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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閨蜜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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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男閨蜜,頂個甜蜜蜜。

我的男閨蜜散文

科科他17歲, 我也是。

他跟了我11年, 我們一起長跑了整個童年和半個青春, 至今仍然沒有停下。我們倆都知道只要對方還活着,我們就要一直走下去,不負時光, 不負回憶。

他叫籃球君,很明顯他非常非常喜歡打籃球,但技術就........一般吧。一時興起的我有時候也會跟他一起打球,他很壞, 完全就是個超級無敵大壞蛋, 明明我跟他是隊友他卻在我拿球的時候蓋我火鍋.......

那時候我生無可戀地望着他說: "我跟你同team啊,這位朋友!"

他一邊捧着肚子笑一邊說: "我看你很矮,超好蓋的,沒忍住,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說完就逃跑了。

我聽完了他的解釋後就跟在他後頭狂追猛打。接着, 很明顯無處可逃就只能停下來接受刑罰伺候。

他也是我的紳士君。

雖然平常沒有把我當公主捧, 但是必要的時候他也是會雄性荷爾蒙爆表。

額, 其是沒那麼誇張.......

過馬路也會讓我走裏邊,幫我看車。他在下雨的時候撐傘就會像電視劇裏男主角爲女主角撐傘那樣往女生這裏遮, 然後我問他:"哇, 你幹嘛忽然那麼好?"。

他就會特別天真地回答, "我爸也是這樣幫我媽撐的。"

這時候女生應該會臉紅心跳,莫名其妙情竇初開,以身相許。說那少女心不心動,我就不是女孩了。可是, 再看看那看了10多年都厭倦了的臉蛋,我就說: "你乾脆把傘給我吧,這樣更浪漫。"

上次畢業旅行的時候, 我和我的其他小仙女同學跟着他和他的另一個朋友一起逛逛。走着累了就坐下來,找了個咖啡廳吃點東西。

我好像沒叫吃的, 因爲他們帶了撲克牌我想玩,就不吃了。他就叫了起司炒飯,我就跟他說來了給我吃一點。

飯上來的時候, 他就拿了一湯匙的飯拿到我面前。

我本能地就用手接,然後他不給硬是要直接送到嘴裏。

我是沒怎樣啦,只是...... 留下一桌一臉懵逼的朋友們......

我順着張口就吃,再來想吃的時候我都不說了直接拿湯匙,不然這孩子一直這樣撩, 姐姐也不知道怎麼教了。

這個年代這男的靠不靠譜當然就要看打遊戲的時候對你的態度了。

我們一起玩了LOL aka《英雄聯盟》,我還只是個剛下載就上場的新手, 各種坑,連走路都不會怎麼走,着急也只剩下各種喊叫。

哦對了,第一次上線打遊戲那天我是在他家玩的,他就在我隔壁坐着。

我看了看自己隊友的級別。我就懵了。雖然我不看不懂,但看上去他的級別跟我的有幾十級的差別......

這下不被罵肯定是回不了家的....我很勉強地打了幾分鐘,看了看對話欄。就說了,不被罵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我是frfaker, wywywy118是他。其他爲客串隊友。

(frfaker 新手?)

(對, 隊伍完了)

(閉嘴)

就因爲已經猜到了會被罵就沒怎樣,我就繼續打,可是他還跳出來說了那句話,還是挺不錯的。姐不是一個人在戰鬥的感覺。

"別理他們,自己也沒很厲害還說人。"他一說完,我這裏就提示了,緊接着,然後就是.

我再一次懵了。這孩子讀書不讀書,一直在練遊戲啊,我一定要跟他媽媽說。

我無聊就一個人在地圖的某個角落晃啊晃,結果就不小心闖進別人營地。我也不想的好嗎?我到哪兒哪兒都是個路癡!

