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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不是訴狀-隨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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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不是訴狀_隨筆散文

文學不是訴狀-隨筆散文

真誠善意關注過我的文章的諸位朋友:

首先向你們致以深切的謝意!如今發生的一件事,逼使我不得不在這裡作些嚴正宣告:我本人的生平和我的親人,大多與“冤”字有些淵緣,君不見我的文章裡有“昭雪冤案謝黨恩,一頭撲進親孃懷。”的詩句嗎?

如此發自肺腑的聲音,沒有真情實感能寫出來嗎?至於我在詩詞裡提到的一些親人的冤情,那是文學,不是訴狀!是抒發對親人的一種思念的情懷!

有人在網頁裡把我的名字陳淵,故意改寫成“沉冤”,這是萬萬不行的!

人的名稱,是一個人的代號。沒有什麼特定意義。如果偏要理解,也只能理解為陶淵明的'淵,李淵的淵,淵博的淵。但決不可誤解為冤冤相報的“冤”。

我的人生要做的事還很多,如果把我理解為,只知道沉溺於鑽牛角尖的“沉冤”裡,這也太小瞧人了吧!

從心裡說,當今時代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好的時代,尤其是對普通人民大眾而言,唯有當朝政府,為低層人民辦了不少好事,最得人民的真心擁戴。就我的景況而言。工資年年漲,孩子又是“計劃內非定向”的公費研究生。對當朝政府,唯有感激之情!

同時還必須說明一個問題:文學的生命力是情感,是感人的力量。把一種珍貴的情感完美地表現出來了,就會是一篇優秀的文學作品。如馬之遠,他完美的表現了斷腸天涯的情懷,寫出了流芳千古的《天淨沙。秋思》;李清照完美地表現了黃昏之愁的情懷,寫出了流芳千古、令百代驚歎的《聲聲慢》。如我的《夜深沉。憶秦娥》,就滿意地表達了相思之苦的情感。我自信她必會載入中國文學史冊。

我是說文學是重在抓一種情感,尤其是悲傷、愁苦,最可能寫出感人的好作品來。

當然,這是要建立在有較高的文學修養的基本功的基礎之上。

千萬不要把文學當成訴狀,那會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