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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早期教育評價的新動向的短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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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領域拓展化

試論早期教育評價的新動向的短文

自20世紀40年代美國的“八年研究”標誌着教育評價概念的誕生,並孕育出早期教育評價的胚胎以來,評價的含義、內容、功能都已發生諸多變卦。早期教育評價已從以往單純注重對兒童的發展與學業成果進行評價,以和注重評價鑑定、選拔功能的發揮,發展到重視對與早期教育活動有關的各個方面的評價,以和多元化評價功能的發揮。因此,當今早期教育評價的概念具有了更加廣泛的涵義。它既是教育改革活動的一局部,又是改革的推動力和尺度,因而不可防止地涉和與早期教育有關的廣泛的現象領域。目前許多國家的早期教育評價,不只包括對早期教育目標體系或大綱的評價,對早期課程或機構的評價和鑑定,對教育過程、內容與教材的評價,從新生兒開始的兒童發展狀況的評價,和教師資格、觀念、工作能力和效果等方面的評價,還包括早期教育物質環境和心理環境的評價,社會或公共教育體系評價,早期缺陷或弱智兒童教育、家庭背景不利兒童的早期教育計劃評價,家庭開辦的早期教育課程等非正式教育方式的評價,早期教育的費用投入和其效益的評價,乃至兒童玩具教育、電視節目、文學作品和文化用具等方面的教育價值評價,和與早期教育相關的各種信息資料的評價,等等。評價已滲入與早期教育有關的所有領域,對早期教育的深入發展發生越來越重要的影響作用。

隨着早期教育評價對象和內容的廣泛擴散和相互滲透,各種專業人員之間的跨領域、跨專業相互配合與合作也日益普遍。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醫學、生理學、統計學、人類學、管理學、經濟學、計算機學,等等學科的研究人員,乃至工程師、律師、會計師、行政管理人員等各行各業專業技術人員傾向於通過相互合作,取長補短,以多學科評價團隊形式,一起完成要求綜合性專業知識和能力的評價項目。

近年來,美國還出現一些全國性的網絡型合作評價研究項目,旨在相互配合。共享信息資源和研究效果,以建構綜合性早期教育評價系統。例如由多個州參與的長期評價研究,各成員由各自進行相對獨立的研究,由專門的教育評價機構或組織綜合各州的發現和效果,寫出全國性研究報告,等等。

二、評價機構多樣化

評價涉和價值確認,往往會對評價對象(如學前機構領導、教師、工作人員、家長和幼兒,和其他有關人員)發生社會價值、經濟利益和心理上的種種影響,故需謹慎合理而為。有些發達國家由專門的民間評價機構或早期教育的學術團體擔任評價主體,經過系統的研究,編制出一整套評價規範系統,用來評價各種不同類型的托幼機構的教育質量,具有非政府性和權威性,以保證評價的質量和其有效性、可信性。

例如,美國幼兒教育協會根據該協會公佈的關於高質量機構的認證規範,經過自願申請的程序對全國早期教育機構實施評價。該評價系統受到美國幼兒教育界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具有較高的權威性。英國主要由學術專家進行評價,政府較少干預。許多國家都設有各種獨立經營的評估機構、研究機構,或認證機構,憑藉其專業人員和技術上的實力、科學嚴謹而又公正中立的評價立場和程序,逐步建立起在評價領域的信譽和權威,以和日益興旺的供求關係。高等院校的專業研究人員也經常接受委託和資助,協商設計並實施教育評價項目。

我國的早期教育評價歷來由教育行政部門承擔,負責評價規範的制定和評價工作的實施,因而評價的功能往往侷限於地方政府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監督和領導,評價的實施在較大程度上依賴於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視程度和執行水平。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教育部門制定和公佈了本地區托幼機構分級分類驗收規範,有組織有計劃地實施驗收,並採用評價結果與收費規範掛鈎等手段,發揮評價的激勵功能。然而,教育評價是一種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實踐活動,其科學實施必需有專門的機構來保證,否則就無法保證其科學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為此,借鑑別國的經驗,改變評價機構單一的現狀,充分發揮權威性的專業研究機構和研究人員的專長和力量,應該是一種有意義的嘗試。

