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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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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事散文1

他給在降溫的寒風裏搖晃的茉莉澆了水,入冬後不再勤奮關照,今天枝葉沒精神才趕緊澆了滿滿一盆。茉莉像他一個樣飲食不規律。

他的事散文

今年的最後一個花期,他沒能好好跟花告別,所以只期待立春後茉莉能醒來,明明家裏最給他面子的植物就是茉莉。

茉莉開花是一波一波的,一批花一起開完後再打下一次的花苞。最後一次他也忘了是什麼時候,他還期待着能再見,卻再沒下落。

昨晚夢見茉莉開花了,一個個緊實的花苞,白色透着嫩綠的,開了的散發苦森森的香味。

他在這一年的最後一天,走進人潮,發現熙熙攘攘的面孔有着不同的故事,卻又奮力的讓自己看上去高興,他不是一個人在紅塵裏打滾。

這一年,他來來又回回,輾轉好幾個城市,心裏的夢還在,手裏的溫度還有,但也是那麼地筋疲力盡。他和他和他他他他都沒有相遇。

那麼,下一年裏,他希望,能比現在好一些吧,否極泰來吧。

他的事散文2

我讀到一首詩,在回貼裏曾說過,這首詩的每一節都是可以獨立存在的,我最喜歡的是這一節了。因爲,它讓我想到了很多有趣的事。這首詩是悠然過客先生寫的。

《關於這個季節

“這個季節,

讓人想起秋天,

以及

其他的事。”

這個人,在四月,冷雪冷雨剪不斷的四月,想起了秋天,是的,我故意在這靜寂的操場上,轉了幾個圈,發現,我的腳下依然是雪,我四面的樹還沒有吐綠,小鳥兒也沒有飛回來的跡象,我不能去探望樹裏的蟲子是不是還依然存活,只看到幾片孤零零的葉子在寒風裏與我一起打着冷戰。於是,我斷定,這裏的冬天依然,秋天離我還特別遙遠。

而這個人,在這樣寒風料峭的日子,想起了風裏還裹挾着熱氣的秋天。我很惱火這人究竟在想着什麼,他爲什麼不在這個日子裏想一想那句詩:“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這樣,我可以安慰一下我自己,至少,春天離冬天要近些。我無奈,只好看身上的衣,大的灰綠格子,間帶着紫的色調,裏襯有一層壓得很密實的棉花,及膝的,掐腰的,領子是不合時宜的大盆領,胸口橫着一道筋,捏出幾個大皺摺,突出了胸的輪廓,領口和袖口綴上了灰紫色的毛邊,亮紫的格子圍巾鬆鬆垮垮地圍在細長的脖子上,哦,也許,這衣服也習慣了擁抱着身體,隨時逮住想親吻肌膚的冷風,看快要離別的冬天如何腆着灰敗的臉離去。這時,我想,嗯,秋天跨越春天和夏天,就近了。我知道這是自欺其人的想法,可我還能做些什麼呢?我不能這樣被這幾句詩欺騙了,我想。我慶幸還是一個聰明的女人。

可是這個人,在這樣的日子裏,居然想起了天高氣爽的秋天。這個時候,我是情不自禁地四周看看,小草還沒有變綠。莫說果實,鮮花,蝴蝶,蜻蜓,就是抵抗力增強的蚊子也不見蹤影。擡頭看看天,天上居然沒有云彩,卻是藍得黯然無光的。前邊那女子走得搖曳生姿,燙過頭髮上,居然就彆着一朵金色的花,一顫一顫晃我的眼。我追近了幾步,哦,原來是隻蝴蝶形狀的頭飾,映在凌亂且有序的髮根上,很是別緻,嗯,我在這裏看到了春天。是的,我不想看到秋天。

可是他說,這個季節,讓人想起秋天以及其他的事。我沒有想起秋天,卻想到了很多其他的事。很多關於一個女人即將老去的事。這一個冬天的即將離去,是我所不願的。並不是我貪戀寒冷,而實在是我認爲這時光實在是走得太快。曾記得20xx年這個時候,和同事走在街上去掏一些能穿的衣物,看滿街冰雪水靈的小女子們穿着齊膝的小裙子,挎着精緻的小揹包,再一看一雙小腿上只有一層薄薄的襪子,就豔羨不已,總是感慨自己早生了幾年,還沒有享受到這樣的美麗就要老了。而那個冬天距離這個冬天竟是如此近,彷彿不曾經過了春夏秋。我不禁憤慨起來,時光能不能改變一下行程呢?總是不停地走,累了,偶爾停息一下也好。結果,我知道,時光不能倒流,也不會爲了某個人的奇思妙想就停下腳步,實現的可能只能是我把手錶的指針給拔停了,卻忽然發現,走在任何一個地方,都能聽到時間走路的滴滴嗒嗒的聲音,細聽,原來是發自心裏。

