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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美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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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學並不美。

我看美學散文

不單美學,就是“美本身”,它也是不美的。那麼,“美本身”是什麼呢?

其實這裏就帶出了美學的一個基本問題:美是什麼?這個問題跟“什麼是美的?”全不同。任一門學科(除了哲學),我們一旦問及它自身是什麼時,其時就已經衝出了這一學科的範疇,而步入哲學範疇。比如我們問“歷史是什麼”時,我們不是在研究歷史問題,而是在研究“歷史哲學”。但美學作爲哲學的一個分支,美是什麼同樣是它要研究的基本問題。

柏拉圖在一篇叫《大希庇阿斯》的文章中講述了一個關於美的故事,這應該是人類最早的記載關於對美的思考的文字了。

大哲學家蘇格拉底向詭辯家希庇阿斯發難,說:“只要老天允許,你朗誦大作時我一定洗耳恭聽。不過我要向你請教,什麼是美?什麼又是醜?”希庇阿斯顯得有些傲慢,自鳴得意地說:“這個問題太小了,簡直是微不足道,比這個難得多的問題我都可以教你,我可以教你把一切反駁者都不放在眼裏。”蘇格拉底顯出很高興的模樣:“那麼還是先向你請教美到底是什麼?”希庇阿斯有些忘乎所以,似乎在教訓人:“我來告訴你什麼是美,請你記住了,美就是一位漂亮的小姐。”蘇格拉底有些哭笑不得,但卻裝出贊同的樣子說:“太美妙了。可是我的論敵如果問,凡是美的東西之所以美,是否有一個美本身的存在,才稱那些東西爲美呢?如果我回答說,一個年輕漂亮小姐的美,就是使一切東西都爲其美的。這樣可以嗎?”希庇阿斯答道:“他敢否認漂亮小姐的美嗎?”蘇格拉底進一步假問道:“那麼,一匹漂亮的母馬,一把漂亮的豎琴,一個美的湯罐不也是美的嗎?”希庇阿斯顯得有些招架不住了:“太不像話了,怎麼能在談正經話題時,提出這些粗魯的問題!”還嘟囔着說:“漂亮的母馬還是不如年輕的小姐美。”蘇格拉底抓住話頭,窮追不捨:“最美麗的年輕小姐與女神相比不也是醜的嗎?”希庇阿斯像泄了氣的皮球。

其實,蘇格拉底問的是“美是什麼?”而希庇阿斯回答的是“什麼是美?”單從蘇格拉底的等一個問法“什麼是美?什麼又是醜?”來看,希庇阿斯這樣的回答並不算錯。但蘇格拉底問第二遍時,將主語換了個位置,變成“美到底是什麼?”了。這有些像是文字遊戲。“什麼是”和“是什麼”這兩個提問法,看似差不多,其實有天壤之別。打個比方說,我問什麼是動物,你可以拿出任一種動物來回答,比如狗,狗當然是動物。但我問,動物是什麼時,你就不能說動物是狗,因爲動物不單是狗。

其時蘇格拉底問的就是“美本身”。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事物成其爲美,不管它是一架豎琴,一個陶罐,一個動物,一個人,一個神,還是一門學問。

後世學者大抵認爲,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的許多說話,其實是柏拉圖自己假託蘇格拉底之口說出來的。柏拉圖認爲,這個“美本身”是一種絕對的美,是“一切美的事物有了它就成其爲美的那個品質。這種美是永恆的,無始無終,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它不是在此點美,在另一點醜;在此時美,在另一時不美;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醜;它也不是隨人而異,對某些人美,對另一些人就醜。它只是永恆地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與它自身同一;一切美的事物都以它爲泉源,有了它那一切美的事物才成其爲美,但是那些美的事物時而生,時而滅,而它卻毫不因之而有所增,有所減。”

柏拉圖其實是在這裏提出了一個美的“共相”。“共相”本來是哲學問題,是柏拉圖的一個基本的哲學觀點。因爲我現在探究的是美學問題,本是不必東拉西扯的。但既然說到“美的共相”,就不得不簡單介紹一下柏拉圖的“共相”理論:

柏拉圖認爲世界有“理念的世界”與“可感的(現實)世界之分”。“理念”(即共相),是永恆而完美的,更重要的是“共相”不僅是普遍性,而且是實體;現實中可感的個別事物既不永恆也不完美,它們只是在“分有”或“模仿”永恆而完美的“共相”,是“共相”的“影子”。總之,共相不但是一種實體,而且還是個別事物存在的本原。

根據這樣一種理論,柏拉圖認爲,我們能認識一隻貓,是因爲先有貓這一“共相”在,我們的靈魂在進入我們的身體之前,曾經在理念世界裏,看到過貓這一“共相”,只是靈魂在與軀體結合之後,便遺忘了這些對“共相”的認識。而最終我們能認識貓,就是靈魂接受可感世界中這些貓的“共相”的“影子”的刺激後進行回憶的過程。如此說來,在一定程度上,真理其實就在我們的心中,只不過需要用心去“回憶”,去探索。而“美本身”也是這樣的一種美的“共相”。

