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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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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愛


十年愛
  我認識沈哲的時候只有18歲。
  那是高三的夏天,我剛拿到北師大的錄取通知書。那天媽帶我去參加一個晚宴,在海邊一家海鮮舫的雅座包間裏,她指着一個與她年紀相仿的中年婦女和一個比我稍稍大一點的男孩子告訴我:這是林阿姨,這是你沈哲哥哥。
  我很有禮貌地叫:阿姨好,哥哥好。大人們便都很開心。
  這個時候我抬頭看看那個叫沈哲的男孩子,他的臉有點微微的紅。我還記得他穿着格子的襯衫、淺色的長褲,有點瘦。但是我不能否認,和我那一羣綽號叫“猴子”“猩哥”“狐狸”的哥們相比,他長得真的是很好看。
  後來我説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相親,那一晚我吃了很少很少的東西,扮了很長很長時間的淑女。但是我認識了很帥很帥的沈哲,他那時在北京讀醫學院,大三。
  那天晚上散場之後媽媽們執意要去海邊散步:她們很親暱地説着話在前面走,我和沈哲亦步亦趨地在後面跟着。沈哲講了一些醫學院裏的笑話,我不説話,只是客套地微笑。
  九月開學後沈哲時常寫信來,有的時候他會到校園裏來找我。我們圍着校園轉圈,然後我帶他去食堂吃飯,中間一直説一點漫不經心的話題。他看到學生會競選的海報,鼓勵我去參加,我説我不喜歡時常開會的感覺。他問我那你喜歡什麼呢?我説我喜歡一個人在北京城裏走,去皇城根摸摸城牆,去四合院看看竹竿上晾着的衣裳,或者在早晨的時候在狹窄的衚衕裏抬頭看看天上的鴿子,聽鴿哨的嘹亮。他説你真是個特別的女孩子呵,我笑,我説我會把這當作褒獎。
  時間長了寢室裏的女孩子就四處去説我是有男朋友的,還説那是個很好看的男孩子,在九月裏穿格子襯衫、淺色褲子、有點瘦。她們説得惟妙惟肖,我就不高興了,因為即便沈哲是優秀的,可是我就不優秀了麼?我才19歲,漂亮,會彈鋼琴,文章也寫得不錯。所以,我告訴自己我不可以向“相親”這樣古老的方式妥協。因為我想,如果我們真的走到一起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再也沒有機會選擇?
  於是我淡淡地對沈哲,他也就淡淡地説話、做事。我們之間,就像一杯淨水,沒有波瀾,所以你可以看見水下五色的沙礫。
  1996年的時候沈哲考上研究生,我大三,學習成績還不錯,想要畢業後留北京。沈哲要我考研我不肯,他説你會後悔的,我説我一旦做出了選擇就不會後悔。他説等你升了大四就會變得現實,我説我從來都比你想象的要成熟很多很多個年級。他説我們都是為了你好因為你不知道這個城市比其他任何城市都要蔑視本科學歷。我笑了,我説你們是誰呢?你爸、你媽?我爸、我媽?他們需要我多優秀才可以配得上你呢?可是我從來就不是一個按部就班去生活的女孩子,因為我受不了被約束。我已經厭煩了這樣的大學生活,厭煩了你們每天都以為我要嫁進你們家洗手做羹湯!拜託你們可不可以給我一點點氧氣!就一點點!
  我從來沒有那麼大聲地吼沈哲。他沒有説話。只是很長很長的沉默之後,他追上快步行走的我,説:哎,你餓不餓,我們去吃大排檔吧。
  我回頭看他,他的臉在夕陽的光影中有好看的弧度。
  1997年6月,我大學畢業,每天在偌大的京城飄蕩着找工作。正是這個飄蕩的過程讓我驕傲的心一點點沉澱:我終於也一點點意識到了自己的平凡——包括我的文字的平凡。可是我不後悔,我憑什麼後悔呢——既然我本來就不是一個願意被約束的女子。而彼時,沈哲研究生畢業,據説已經在北京的醫院裏做了一名醫生,依然年輕、帥氣、温和、寬容、善良。
  而我離開學校後在這個城市的小角落裏租了小小的房子——我沒有給他我新家的地址,因為不想讓他看見我在廉價的租屋裏用稿紙和鋼筆謀生的辛苦。也沒有給他我的傳呼號碼,因為不想讓他的好心每天在小小的屏幕上提醒我:一直以來,有這麼一個優秀的男孩子在我身邊,他對我好,他不説他愛我,他包容我,像包容自己的小妹。
  他是個按部就班生活的人,是年輕有為的大夫,有體面的職業穩定的薪水,他只是需要一個適合他的生活方式的女子,她漂亮、能幹、同樣有體面的職業穩定的薪水,她對公婆孝順對兒女和藹,他娶她,然後他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20世紀的童話結局,不過如此。
  而我,我只是想有那麼一天,我能攢到足夠的錢,去巴黎居住,在那個城市裏和藝術一起呼吸。我很想去盧浮宮看那尊叫做《阿波羅與達芙涅》的雕塑:在光線籠罩下,它的質感與流暢線條裏的愛情會讓我流淚。
  只是一年後的春天,我得了流感,在偶然選定的一家醫院裏,我再次見到了沈哲。那天,我坐在醫院的候診大廳裏,很驚訝地看着站在我面前的這個年輕大夫:他穿一件白大褂,手裏拿一摞病歷夾子。他彎下腰:涵涵,你病了麼?
