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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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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為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走路初一作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走路初一作文

走路初一作文1

文學大師魯迅先生說過,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時間的路有千萬條,只要你用心尋找,一定會找準適合你的那一條。

當一個人呱呱墜地,時時有親人的呵護,朋友的伴隨。摔倒時,有人扶起;苦難時,有人幫忙;疲倦時,有人講故事;茫然時,有人指迷津。這是多麼愜意的生活呀!為此,我成了家人手心裡的寶,所以路走得穩穩當當。

隨著年齡的整張,前面的路變得崎嶇起來。上了學之後,發現,自己在別人眼裡那麼微不足道。面對的不可能全是笑臉,還有緊張的考試及五花八門的成績。考好了,老師臉上滿是笑意,同學們眼裡滿是羨慕;考砸了,來時的表情由情轉陰,同學們的眼中滿是輕蔑。對此,我困惑了。

漸漸地,我走入了初中。這條路不但崎嶇,而且還荊棘叢生。一不小心就會被荊棘扎傷,一不留神就會摔倒,我的努力為什麼得不到成功的果實?我一次次的努力,可是上天並沒有給我滿意的回報,它總是鐵青著臉,好像在嗤笑我的可憐,天哪,我的路難道錯了嗎?為什麼這條路這麼難走?我該怎麼辦?我茫然了,終於,我找到了……

我從小就喜歡看書,書伴我走過了十幾個春秋,書成了我一位知心的朋友,時常給我帶來無窮的快樂。我喜歡沉浸在靜謐的夜裡,與書親密地交流,與橫臥在書中的每一個靈魂自由自在地交流,與書中的人物同喜同悲、同憂同樂,然後安靜的去思索。

隨著年齡的增長,閱書的增多,行走在書中,溫馨而愜意。拜讀古今中外燦爛的文學長卷,卷卷都綴滿深深的親情、友情、理想、目標,展示書中人物的笑顏,訴說書中人物的悲歡離合。那行雲如水的語句、花雨繽紛的意境、真摯動人的情感,傾刻間喚醒我沉睡的心靈,像花瓣綻放在春日中一般。我浮澡的思緒得以安寧,我清淡的日子得以充實,我貧瘠的靈魂得以溫潤華貴。有書相伴,我快樂,我喜悅,我振奮,我的青春在書的溼潤下飛揚。

行走在書中,我漸慚地懂得人生的真諦,我愈加心胸豁達,變得懂禮明志。我要從書中的偉人身上,學到堅強,變得堅強,認定自己腳下的路,披荊斬棘,登上頂峰!

人生是需要不斷走路來挑戰自我,來激勵自我的,不是嗎?

走路初一作文2

我喜歡走路,喜歡雙腳邁動時穩健的感覺。人生就是要堅實走,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

我們都聽過著名書法家王獻之的故事。王獻之是王羲之的第七個兒子,自幼聰明好學。他七八歲是開始學書法,師承他的父親。一天,小獻之問他的母親:“我只要再寫上三年,字就能像父親一樣了吧?”母親搖搖頭。“五年,總行了吧?”母親又搖搖頭。小獻之急了,衝著媽媽說:“那您說究竟要多長時間?”“你要記住,寫完院子裡的著十八缸水,你的字才會有筋骨,有血肉,才會站得直立得穩。”小獻之一回頭,原來父親站在了他的身後。小獻之不服氣,但是什麼都沒說。他咬咬牙堅持又練了五年,還吧一大堆寫好的自給父親看,希望能得到幾句表揚的話。誰知王羲之一張張地掀過,一個勁兒地搖頭,直到看到“大”字,才露出較為滿意的表情,隨手在“大”字下填了一個點,然後把字稿全部退還給獻之。小獻之心中仍然不服,他又去找母親。他指著自己的全部習字說:“我又練了五年,並且完全按照父親的字練。你仔細看看,我和父親的字還有什麼不同?”母親果然認真的看了三天,最後指著王羲之加的那個點,嘆了口氣說:“你練了三缸水,只有這一“點”像你父親的字。”小獻之聽後很洩氣,“難啊!這樣下去,什麼時候能有好結果呢?”母親見他嬌氣已消,就鼓勵他說:“孩子,只要功夫深,就沒有過不去的河、翻不過去的山!只要你想這幾年一樣堅持不懈的練下去,就一定會到目的的!”終於,在王獻之練完了十八缸水後,成為了一代書法家!

用十幾年的時間堅持做一件事,這是多麼的不容易。然而,想要有所作為,人就必須堅持不懈!理想是你一次次地戰勝失望之後的山頂,更是你一步一個腳印踏出的美景。走路,踏實地向前,堅實的邁出每一步。

我曾屢次發現,每當我感到前路茫茫而停滯不前時,只要回頭望望已走過的路程,看看那一個個堅實的腳印,我便能重新振作。我提醒自己,不要放棄,不要想著前方的路還有很遠,而要著眼於向前的每一步,走了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到達我所要到達的地方。

就像王獻之學習毛筆字,每一筆都要踏踏實實。人生路程上的每一步,我們都搖晃著走來,但是隻有勇敢地向前,踏實得落下腳印,才能享受終點的溫暖!

