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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高三作文彙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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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對作文都不陌生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高三作文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高三作文彙總五篇

高三作文 篇1

語文課上,我在《小學生閱讀指南》上讀到一篇發人深思的文章,文章的題目叫《走自己的路》。

文章中寫道:法國科學家法伯曾做過一個著名的“毛毛蟲”實驗。這種毛毛蟲有一種“跟隨”的習性,總是盲目地跟隨著前面的毛毛蟲走。法伯把若干個毛毛蟲放在一個花盆的邊緣,首尾相接,圍成一圈,並在花盆周圍不到6寸的地方撒上一些毛毛蟲愛吃的松針。毛毛蟲開始一個接一個,繞著花盆一圈一圈地走。一連七天七夜,它們終於因為飢餓和筋疲力盡而亡。

這個實驗聽起來不可思議,七天七夜,6寸,20釐米,一把尺子的距離,卻是毛毛蟲生與死的距離。其實,在那麼多的毛毛蟲中,只要有一隻稍與眾不同,就會避免死亡的厄運。毛毛蟲因為一味地走別人走過的路,所以才吃不到心愛的松針。這個實驗告訴我們:當一條路走不通時,嘗試走別人沒有走過的路往往更容易成功。一味地走別人走過的路,將會迷失自己的腳印。

讀完這篇文章,李老師讓我們猜一猜不尋常的謎語。題目一:“只”字加一筆,會是什麼字?同學們聽完謎語,立刻思考起來。有的抓耳撓腮,有的拿起筆寫寫畫畫,有的則一臉茫然……就在我們焦急萬分的時候,李老師笑著對我們說:“記住要走別人沒有走過的路!”大家聽完李老師的話都若有所思。一會兒,田倍寧悄悄告訴我:“是‘衝’”。我一聽,像被電電了似的,恍然大悟。我小聲對田倍寧說:“把‘只’倒過來,然後加一豎。”田倍寧點點頭,我倆偷偷樂了,規規矩矩地在紙上寫下“衝”。李老師又出第二個謎語了:人字加一筆,除了“大”和“個”,還有什麼字?我趕緊拿起筆,在紙上寫寫畫畫,把橫、撇、豎、捺等筆畫寫在紙上,然後依次加“人”。加到第五個時,我眼前一亮,寫出了“及”。李老師要公佈謎底了,第一個“衝”,第二個“及”。寫對的同學歡呼起來,沒寫對的同學也立刻大叫起來“原來如此”。可是接下來李老師又說:“第二個謎語還有一個謎底,看誰能猜出來。”大家摩拳擦掌,躍躍欲試。教室裡安靜了下來,可是過了一會兒,依舊沒有人猜出來。李老師在黑板上寫出“夕”,看到這個字,大家立刻從思索中醒了過來,原來是“夕”。李老師說:“猜謎語,也要換位思考。”

一堂語文課,讓我大受啟發:不走尋常路往往更容易成功,猜謎語是這樣,做事也是這樣。

高三作文 篇2

我們生活在現代後工業社會,讓靈魂跟著身體勞累奔波不休。物質主義的浪潮席捲世界,語言和圖畫攜來的訊息堆積如山。每個人的靈魂都在艱辛地跋涉,找不到能夠休憩的土地,找不到可以舒展的空間。這是一種疲倦、無奈而茫然的生活,甚至讓我們懷疑生命的意義。我們必須要找到能讓靈魂時不時休憩和舒展一下的空間。

有一位詩人說:“我希望能有一座塔。我可能用三年、四年或更長時間來建築這座塔。它可以容納我在裡面奔跑、繪畫、寫詩,或者什麼也不做。”這座塔就是能讓他的靈魂舒展的空間。舒展的本質是自由,自由就是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有了自由,生命才有意義與價值。

高僧跌坐在蒲團上,幾十年如一日不動如山,心卻自由地在禪海中探索;李敖喜歡把自己關在書房裡,飲食從一個小視窗遞進來;千利休設計的茶室則像封閉的繭,門開成洞口的樣子;《麥田裡的守望者》的作者塞林格把房子建在山上,四周圍著鐵絲網,安上警報器,不允許任何一個人擅自闖入,自己在裡面讀書寫作,隱居至死。這些人生的智者身體關在逼仄狹小的四壁間,靈魂卻找到了能夠盡情舒展的廣闊空間。他們的人生因而達到了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

只有在靈魂舒展的空間裡,一個人才能充分認識到自己從何處來、往何處去。他能看清生命的本質,找到人生的立足點;他能收穫前行的信心,重拾奮鬥的勇氣。在熙熙攘攘的現實世界中,抽一段時間,靜靜獨處沉思,忘記喧囂,讓心靈與自然接通,讓感知器官保持敏銳。這樣,通過自我發現和自我呈現,靈魂會找到能自由舒展的空間,一個人就更能發現自己的價值所在。