後世的許多哲學家對這個“共相”問題進行過討論,其中有一個叫阿伯拉爾的認爲,人認識的是可感事物的“狀態”——這狀態,一方面說明“共相”存在於事物之中而不是另一個實體,另一個方面說明共相併非本質,只是“狀態”。是人的心靈本能地對可感事物進行“狀態”層面的認識,“共相”是一種對衆多事物進行比較的認識方式,這種認識忽視具體的清晰的東西而形成模糊的`、細節不清的一般形象(也就是“共相”)。而理解“共相”就是“想象衆多事物的一個共同的、模糊的印象”。“共相”是以可感事物的“狀態”爲基礎,經由人對衆多事物相似性的認識而形成的一種模糊的心靈印象。“共相”的產生並非人的心靈無中生有,而是人認識可感事物的結果。

一種比較概括各家之言的觀點是:“共相”既在個別事物之先,又在個別事物之後;同時顯然地,還在個別事物之中。作爲存在於上帝心靈中的“理念”(類似於柏拉圖的“理念世界”),“共相”是在事物之外的實體;其次,作爲個別事物的本質,共相在事物之中;最後,作爲人們從事物中分離出來的普遍概念,共相又在事物之後,在人的觀念之中。

但我想用現代心理學中的一個理論來試着解答這個問題。其實,這是發展心理學家讓.皮亞傑的一個理論,叫“圖式”理論。我們發育成熟的大腦所構建的概念被皮亞傑稱爲“圖式”,“圖式”是我們灌注經驗的心理模具。從幼兒一直到成年階段,我們不斷構建了諸如從貓、狗到愛、美之類的概念“圖式”。

爲了解釋我們怎樣使用和調整圖式,皮亞傑提出了兩個概念。首先,我們會“同化”新的經驗,即用我們現有的“圖式”去解釋它們。例如,很小的幼兒在大人的教導下,腦中會形成一個模糊的狗的“圖式”,這時他會管所有的四足動物叫狗。但我們也會有所調整,或叫“順應”,從而使“圖式”適合新經歷的特殊性。幼兒不久就會意識到先前狗的“圖式”過於寬泛,並會進一步對這些範疇加以區分(特別會注意頭、面部等區別明顯的地方)。兒童在與世界進行交互作用的同時,構建並調整自己的“圖式”。

柏拉圖在提出“美本身”(即美的“共相“)這一概念的同時,也解釋了我們我們怎樣去認識“美本身”,靠的是我們靈魂的記憶。但現代科學早經否決了這一套形而上的理論。如果說真有:“美本身”,那它也只是一個“圖式”,一個概念,一個我們從所有美的事物中抽象出來的模糊的概念。

我們自出生以來,意識在不斷的發展,我們對事物的認知能力也在不斷的發展。我們先是掌握了一些實在物體的“圖式”(抽象概念),比如“貓”、“狗”之類,漸漸的我們的腦中會出現“愛”、“美”之類的“圖式”。相對於實在物體而言,這些人類精神方面的“圖式”更模糊、更難把握。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這些人類精神的也是實有的,它們就是人類精神、人類文化的結晶,但不是上帝心中的東西。

那麼,這樣我就可以解釋“美本身”爲什麼不美了。因爲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見到的美都是感性具體的。比如美的小姐,美的馬,美的豎琴,美的陶罐,美的音樂之類,都是感性具體的。並且,我們從他們身上所感受到的“美”(我們的美感)也是感性具體的。我們不能對抽象的概念產生美感。哪怕是像美的“花”,我們說“花”很美時,腦海裏總會顯現一朵花的模樣,並且,這朵花大抵就是我們新近見到過的。對於純粹的“花”這個概念,我們是不會產生美感的。(這些體會,我們要從心靈的瞬間去捕捉。)

到這裏,我似乎對“美學之父”鮑姆嘉通的對美的定義“美就是感性認識的完善”有些理解了。先前,總以爲美不一定就是感性認識。難道理性認識就不能產生美麼?我們去欣賞一個心靈美而外表不美的人時,不是要憑藉我們自身的理性麼?或許,這個問題可以這樣理解,美的對象只能是感性認識的對象,一些具體的、個別的事物。至於理性認識的對象,譬如抽象的概念如“真善美”之類,我們是不能產生美感的。哪怕是對一個心靈美(善良)的人,我們也是會對這個人產生美感(感動),而非善良這一概念本身。

美學不美,是因爲作爲一門嚴肅的學科,我們對於它本身也是不會有美感的。我們去研究它,要花許多心力,很經一些苦辛,古人說,文章從來出在孤燈下,自有他一定的道理。

最後,我想得出一個結論:美就是美的事物的一種屬性,我們因了這些屬性而感得那些事物的美;但美同時也是一種感情,即美感。我們是因了這些感情而判定一個事物是否是美的。而不是單純的觀看事物本身。

那麼,我可以說,美就是能讓我們產生美感的事物的美的屬性。

(說了這麼多,好像等於白說。連我自己也很有些“一頭霧水”了。這或許就是哲學方面的東西不大被人喜歡的原因罷。)

11月8日

肖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