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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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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我鄉按照平安鄉建立目標的總體要求,突出治安防控、基層基礎、外來人口管理三個重點,推進矛盾糾紛調處、嚴打整治、安全生產、信訪四項工作;健全聯創、考核二大機制,不斷鞏固深化平安寶石建立成果,全面落實綜治各項措施,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政治穩定,確保了一方平安,為我鄉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鄉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總結範文

一、今年以來主要工作:

  (一)黨政重視,齊抓共管,著力推進平安建立工作

全縣政法、綜治、信訪會議後,我們認真貫徹縣級會議精神,及時召開了全鄉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全年政法、綜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以落實領導責任製為重點,分別與全鄉8個行政村、1個社群、6個企事業單位簽訂綜治、信訪、安全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了行政村及企事業單位綜治暨創安工作二個專項考核,強化對派出所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建了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有力地推進了平安建立工作紮實開展。

  (二)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推進綜治延伸工作。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建設工作,根據開委檔案精神,關於在企業中建設綜治組織的實施意見,在全鄉企事業中建立綜治組織(含調委會),實行綜治法人責任制,組建企業綜治室,推進綜治進企業工作。按上級要求,整個綜治進企業工作已全部到位,成立了企事業綜治工作小組及綜治專管員,並按規定要求“四制度、兩圖表”上牆。

  (三)依託綜治工作中心,整合各方資源。

依託鄉綜治中心,完善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把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人武部、信訪室納入了綜治工作中心,形成聯防、聯調、聯警的維護穩定工作機制,快速有效地調處矛盾糾紛,社會治安和信訪案件,整合各方資源,提高矛盾糾紛綜合調處能力,中心實行集中受理、分流處理、督辦協調、集中歸檔工作制度,做到組織人員到位、分工明確、責任落實、運轉正常。

  (四)深入摸排不穩定因素,全力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堅持矛盾糾紛排查聯席會議制度,創新工作方法,對排查出矛盾糾紛由綜治中心牽頭,按矛盾性質移送各職能單位,中心跟蹤督查,落實責任人限期調處,疑難複雜矛盾糾紛由綜治中心直接調處,1-5月共排查受理各類矛盾糾紛9起,調處成功9起,調處成功率100%,其中中心(鄉調委會)直接調處4起,調處成功率100%,移送指令調處13起,實現了無非正常死亡,無民轉刑,無群體性械鬥的目標,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五)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

完善了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進一步健全信訪工作機制,實行領導幹部包案制和上訪勸返制度,努力將信訪矛盾控制在源頭,化解在基層,1-5月受理群眾來信(來訪)3件,處結率100%,對來信來訪群眾所反映問題和訴求,做到事事回覆,件件有落實,目前未發生信訪積案。

  (六)堅決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強化社會面管理的“三嚴密,三強化”為主要內容的強化防控專項工作以及集中打擊賭博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嚴打、嚴防、嚴管專項整治鬥爭,各項專項整治行動取得良好效果,不斷提高了打擊質量和鬥爭實效通過打擊震攝了犯罪,保持了社會長治久安。

  (七)加強治安防範,積極預防各類案件發生。

建立了以派出所為依託,以綜治辦成員為骨幹,利用專群結合的防控工作機制,形成動靜結合,點面結合,晝夜結合全方位防範格局。通過一些案例和法制宣傳,有效地避免和減少了侵財性案件發生,不斷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促進平安建立深入開展。

  (八)強化公共安全工作。

認真落實縣委、縣綜治辦的檔案要求,切實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制定了公共安全應急預案,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管理,開展了安全生產(交通安全)大檢查,消除了一些不安全隱患。

二、當前影響我鄉社會穩定的不安定因素:

1、安全生產與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水上交通和公路交通安全隱患較大。

2、20**年退耕還林整改後,存在一些遺留問題。

三、下階段工作打算:

(一)堅持嚴打方針,努力遏制刑事發案上升的勢頭。嚴格控制刑事發案上升,力爭刑事發案控制十件以內,不斷提高打擊質量和鬥爭實效,在鞏固前階段三嚴密,三強化和打擊賭博專項行動基礎上,根據階段性犯罪變化特點,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尤其是重點加大侵財性案件打擊力度,努力遏制刑事犯罪的多發勢頭。

(二)加強綜治中心的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中心的職能作用,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完善組織機制、工作機制、執行機制,不斷的提高調處矛盾糾紛、社會治安和信訪案件的處結能力。同時做好臺賬的整理歸檔工作,迎接縣相關部門的檢查。

 (三)強化治安防範,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全面落實綜治各項工作措施,圍繞突出的治安問題和防控薄弱環節,切實加強基層防範工作。進一步推進警務向基層延伸和交通安全的執法力度。

 (四)以鄉綜治工作中心為平臺,建立矛盾糾紛資訊預警機制。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著力把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控制在萌芽狀態,切實增強矛盾糾紛調處實效,重視信訪工作,加強新條例的宣傳教育,實行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包案制度,做到責任到位,解決問題到位,努力將信訪問題控制在源頭,化解在基層。

(五)加強以流動人口為重點特殊群體管理,夯實平安建立基礎。按照底數清、情況明、管得住、服務好要求,著力推進流動人口從“小三化”到“大三化”轉變,建立民警主管,專職協管員專管,村(居)治保幹部協管的流動人口社會化管理機制,不斷探索流動人口教育、服務、維權、管理為一體的新型管理模式,做好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促進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管理資訊化、工作規範化。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青少年預防違法犯罪工作,引導青少年增強自我防範和抵禦不良傾向自覺性,健全和完善家庭、學校、社會相互配合協作的教育機制,強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通過對三類特殊群體管理,為平安建立打好基礎。

(六)進一步強化公共安全工作。根據檔案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