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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開屏自作多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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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有一個民族,當一個男孩,看上一個女孩時,會去找那個女孩,去牽她的手,如果女孩不拒絕,就可以把她領回家,以為終身的契約。

孔雀開屏自作多情散文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人類自古的夙願。

古往今來,對一件事物或是一種行為有多少讚美,往往意味著其中蘊含百倍的辛酸,美麗的事物,原本就像水一樣,靜止著,就乾涸了,流動著,便流走了。

小時候,喜歡是一顆糖果,我悄悄地給你,轉身當著小夥伴,便裝作不屑一顧

初中時,喜歡是一本雜誌,我悄悄地給你,在摺頁的那個角落,有我最想對你說的話

高中時,喜歡是一首詩,我高聲喊出來,卻只在乎你有沒有聽到

大學時,喜歡忽然昇華為一個稱為愛情的果果,但我卻只想說,我喜歡你!

我總覺得,喜歡比愛純粹,,比愛更符合絕對的道德準則,它如此純粹,帶給我,如浩瀚星空一般的感動。

“這一生都只為你,情願為你劃地為牢,我在牢裡慢慢變老,還給你看我幸福的笑”

當我們走進社會,喜歡和愛情忽然變成了兩個對立的詞兒,或許是因為我喜歡你時,我只希望你好好地,,可是,我愛你,我想和你在一起,意味著,我不想你和他人在一起。

前兩天,某好友的QQ簽名忽然改成了:“孔雀開屏,自作多情”,

下面有跟帖回覆:“怎麼了?”

作為一個資深的輿論八卦從業者,我自不甘示弱,緊跟著回覆:“誰?”

我想知道的是行為的客體,我本以為,他會回覆:“你不認識”,“不告訴你”之類, 沒想到他回答的比我想象的坦誠:“很多人,包括我自己”。

我忽然覺得,雖不承認,確實如此,於是回覆:“真是這樣,包括我!”

兩情相悅即幸福,如此簡單,如此難。他愛她,她愛他,他愛她,她愛他,繽繁的世界,無數的點線,構成了糾結的人生。人就是這樣,沒有什麼,想要什麼,有什麼,不珍惜什麼,失去什麼,才明白什麼,明白什麼,也挽回不了什麼。

當我們喜歡一個人的時候,覺得她諸般美好,看她寫的所有日誌,關注她所有的簽名,有時候還會默默把痕跡清掉。彷彿她的`一言一行都與自己相關,哪怕她說的只是李四,張三。

有時候,我們也會尷尬,我們說開玩笑的,事實上,正如弗洛伊德所說,沒有所謂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認真的成分。

感情,是一件強求不得的事物,因為它源自人心,它是一劑毒藥,有時候,明明知道沒有結果,還是想擁有,久一點,再久一點;即使有強烈的心理預期,當事實來臨,也難免心緒紛雜。感情是一種情緒,每個人都是情緒化的,人與人之間的區別僅僅在於誰更善於掩飾。

有時候,我們就像迷途的羔羊,越陷越深,越走越遠,每每想回頭,卻想,我已付出這麼多?怎能回頭?就像很多人明明知道彼此不合適,卻還要結合一樣,因為付出太多,沒有個結果,怎能甘心?心理學上,這叫承諾升級。

很喜歡《千與千尋》的一句臺詞,人生就是一列開往墳墓的列車,路途上會有很多站,很難會有人始終陪著你走完全程,當陪你的人要下車時,即使不捨得,也該心存感激,然後揮手道別。

張小嫻說:“我只愛愛我的人,他愛你,什麼都容易,他會來感動你,他不愛你,你多努力去感動他,也是徒勞。我愛不起不愛我的人,我的青春也愛不起,我的微笑,我的眼淚,我的深情,我年輕的日子,只為我愛,也愛我的那個人揮擲。”可是,誰能做到?誰沒有愛過不愛自己的人,又何止一次?

其實,孔雀開屏,自作多情,有什麼大不了?

曾經有一個女孩,願意為我去死,如果你再纏著我,我就去死;

曾經有一個女孩,願意與我同生共死,再不還我錢,我就跟你拼命;

曾經有一個女孩,與我相約來生,想追我?下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