  是的,他居然叫我“涵涵”!
  我暈了!
  醒來的時候,我的視線上方是一個葡萄糖水瓶子。很遺憾,我沒有在第一時間內,像電影裏那樣,從昏迷中醒來的時候,用我的目光撞上他的。
  他坐在我牀邊的凳子上,他坐得那樣端正。他還是用很温和的語氣:你營養不良知道麼?他的聲音有一點點變了,四年了,連時間場景都變了。不再是海邊,不再是盛夏夜晚的涼風裏,也不再是隻有我一個女主角。而是,當下午六點鐘到來的時候,還有一個穿着漂亮的褐色裙子、手挽一件白大褂的女大夫,微笑着向我打招呼:你好,舒服點了麼?
  然後,她對他説:下班了。
  她的目光是那樣的從容。直到他説:哦,我等她輸完這瓶就走。
  再平凡不過的台詞,她微笑着走遠。她的背影窈窕,站在他身邊的時候感覺很協調。
  拔掉針頭後,他扶我起牀。他的手很有力,是女孩子們嚮往的那個樣子。他靠近我的時候,我聞到他的身上有淡淡的來蘇水味道。
  他説涵涵你在哪裏工作?你在哪裏住?你生活得好不好?是不是工作很辛苦?
  我微笑,不回答。我伸手招停一輛TAXI,我對他説再見。
  然後,我感覺到他的目光在我身後一點點變遠。
  這一走,是四年。到2002年,在北京五環的單身公寓裏,我碼字,吃西瓜,不抽煙不喝酒,還算是個傳統意義上本分的女子。
  也不談愛情。儘管,我製造了那麼多的愛情故事。
  到這時已經有出版社開始自願為我的書結集子,有雜誌社每年付我很多稿費約我的專欄,和越來越多的“北漂”相比,我有個很時尚的名字:自由撰稿人。
  偶爾也會想起落魄年代裏那瓶葡萄糖溶液,還有更遠的時候,海邊纏綿的霧裏那個乾淨、好看的男孩子。只是九年了,我不承認我愛他。
  那是因為,我憑什麼愛他呢?
  因為即便是今天這個樣子,我也依然沒有固定的職業穩定的收入。我放下筆,就會失去一切。
  而他,這個從來沒有説過愛我的男人,他是一個年輕有為的醫生。在週末午後的和煦裏,或許已經有一個小女兒快樂地向他喊“爸爸”。光陰荏苒,歲月靜好。
  再見他的時候,是下一年的春天。十年了,從我第一次見他到今天,整整十年了。如果我沒有算錯,今年他該是三十一歲了。
  那天,在醫院門口的人行道上,他站在我對面,光陰單純得就像是十年前一樣。他還是穿着白大褂,戴着塑膠手套,他除下口罩的時候我沒有意識到我是用多麼貪婪的目光看着他的臉。我只知道,在陽光下,我已經不像十年前一樣年輕。
  他抓住我的胳膊,他的手還是那麼有力。
  他還是問:六年了,涵涵,你在哪裏住?你過得好不好?你還有沒有營養不良?我找了你六年,可是你為什麼再不來找我?你知道我在這裏的啊!
  是啊,我知道他在這裏的啊!可是我為什麼不來找他呢?從十八歲那年到今天,十年了,我從來沒有主動找過他。而他,總是不知緣由地,就丟失了關於我的消息。
  他説,每次,當我從人海中消失的時候,他都感到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一樣東西一個人是他永遠都抓不住的。
  我笑了:都説醫生是上帝惟一的手,你還有什麼抓不到?
  他很認真地看着我,他説:是你啊,真的是你啊。
  他説,六年前的那個秋天,他曾經偷偷地吻過一個昏迷中的女孩子,可是她不知道。他還沒來得及解釋什麼的時候,她就從他的視野裏消失了。她走的時候背影單薄,像是風一吹就會倒。
  他説,回家吧,回家鄉的海邊乖乖地等我好麼?等這陣子忙完了,我就回去找你,我們結婚。
  這是惟一的一次,我很聽話地回了家,坐在海邊,聽劉若英的歌等他。聽劉若英唱: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
  沈哲不知道:當我從昏迷中醒來,當我開始不再驕傲,當我孤單的時候發現他在我身邊的時候,我真的愛上了他。
  他更不會知道:其實我很想告訴他,他的十年愛,是上帝的另一隻手,這隻手抓住我,讓我不忍離開。
  意林札記
  很多時候,我們總不願向自己的驕傲屈服,我們以為自己可以不去愛,但是,愛,總是身不由己。我們總在人羣中尋尋覓覓,不願告訴那個最愛自己的人,其實自己的心如今需要一個港口可以停靠,自己不再希望漂泊。要低下高傲而倔強的頭總是如此困難。也許,待到有一天,真的累了倦了,所有的自我都不再重要,只是希望那個最愛我的人,還在轉角靜靜守候。(蕭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