年的使用權——貌似叫大產權。

也就是說,70年後,讓不讓現在的“購買者”繼續使用,不是由購買者說了算,而是開發商或者說土地的真正擁有者說了算的。

同理,現在的購買者,付出天價的購房款所“購買”的房子,購房者個人若只能活到70歲,自己住上一輩子,還是沒什麼問題的。傳給兒子後,屬於兒子的時間,就不多。想傳給孫子的時候,有效期恐怕就早已截止了。這還得按照但25歲前購買房子計算。

若按照現在很多富二代打十幾歲上就被父母按上房主的名頭,若活到個八九十歲,沒等人死呢,房子恐怕就不一定屬於個人了。

所以,這就讓人不明白了,這個買房的帳,究竟是咋個算法呢?

你現在購買的,是房子麼?

或者說,你到底是買到了房子,還是僅僅高額租賃了70年的定期居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