惱火依然,不信,你看,這個人,總是怕時間走得太慢,在冬天即將要離去的時候,就想起了秋天。他把我喜歡的季節一一跨越了,我還沒有看到小草變綠鳥兒鳴唱蝶兒飛舞夏花盛開呢。

我不想想起秋天,卻在這樣寒風凜冽的日子,偏偏就想到了秋天。鏡子不會說謊,我就愛坐在鏡子前與我自己說話,但絕對不是問鏡子:我是天下最美麗的女人嗎?我是一個聰明的女人,我知道我已一天天的變老,皺紋就象是不邀自到的客人,在臉上身體上手上滋生着熱情,想送都送不走,吃完了早飯又要吃午飯,我累得口乾舌燥地想趕它出門,卻驀然發現,晚飯時間已到了,我忽然頓悟,既然趕不走它,爲什麼不能熱情的招呼它呢?於是,我改變了主意,我微笑了,我做了豐盛的晚餐招待它,於是,一切都變得快樂了,細細的魚尾紋快樂的酒窩彎彎的眼在鏡子裏一覽無餘地展現,我忽然發現,原來,我已走過了春夏了,此時正是秋天。丰韻雅緻內蘊還有一絲的妖嬈的成熟美麗,美麗得小女子們恨不得立刻就長出些會笑的魚尾紋出來。

我忽然想到,這個人,在這個季節想到秋天,並不一件壞事,是有道理的,他是一個聰明的人。冬天到秋天要走一段的距離,這一段的距離就用來想其他的事。於是,我笑了,對着鏡子。

第二天,我走在路上,小鳥在鳴叫,雖然我沒有看到小鳥的樣子,我想,這聲音出自我的心裏;我還看到樹上的葉子正在風裏招搖着變綠,也許,這色調是出自我的眼睛,反正,一切正在進行,甚至,我還買了一塊價格不菲的.手錶,因爲,我真的想看看時間是怎麼樣滴滴嗒嗒從冬天走到秋天的。

他的事散文3

他輾轉過許多城市。

不同的牀,不同的被褥,不同的口音,不同的人,不同的心。有時醒來時還會以爲是上一個地點,其實早已離開。

他的輾轉似乎都沒有目的。

從來不是個有目標的人,沒有成功過,也就無所謂失敗是何物,聽着命運的齒輪咯吱作響,等着一個又一個的機緣發作,看着因變成了果。這似乎就是意義。

他曾一度懷疑自己養的花棄他而去了,可深春時節還是打了沉甸甸的花苞,所以他不再擔心,該來的,遲早回來的。他曾爲了樓下黃白相間的貓與貓孩子們在入冬的節氣日夜懸心,開春他回來,看見小貓都能夠自己捕獵了。

是他低估了生命的意義,低估了生命的強大。

每個人都有陰暗面,這麼想來,似乎明白了世界上那麼多惡性案件的存在,也更加敬佩那些在關鍵時刻選擇善良的人們,沒錯,善良從來都不是天性,是選擇。人之初,真的未必性本善的。他曾時常唾棄自己的陰暗面,覺得羞恥憤怒的同時又覺得無比痛苦。他知道應該接受他的一切,但佛法裏有一個詞叫證悟,短短兩個字,確是紅塵裏最難做到的法則。證悟,知道一個道理,明白他,且成功使用在自己身上,解脫自己,才叫證悟。

他的事散文4

他到那座古城裏閒坐着。他似乎就是來閒坐着的。

莫名其妙的一個衝動,收拾揹包,買車票,搭上旅途。這一切都太符合他的個性了。要走的時候,就是要走,不用煽情。

他坐在還沒到人聲鼎沸時的巷子裏,酒吧還閒散着百無聊賴的人,有洋人倚着欄杆喝啤酒。這巷子有個極香豔的名字,叫粉巷。在當地出名的很,古時候在最繁盛的時代,這裏專賣女紅脂粉,啊,也許是古時候的香榭麗舍。

外面開始飄進來爆炒的氣味,他一個人沒到飯點就來酒吧街坐着,連店員都奇怪。叫了伏特加混檸檬汁,這是他出洋回來唯一願意留住的習慣,覺得這種酒裏有沒落的味道,就像這裏一樣。

他總喜歡沒落掉的東西。讀書的時候,明明窮的只能吃土耳其大餅,卻還是到二手市場買了個極大的墨綠色燈芯絨紅木邊瑪麗皇后風格的沙發,放在蝸居的小公寓裏,完全沒有考慮今後回國時根本沒辦法帶走。但是還是喜歡,喜歡的不行。

別的沒學會,倒是學會了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