"shit,要死了啊啊啊啊啊啊,跑跑跑!完了!哦買嘎!shitttttttttt ! "

我玩遊戲,最熟悉的一招就是跑。

"等一下我來了,你躲那裏,我兩下弄死他。"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根本就男友力Max啊啊啊~

由於我在一直喊喊喊,跑跑跑的情況下過着,他就說:"你跟在我後面,別亂跑。"

我蘇一身。遵旨。

因爲有我這個新手所以匹配起來敵方也不會特別強,所以就輕鬆地贏了。我的貢獻爲喊, 光榮以 1/11/2 收場。那個1是他給我kill steal(搶人頭)的。

然後要玩下一場的時候我去拿水, 我以爲他不會等我要我自己玩,畢竟我真的就是個無底的坑啊!結果他拉着剛剛罵我的隊友等我。

我跟他玩多一場就找藉口說想玩別的, 就不跟他一起玩了。其實就覺得自己坑就不害他了。

他是記憶君。

他記得我說過的每一句話。

那傻子趁我不在寫的

翻譯: 你好, 我是陳裴斯。我很喜歡一(易)羊(烊)千喜(璽)。他是我的男神, 我以後要嫁給他。我的`夢想是去日本讀書,要去東大讀書。我要成爲virtual engineer。我喜歡人工智能,但我必須得有良心要做出好的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的事情我在朋友面前很少提起,在他面前也只有一次吧,但他一直記得。

還有一次我說過我很喜歡一本叫13 reasons why aka《13個理由爲什麼》的英語小說。他問我是不是很好看,我說特別好。然後他就說如果我有去,我就去買。我說好, 買了借我。

有一天他私信問我買了那本書嗎?我說沒有。他就已讀了。第二天, 我問他你買了嗎?他說買了, 然後把書給我。我那時候很高興因爲我真的很喜歡這本書,只是有點貴我下不了手。

我跟他說:"先借我看可不可以? 考完試了我就還你。"

他說: "我本來就是買給你的。"

臣妾再次蘇一身.......

男女之間誰沒個海誓山盟,沒個偶像劇般的約定。

我們之間有一個約定就是: 只要其中一個人分手了對方就要出來去酒吧痛痛快快地喝一頓。

是他提出來的。當時, 我還罵他說, 呸呸呸! 你才分手!

雖然心裏還是特別感動的, 回答了一百個"好"。

"喂, 裴斯, 我告訴你一個事情, 你不要覺得尷尬。"我的一個很好的朋友忽然在畢業典禮的時候跟我說道。

"我說, 有什麼事情要那麼神祕啊?" 我回答。

她就說: "我覺得你跟籃球君可以喲。"

那時候, 我頓住了,還真尷尬啊。

我也沒繼續回答,但我心想,旁觀者原來是這樣想的。

我知道我們不可能在一起的那個瞬間,是當他看見一個男生揹着一個女生在那裏玩耍的時候,我也在現場。

他的朋友就要他也背一揹我看看,他卻說:"做這種事情還叫朋友嗎?"

如果因爲好玩而去跟一個很友好的女生的話, 看起來會感覺關係很好是真的, 可是有沒有想過其他男生會怎麼想那個女生。是不是隻要我跟你關係很我我就可以抱你揹你把你舉高高?

但我相信, 如果某天意外發生有必要的話, 他卻是那個第一個衝上前把我背起的人。

別問我爲什麼那麼有自信,我也不知道。

如果你覺得男女之間只可能是友達以上的話, 那隻能說你不夠幸運而已。

他17歲, 我也是。我跟了他11年, 我們一起友誼長跑了整個童年和半個青春, 至今仍然沒有停下。我們倆都知道只要對方還活着,我們就要一直走下去,不負時光, 不負回憶, 但卻負了衆望。

我們的未來可不可期,我們倆心知肚明。

PS: 畢業了,我想留住這些回憶, 讓以後的自己能記得從前有一個好朋友能沒有遐想不求回報地對我好, 我也要好好地珍惜他。

誰敢欺負本仙女的籃球君,我就把她掰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