走路初一作文3

人生就是一條路,我們在上面行走著。從幼年時的蹣跚學步,到小時候的蹦跳而行,再到現在的健步如飛……這些方式的轉變,證明我們的長大。那麼,在漫漫人生路上,我們又是否能走好每一步呢?

兩三歲時,對外界的溝通方式——語言產生了興趣,每天搬著小板凳坐在電視機前學著上面的人物說話,無意中得到了許多有用的東西。這樣,到了上幼兒園的時候,就可以很自豪地向小朋友們展示自己豐富的知識量。打下基礎,天真好學,我們走好了人生的第一步。

五六歲時,在幼兒園裡懂得拉攏關係跟小朋友們打成一片,連跟媽媽回家都不願意了。在小朋友們心中地位卻非常高,每天帶領他們玩這玩那,不亦樂乎,極受他們“愛戴”。到小學時,就可以用自己這樣的魅力結交許多好友。廣交朋友,播撒友誼,我們向前進了一步。

八九歲時,在班裡嶄頭露角,成績好的令人咂舌,卻謙虛好學,深受老師與同學的喜愛。帶領同學們參加這樣那樣的活動,熱心幫助同學,積極配合老師……令同學羨慕,令老師欣慰,這無疑又前進了許多。

十一二歲時,已逐漸明白事理,做事情更加有計劃,有條理,時刻保持清醒的思緒,不會被勝利衝昏頭腦。渾身上下散發出青春朝氣,我們開始腳踏實地地向前走了……

以後的路還有很長很長,我們走了這麼長時間也只走了一點點而已。我們不僅要開拓自己的道路,也要吸取別人的經驗。

張海迪阿姨用自己的毅力走出了一條成功的路;李智華老師用自己的堅強走出了一條令人敬仰的路;朱自清先生用自己的剛正不阿走出了一條正義的路;魯迅先生用自己的愛國精神走出了一條為國為民啼出的血路……先輩們用他們的精神來告訴我們,以後的路應當怎樣走。我們,要時刻謹記。

現在的我們正處在青春,這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刻,也是最容易受到外界誘惑的時刻。我們要把持好自己,千萬不要陷進外面黑暗的漩渦。我們除了要享受青春的快樂之外,也要小心地走好每一步,千萬不要與通向成功的路背道而馳!

讓我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享受自己的人生吧!

走路初一作文4

想必誰都有過第一次:第一次上山,第一次下海,第一次洗衣服,第一次做飯……像這樣的第一次,我可以一口氣說上三天三夜,但今天我要說的第一次,可以說是我人生中的一個警示,那就是:第一次學走路。

我的第一次走路是在我一歲的時候。因為我的爸爸和媽媽在我幾個月大的時候就去找工作了,所以我學走路的事情就交給我的大姨和三姨來做了。

開始,我並不想學走路:走路多累呀,讓他們抱著我不是更好一些嗎?於是,在大姨把我放到地下時,我故意裝作站不起來的樣子,雙腿攤在地上,就是不起來。三姨反反覆覆把我抱起來,再放下,我就是不站起來,三姨也拿我沒辦法。還是大姨瞭解我,她說:“這孩子要是再站不起來的話,就只能讓她天天在家裡呆著了。”我雖然才幾個月,但已經認識幾十個字了。在那時,大人們說的話,我也差不多能明白。就像剛剛大姨說的,我就知道,意思就是:我要是不學會走路,大姨以後也不會再抱我了,我也就不能再上大街上玩了。想到這裡,我馬上站了起來,準備學走路。因為我可不想呆在家裡被悶死。大姨叫我先邁出左腳,然後再邁出去右腳就行了。

我邁出了左腳,邁得很“完美”,可在我邁右腳的時候,由於生疏,右腳竟被左腳絆到了,我“啪”的一聲摔倒了。我一回頭,看見大姨正要過來扶我,我當時心裡一下子想起了媽媽對我說過的一句話“摔倒了,爬起來!”於是,我那雙稚嫩的小手,用盡力氣把我撐了起來。就這樣,我站起來了,我成功了!大姨也連連誇獎我。

後來,我慢慢的學會了走路。而我的第一次走路,也讓年少無知的我懂得:世界上從來不會有不勞而獲之物。父母的愛,也是要以自己的學習來作為代價的。同樣,我的第一次走路,更加讓我明白了:無路有什麼困難,一定要堅持,就算是失敗了,也是可以重新來過的。所以,面對困難,一定要堅持,當然,也要吸取教訓。

“摔倒了,爬起來!”我一直都記得媽媽說的這句話,永遠也不會忘記。因為,它告訴我一個真諦:人生,必定會有輸贏,會有成敗。成功了,不能驕傲;就算是失敗了,也不能一直灰頭土臉,要重拾自信,樂觀開朗地面對現實。

