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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根植信仰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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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個話題反覆地被提起,久而久之就容易形成一些人根深蒂固的思維,開始的時候你會操持懷疑,反覆地回想就覺得好像自己腦海衍生的東西,慢慢開始肯定它存在的一種意義,進而,用自己聞見的事物去進行一個驗證和鞏固,變得愈加確定起來。看過一則故事,在年少時。

為愛根植信仰日誌

說是一對情侶在相戀時買了一對戒指,很特殊的材質,可能一輩子都不會斷裂,也可能朝夕之間就摧毀,兩人約定,戒指斷裂的那天,就分開。相戀七年後,女孩兒哭著提了分手,戒指裂了,這段關係也走到盡頭。當初百般不能支援這樣幾乎任性的迷信,可後來逐而開始肯定這樣具備保質期的愛情,不知道明日會是什麼光景,所以每日都是相互善待的用心。

落入俗世裡這樣的愛情畢竟少見,我要確定你能給我一所房,一個家,我們會有一個明亮的未來,共同哺育一個寶寶,你要給我足夠的陪伴,我要具備充分的包容如果你能答應,我也能夠接受,那就具備了共同生活的默契,可以開始婚姻的關係。這樣說來,婚姻更像是一場交易,甲乙兩方更像供產商與具備足夠條件的買家,互贏互利。生產者要保證產品的質量,樹立基本的誠信,最大地讓利。

買家要將心比心,善待賣家提供的東西。這期間自然也具備投入和市場的各種風險,會頹靡,會責怪,會抱怨,會消沉,會爭執。相互扶持,再難也只是一個間歇性的坎兒,總會過去,當然,樹倒猢猻散也是常有的,就中止了交易。

大學畢業後的一兩年裡開始斷斷看見朋友穿落地婚紗的幸福模樣,好像數年的經營都在一紙婚書上獲得最好的證明。那天看見新婚的朋友發動態調侃丈夫:“婚前和婚後的差別就是:婚前我和他說:‘嘿~聽說哪裡哪裡很好玩’,他馬上說‘不然我們一起去。’婚後我說:‘嘿,大家都去摘草莓了。’他說:‘哦。’。”看見的時候不由笑開,仔細想來有些東西的變化卻是這般,曖昧時一句好好照顧自己的言語就足夠對方半天感動與欣喜。

戀愛時同樣的話語,雙方心裡仍然覺得是種溫馨與甜蜜。婚後再提,便會形成某種對弈:“我要是能好好照顧自己,還要你做什麼?”說來也是好笑,越是親密,越發容易計較。前天看見另一朋友發動態,是《圍城》裡的話:“城裡的想出去,城外的想進來。”朋友到了適婚的年齡,便是自己沒有這方面的意識,周遭的朋友親戚反覆提醒也致成他極大的壓力。

打電話於我,碎碎地抱怨到幾天假期裡反覆地被囑咐“年紀不小了,該定下來。”諸如此類的話語。我心生畏懼,彷彿也看到不久之後自己需要面臨的一個境地。我們焦頭爛額地奔赴於一些場合,應付一些場面,為了一個自己並不確定或者相信的結果,期待一些畫面,也恐慌常言那句“愛情是婚姻的墳墓。”而其實,綁住愛情的未必是婚姻。而昇華婚姻的,也未必是愛情。這期間的.許多因素,性格,環境,處事態度甚至是人性都可能成為粘合或擊碎愛情的東西,婚姻不過是給這些東西有了更大發揮餘地的立場和加持。

朋友陳平和他老婆苗苗戀愛一年,彼此具備足夠的熱枕和相似的特點,選擇結婚。婚後半年,兩人關係開始趨向瓦解,這中間時間的短促讓身邊的朋友都嘁噓不已。陳平個性老實,沒有太多話,喜開一些冷玩笑,是一群朋友當中最好被調侃而又沒有什麼脾氣的。對於苗苗的印象很淺,只在他們結婚的時候見過一面,姑娘並不熱情,大概比較恬靜。

我與他有半年多沒有聯絡,年初一群人聚在一起,喝了些酒,他有意無意地提到,快離婚了。大家不以為意,齊齊罵他裝逼,他往沙發上一躺,過了一會兒,開始吐,我拿紙巾給他,聽見他喃喃說,我老婆要和我離婚了。心裡一怔,拍拍他的肩,沒說什麼。回家的路上,那句話就在腦海放大地迴響起來,要離婚了要離婚了。曾在報社實習過一段時間,對這些分崩離析的資料心裡也早有冷靜處理的能力。卻是真的在近旁出現的時候,心裡仍然有些恍惚。如果不是足夠確定,為什麼要在一起?如果已經那麼確定,為什麼不願意把這樣的確定努力經營成一種真理?

