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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拆主動認錯,到底誰的錯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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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已經是近年媒體報道的大戲,各種強拆死、各種強拆傷,各種強拆的理由,但有一個不變的要素,就是當事百姓的房子,肯定屍骨無存。這次網路強拆新聞熱點事件呢?看點在於半夜被從被窩中擄走,直接送墳地去了。值得感謝的是,這次沒有汽油、棍棒、刀叉什麼事情,當事的夫妻也想得開,沒有自己準備。更值得慶幸的是,墓地裡面沒有現成的穴位,擄人的也仁慈,沒有想活埋啥的。最後的結局呢?當事的百姓服了。說“鎮政府工作人員做工作時給他講了很多道理,使他認識到自己當時是有錯誤。”以前“只顧個人利益,沒有考慮到重點工程的重要性。”現在對原來補償的標準,“我對這樣的結果滿意”。

被強拆主動認錯,到底誰的錯散文

記得上,東北有個畫虎的“藝術家”,那虎畫的呀,威風八面,狐假虎威的。人家藝術家就不犯這對夫妻這樣的錯誤,人家說啥,對待刁民,該上手段上手段。瞧瞧人家這覺悟?真是德藝雙馨的好藝術家。古話講,民不跟官鬥。老話又講:識時務為俊傑。看看,半夜送墳地去了吧。服不服?你說你服不服吧。咋樣,這一招很管用,這對夫妻服了。想多要錢?就這個價,多一分沒有,而且你的房子和房子裡的東西都得玩完。這是什麼人乾的呢?真是好百姓,替政府解憂,替重大工程開路。別嘮什麼房子是私產的閒磕,人家好多公僕都把老婆孩子送到國外,一門心思的在國內給百姓服務,人家忍受兩地分居的苦圖啥,還不是圖老百姓都過上好日子。你一個破房子,你說你什麼覺悟吧,給你錢你還多要錢。

以筆者的膽量,建議哈,像以後聽到重大工程這件事,你就直接聽話就得了。別再找這種事後主動認錯的難堪。陽光大道你不走,墳地無門你自來投,何苦來哉。難道你這些刁民就不知道,強拆都是講法的,不是講情的.?所以,你可以死,也可以悲傷,但是你不要指望講情。法治拆遷嘛,對吧。你說給你錢你都不搬,你這不是刁民是啥?網上造謠說某地拆遷官員對刁民嚴正指出:想當年分地主房產、田地的時候,誰敢漫天要價。

筆者以為這個官員說話極端的不負責任,那會兒是那會兒,這會兒是這會兒。過去的事情,都是老政策,老法律,現在是新法律,依法辦事是一貫的。當然,對這些沒有出處的謠言,我們要堅決的抵制。有時候想想,真的替這些拆遷戶幸福,就憑拆遷給你補償,你不覺得幸福嗎?不感覺幸福?不見墳地不服氣的脾性。活該!強烈建議廣大拆遷戶要知法懂法,不能懷著撈一筆的心,給商業和公益事業開發製造困難。在集體利益面前,房子的私權、個人的尊嚴都得讓路,要顧大局,講法律。

被強拆主動認錯,到底誰的錯?你說呢?我知道答案,我不說,你知道嗎?知道也不能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