走路初一作文5

聽媽媽說,我小時候最有趣的事情,是11個月的時候第一次學走路。

“天哪!小萱萱都這麼大了啊!快來給阿姨抱抱。”一聽就知道是姜蘇阿姨來了,年幼的我聽不懂媽媽和阿姨在說什麼,哪裡會知道今天有一場“魔鬼訓練”在等著我。

媽媽抓住我的肩膀,像老鷹抓小雞似的。她把學步帶纏在我的身上,然後把我放到地板上,一副想教我學走路的架勢。這下子可憐了我倒黴的額頭,因為我一摔跤,總是頭先著地,沒多大會兒,白白的額頭已經變成慘綠的“青蛙頭”了!媽媽說:“乖乖哎!頭都青了!”我以為不需要走了,嘴角不由得往上揚了許多。誰知媽媽卻搬來一塊大大的海綿墊,把我放上去,學步帶仍牢牢地綁在我身上,她轉頭就跟姜蘇阿姨嘮嘮叨叨地講起了育兒經,看樣子這只是“中場休息”啊,殘酷的“學步拉練”隨時都可能重新開始!我在海綿上待得實在無聊,嘴裡開始哼哼唧唧起來。媽媽談興正濃,見狀只是把我抱起來放到床上,並沒有多加理會。

身上的學步帶像鐵鏈一樣“鎖住”我,我有點兒不耐煩了,便側身翻了過去,咦!我竟然爬了起來。願望總是美好的,可現實卻很殘酷。由於我的頭太大了,於是我又光榮地倒了下來。不一會兒,我又開始繼續翻,但是一不小心我從床上翻了下去掉在了海綿上。媽媽說,自打我出生之後,這手和腳就動啊不息。我喜歡手舞足蹈,這次兩手朝背後一抓一撐,我居然站了起來!雖然兩腿還在搖搖晃晃,但是一步、兩步、三步卻當真走了起來,最後竟然跌跌撞撞地走到了媽媽的背後,兩隻小手頑皮地拍了拍媽媽的後背,媽媽回頭一看是我,先是眼睛瞪得滴溜圓,接著就驚喜地大呼小叫,阿姨也在一旁欣慰地抹起了眼淚。

現在聽媽媽幫我回憶小時候的趣事,我總是會心一笑。人們總說小時候發生的事很幼稚,但是誰又能否認,留在記憶裡的往事不是時光賦予我們最珍貴的禮物呢?時間都去哪兒了?跑跑跳跳的我漸漸長大,每走一步都會從身上掉下許多東西,而往往,最容易被丟失的,也是最珍貴的童心。所以,媽媽,我多麼喜歡你給我講的兒時趣事,多麼喜歡時光深處那個小小的卻純真的我。

走路初一作文6

作為學生,走路自然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每個人自呱呱落地開始,都要開始學習走路,我也不例外。當我剛學會走路時,那一步,一步,又一步便宣告著微小的成長。時常翻開幼時的像冊,看著那個一張瘦瘦的臉一手扶著牆,一臉倔強地不讓父母扶,踉踉蹌蹌地走著,心中升起一絲暖意……

初中時時,去學時間早,去學校自然很心急。每天早晨五點多鐘,鬧鐘會準時將我從美夢中驚醒。我便一個鯉魚打挺從床上起來,來不及讓這些飯充分消化,抓起書包便衝出了家門。再一邊飛奔,以便快速到學校,路途上的一草一木,我都沒心情看。沒有太多的作業、也沒有什麼煩惱,一路走來十分順利,於是渴望自己能快快長大,在那時的角度看來,以為長大就意味著無拘無束,沒有煩惱,可以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可以到晚上晚自習下課,自己才慌慌張張的往家趕因為自己還害怕走夜路。

直到上了初中一個月以後,我才體會到詩中“黑夜”的含義。中學學習緊張,永遠做不完的作業,熬不完的夜,越來越激烈的競爭,越來越重的學習壓力,讓我喘不過氣來……我感到“黑夜”真的降臨了。每天固定的時間起床,固定的時間出家門,每天像機器一樣的做著作業,沒有了歡樂,卻多了煩惱……我開始厭倦,厭倦這如同一轍的生活。自己再想到自己怕走夜路,雖說是想想,但只要不斷的練習就能克服害怕的心理。

我多麼希望能回到幼兒時代,希望在這平淡如水的生活中體驗出一絲“樂趣”。然而,生活現實不允許我這樣,它時刻要求我“一心只讀聖賢書”,不讓我有一絲胡思亂想的機會。我彷彿成了一枚不斷高速成旋轉的陀螺,有一根鞭子時刻鞭打著我,還讓我無休止運動。就這樣,發現自己兒時的夢想並不浪漫。

我懷著厭倦,木偶般地去機械地學習,然而效果可想而知。一天在不經意間,我開啟書櫥,在最角落裡,我發現了那本書。由於早已不去看,所以書上已經積了一些灰塵。輕輕翻開書頁,發現了那句讓我用紅筆勾的話:

除了通過黑夜的路,人們不能到達黎明。只有通過不斷走路來鍛鍊自己的意志,將來才能成為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