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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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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害”
一個孩子如何成爲有用之才,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其實,一個孩子的成才關健往往在於家長、老師的教育目的和教育方法。通過鄭板橋教子的故事,我們可以清醒地看到:教兒英過嬌,當使其自立自強。
   前些日子,在報紙上讀到一則“虎不搏羊”的新聞。久居籠中的老虎,面對放在眼前的一隻活生生的羔羊,競性然發愣,這不禁使人仔然。但仔細想想,老虎日常飢則食來,渴則水至,又禹知困恢時需自己動手呢?
   籠中之虎,固使人惜之。然而,世上還有類似的更使人惜之者,即父母之寵兒。
   現代家庭獨生於女多,加之生活水平提高,嬌慣子女遂成爲風氣。十幾歲的孩子已能夠購物買萊、洗衣造歡了,可有些父母仍一任其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養成其懶惰之體。結果,該會的學不會了,這又怎能獨立成長呢?
   “雖曰愛之,其實害之。”這是柳宗元寫的寓言(種樹郭案駝傳)中種樹人說的一句話。有些人種樹“愛之太恩,憂之太勤”,拄往事與願違,適得其反。
   種樹如此,育人亦然。
   有的家長教子有方。如被後世單爲“亞聖”的孟子的母親,爲把兒子培養成一個吃苦襯勞、學識淵博的有用人才,曾經“三遷擇鄰”“斷機教子”,最終使孟子學有所成,自立自強。
   有的家長看到別人的孩子有出息時,總是埋怨自己的孩子如何如何沒出息,一遇到困難就趴下了。可他們有沒有扣心自問過:當孩子還小時,是否讓孩子過多地熱衷於享受而忽視了他們生活、學習上的獨立自主呢?是否能及時疏導他們靠自舟去行事,以培養其自立自強的能力呢?試問如此子女,貪享受、缺能力、少實踐,怎堪當國家、社會和家庭之厚望呢?
   作爲一箇中學生,應當清醒地認識到身上挑着的擔子有多麼沉重。假如我們一味地依賴父母,不知自立,我們的生存能力就將喪失;假如我們沉迷於做惰,不知力行,我們的奔沐和精神就會俊化,最後只能自食其果。面葉風雲變幻的大千世界,我們只有自立自強、奮鬥不已,纔會真正讀懂鄭板橋教於“自己的事自己幹”的自力更生之道,才能完成祖國交給我們的重任,成爲一個立足於世界的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