劉亮程在田野與蟲共眠,在城市聆聽牛哞,按照自然的意志生活在“一個人的村莊”,那是他舒展靈魂的空間;張煒在大地和莽野上跋涉,用一輩子來追趕、尋問、融入“野地”,那是他舒展靈魂的空間;韓少功逃離城市,“撲進畫框”,過陶潛式的隱居生活,在青山綠水間躬耕隴畝,那是他舒展靈魂的空間。而我們呢?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帶著一種對物質主義的自覺反抗,躲開四處拋撒的訊息“隕石雨”,時不時停下匆匆的腳步,等一等被拋在身後的靈魂?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打造一個能讓靈魂舒展的空間?

還生命以過程,還靈魂以舒展的空間。

高三作文 篇3

不禁想起《師說》中一句“惑而不從師,其為惑也終不解矣。”知惑的人尚且不能解惑,那不知惑的人又將陷入怎樣一種可憐的境地呢?在上下求索的道路上,知惑是尤為重要的第一步。走好這一步,方能“翻騰大浪間,滄海一聲笑”,方能擺脫可憐之人的頭銜。

但看看當下,又有多少人知惑呢?他們似乎生來就註定在名利場中翻滾,名利就是他們人生的信條,他們從不迷惑,想要書寫一個大大的驚歎號供世人景仰,卻不知孃胎裡帶出來的是一個問號:生命的價值是什麼?他們不知這個迷惑,這個終其一生都要解決的問題,“不惑”“知天命”也只能淪為別人談論這個可憐蟲時的笑談了。

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不探求內心、反省自身如何能知惑呢?李叔同面臨人生的選擇時,本來只想做個居士的他被好友夏丏尊一句“倒不如直接做個和尚爽快”所點醒,他細細想來,自己心中還是存了個要不要和俗世斬斷聯絡的迷惑,和好友相視一笑間,他已斬盡俗絲,遁入空門,趨向人生的至善之境。若是李叔同不知惑,恐怕世上會少一位弘一法師,多一位雜念未除的佛門弟子吧!李叔同之所以成為弘一,是因為他對自己的反省,使他知惑從而解惑,他並不是迷茫而不知所往又不願反省內心的現代人,而是在不斷的反省、知惑、解惑中獲得人生境界提升的`弘一。

當我們在都市中穿行時,就像匍匐在權威之下忙忙碌碌的螞蟻。對權威的崇拜已矇蔽了我們的雙眼,使我們只知應聲附和,將權威作為我們的神明,將他們的話語作為永恆不變的真理。我們只知敬奉、遵守,而不知何為批判的眼光,在一片喝彩聲中,樹立的是看似光鮮亮麗,實則漏洞百出的權威,倒下的是人們應有的可貴的迷惑之心,本應存在的理性思考。迷惑被人們棄擲如弊履,人們將自己塑造成權威的絕對信徒,一個不知惑的可憐蟲。

佛家有語:當你知道迷惑時,並不可憐;當你不知道迷惑時,才是最可憐的。知惑是對自身的清醒認識,是獲得真理的重要一步。知惑、解惑,方是人生正道。

高三作文 篇4

這是我爬過的路。

淺淺的印痕積了水,小小的窪面上能反映出自己曾經的稚嫩的臉龐,路邊香韻的紅花和野草見證了一個個平凡的風雨輪迴。寡言的歲月都在每度灰白的季節成霜,又是一個飄雪的世界,歲月早已留痕。

直至雲端散開,耀眼的陽光停留在我的眼前,我託著臉旁,陽光將我的微笑帶回遠方……

年少輕狂

上天沒把我降生在動亂年代,也沒有將我帶到一個大富大貴之家。我攜著平凡的光環,讓一個平凡的家庭寄託希望。

也許是本性,年少輕狂。

父母親的教育不能讓我不被外界所影響。承著無知,我不像其他孩子那樣有一段純潔歡笑的時光——那是一個叛逆的時期。與父母親吵架,離家出走,欺騙身邊的人,在外面惹事生非仍不知悔改……那些就是我生活的全部,現實充斥著的就是愚昧和無知。我拒絕談論理想,達到夢想的滋味我從未想象,所以現在我常常會為自己凝造一個個夢來彌補以前小小的遺憾。