這讓我想起另外一個朋友。朋友比我年長几歲,是個踏實裡帶點小痞的男生,很孝順。嫂子熱情大方,生得漂亮。朋友做建築類的工作,常年都在離家鄉很遠的地方,嫂子則在家照看父母和孩子,日子穩當。這樣過了幾年,朋友在風吹日晒下顯出一種大於年紀的蒼老,嫂子依舊像二十出頭的姑娘,打扮光鮮。她開始買高價的護膚品,,借利息。

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欠下一筆債款,朋友知道後沒有吭聲,蜷在角落抽了很多煙,流出眼淚。我在旁邊,努力地想靠近,卻被影子拉得更長更遠。後來小侄子跑過來,撒嬌地叫喚“爸爸,爸爸。”朋友衝他笑,緊緊地抱著他。第二天回去工作。他比從前更節儉,巴不得把一天掰成兩天使用,每個月寄更多的錢回家還債,對這件事卻從不多提半句。這麼過了幾年,債務兩清。

後來有天喝高了,我送他回去,他在一米八的彈簧床上輾轉反側,突然痛哭失聲。多年的重擔終於卸下。嫂子過來照料,他一把抱過她,嘟嘟囔囔地說了許多,我只聽見“可是,我還是,很愛很愛你啊。”聽到的剎那,眼淚奪眶。

我們反覆討論,愛情是什麼?是少年時代一封收斂的情書?是大學時代的一個牽手擁抱?是婚姻生活裡的相看兩不厭?然而我們最堂而皇之說永遠的時候其實往往是我們什麼都看不見的時候。像是孩子手裡色彩斑斕的美麗新世界,鮮豔,明亮。

後來對感情總是存在幾分敬畏的,不是沒有了,只是不信了。我忽然想起《海上鋼琴師》裡的一句話:“可是,阻止了我的腳步的,並不是我所看見的東西,而是我所無法看見的那些東西。你明白麼?我看不見的那些。”我不知道以後會出現什麼,可是總隱隱地擔憂那會是我沒有能力與之抗衡的,為了不要有任何一點的折傷,拒絕了同樣可能出現的所有光芒。這樣,其實是無端地將許多不必是“婚姻”承擔的東西強加賦予,細算來是有失公平的。

爺爺和奶奶結婚六十年,沒有一日不在鬥嘴之間。爸爸和媽媽結婚三十年,倆人之間並無太多話題,可也很好地經營著他們之間特殊的情意。並不是後來的婚姻變了質,是現在的我們缺乏當初人群同甘共苦的義氣。有天在微博裡看見一句話:“熬過年少輕狂,我們就,結婚吧”。

那天走在街上,正前方走著一對情侶。我看見他們十指緊扣,女生不時抬頭看向男生。那一天陽光很好,她穿了一件亮黃的衣裳,顯得尤其溫暖。我突然開始羨慕這樣的擁有。希望有個人可以牽著我過馬路,然後嗔罵卻又無盡寵溺地念叨我小糊塗。希望他能接送我上下班,我們一起吃過每一餐。他會細心地點我愛吃的魚,然後輕輕幫我挑開魚刺。希望每一天洗完澡後他會用大大的被子包裹著我,呵護地擦乾我腳底的水漬。

希望他會溫柔地聽我訴說,在我任性或者孩子氣不願長大的時候。我們也會有漂亮的婚紗照,他會給我一個溫暖的家。我開始渴望那些很平凡的東西,在每一個清晨落日。而不論是愛情或者婚姻,都要這般,心存期待,並且相信,才會獲得,不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