許諾

不知用了多少時間我才學會了再次聆聽親人和朋友對我的關愛,我想,應該是從多少年前父親氣得為我掉淚的那天開始的吧!那一刻像神父見證新人的婚禮一樣神聖莊嚴,只是沒有快樂的祝福,而換之的是我看見親人無病呻吟的苦痛。

很懂得取捨的人不會有太多的傷心,而父親不是這類的人。他的眼淚是我給的,他的歡樂是我拿了,他們的,都是!我對自己許諾,無論如何不會對自己輕言放棄,我欠這個世界的,太多太多……

接受陽光

以前的記憶猶如蝴蝶掠過湖面的一瞬間,當湖面不安靜時,漣漪模糊了水裡的一切,到最終還是會恢復到以往的平靜,而蝶也將墜落大地。

當雨後的第一縷陽光匍匐在我身上,初次感覺到溫暖,我便明白我可以握著這份溫暖在黑暗寒冷的角落裡取暖。人在黑暗的世界就該會用黑色的眼睛尋找光明。

我非鐵石心腸,我也懂得感動和流淚,如今我卻悔恨自己竟用了十八載的時光去成全紅花的美麗,原來生活上的匆匆過客也是在虛度年華。然而上天不會辜負天下苦心的父母,它終於還給了一對傷心過後的父母一個乖順的兒子。

孩子長大了,雙腳快踏進大人們的世界,社會上的種種因素是我們想象不到的複雜東西,我才明白平凡的親情原來是如此的珍貴。無奈的事物讓我感覺自己該珍惜最簡單的東西,不要讓生命留下了許多的遺憾。

接受了陽光,就該好好的愛惜溫暖,享受溫暖。

許願

願浪子終會回頭,天下人都幸福安康。

高三作文 篇5

從前的我,喜歡充滿生機的春天,帶著希望,帶著熱情,如此可愛,如此多嬌。也討厭這落葉紛飛的深秋,象徵結束,帶著寒涼,如此惆悵,如此煩憂。

而現在,我越來越懂得秋天的情,卻覺得春天,不那麼好了。

從前春,是種子伸展著動力的季節。花兒被鳥兒的,歡呼雀躍給吵醒了,開出了小花苞。樹兒也終於被不足為懼的春寒,給弄清醒了,伸展的枝頭,長出了嫩黃的新芽。這個季節,小草是多麼可愛伶俐,總是引得周邊的花兒,開懷大笑。田野上一切的事物,都有了新的生機。滿懷著光明與希望,來到這個世界,總是覺得生活,是多姿多彩的,相信春天,是永恆存在的。

可是,春天哪裡是永恆的呢。

春天一旦走了,火熱的夏天就要來啦。而這風風火火的夏天過了,令人討厭的秋天也會接踵而至,然後又會迎來漫長沒有無法拒絕的冬天。緊接著又是一個四季的輪迴。

春天並不是永恆的,秋天也不是永遠都讓人討厭的。從前,我不喜歡秋天,這個季節的樹葉都會落下,最後資料不再是鬱鬱蔥蔥的,也變得很淒涼,很慘淡,一無所有。沒有人喜歡一無所有。不僅僅是樹,就連草也不像春天一樣可愛,總是對著花兒笑了。小草老了,開始發黃了,腰也低垂了,已經是個年邁的老人了,已經少了那種令人積極向上的朝氣了。那現在春天充滿生機的種子,最終都在秋天,成為了別人的口糧。從前在我眼裡,秋天總是壓抑的,代表著失去,是許多生命的終結。

只是現在越發認為,秋天並不是那樣的不幸。也許春天在我眼裡還是那樣純真的時候,是各種生命張揚的季節。那麼秋天,就是他們選擇成熟的季節。田野上的種子,在秋季變成熟,是為了完成他的使命。花兒凋謝,是為了滋養土地,為了來年的花兒能夠開出來,開的好看,更加豔麗。秋帶走了花兒,只是暫時的,花的根還在那裡,這個結束,是為了更好的開始,也許也是一種必然,但是依然還有希望。小草也一樣,它不像人,要活幾十年,甚至上百年。來年依然會長,只是屬於它的生命,應該在這個季節,年老。況且老去的人,何嘗有沒有自己的魅力?那金黃的草叢在風中飄忽,像一場漂亮的舞蹈,格外瀟灑漂亮,不那麼張揚,不那麼驕傲,多的是歲月的美,跳的是時間的舞。

小的時候單純的認為,有花開就是好的,花不開,就是不好的。但是,這是一種多麼單純,又欠缺思考的認為呀。我愚昧的認知,是低估了自然的魅力。春有春的美,秋有秋的意義,自然有自然的心思,不要急於去討厭,多加去思考,會有不一樣的花兒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