三、評價與研究關係密切化

在研究的基礎上,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和評價的目的,選擇或創立適宜的評價模式,將大大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推動評價工作普遍而深入地開展。因此,將評價工作自身作為一個研究過程,把評價和研究結合起來進行,是當代教育評價實踐的一個越來越明顯的重要特點。美英等發達國家經常結合教育實踐或課程方案的實施,出於進一步決策的需要,投資立項研究,以獲得關於早期教育或早期干預投資項目的過程與結果的可靠而有效的評價結論。此類評價研究往往要求由較高專業水平的研究人員或專門的研究機構執行,以保證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美國的早期教育評價自20世紀60年代至今的40多年時間裏,經歷了三個階段(HFRP,2004):第一階段為起始階段,以Head Start教育項目和殘疾兒童教育項目評價的問世為標誌,強調行動起來,對評價予以關注,開展評價活動,但尚未開始重視評價研究的價值。第二階段是反思階段。強調從理論上反思有關評價的重要問題,開始廣泛開展評價研究,尋找早期教育干預是否有效的證據。2000年,美國國家科學研究院醫學所發表了一篇題為 “從神經元到街區——兒童發展的科學”的研究報告(IOM,2000)。該報告綜合分析了諸多領域大量研究效果後指出,有效的早期教育的四個基本特徵是 (1)個性化服務;(2)高質量課程;(3)具有適宜知識技能的教師員工:(4)家長與專業人員之間的良好關係。該報告象徵着早期教育評價開始步入第三階段,即關於早期教育是否有效的問題已經基本上有了肯定的回答,今後評價研究的重心是研討導致差異的原因,系統地研討與課程或機構有效或無效的結果相關聯的各種因素,如各類服務的特徵,在何類兒童或家庭中,在何種環境情景條件下,發生怎樣的影響,其付出的代價和回報如何,等等。

早期教育評價的實踐,若要向着不時進步的方向發展,還必需依靠對評價工作進行再評價這一矯正反饋系統的運行,這種再評價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一種評價研究過程。在一些發達國家,常有對某具體評價項目加以評價的專門性論著或優秀優秀論文,其中詳細報告了評價項目的對象、內容、方法程序或模式、資料處置方式和結論,並對之作出正確性、適當性、有用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評價。例如,在評價設計方面,判斷所設計的方案是否覆蓋所有重要的方面;收集的評價資料是否與評價的問題密切相關,其有效性、可行性如何:必要時方案是否有調整的餘地;在時間、經費、人員與資料來源方面的可行性;以和費用與回收效益如何等。在收集資料方面,對使用手段的適宜性,資料來源的多樣性,資料的針對性、代表性、客觀性和系統性,是否對研究者的主觀偏見做出有效的控制等進行評價。此外,還可以對評價報告的和時性、全面性、客觀性、準確性和可理解性,以和被評價對象的隱私權是否受到維護等加以評估。

四、評價技術革新化

評價與高效度、高信度的丈量相關,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當代教育領域的科學的評價日益重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混合型評價資料的收集和分析,並出現和正在湧現出運用許多研究項目和效果,以和可利用的程序軟件,為實現評價資料的量化與定性分析奠定高科技基礎。例如,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 (UCLA)的電子工程專家和教育學院的學者們合作,正在創建一種電子幼兒園教室,將許多電子感受器安放在教室的各個部位,和幼兒經常使用的物品(如圖書、玩具、角色遊戲的道具服裝或帽子)中,並巧妙地在和近裝置上微型(xing)攝像機和話筒。從而可以隨時採集到幼兒的語言、所在方位、動作行蹤、交往模式等信息,並可以與計算機連接,便利地傳輸信息資料(Chris-Sutton,2006)。這項研究效果將有助於為研究和評價幼兒的學習過程和兒童之間的交互作用收集多方位的有關資料。與之配套的計算機軟件程序已經在2001年由UCLA的一名計算機教授設計完成,並已經運用於該校的其他研究項目。

在評價的系統程序研究中,也有諸多涉和技術性的關口的研究進展,如怎樣形成評估的組織形式和調控各類人員在評價中的作用,如何設計評價指標系統和確定相應的權重係數集合,怎樣防止評價中的錯誤來源,提高測評的效度與信度,如何有效地實施預評和再評估,如何綜合性地評估評價工作的質量,等等。

五、評價結果決策化

學前教育評價的最終目的,在於推動和改善學前教育改革深入發展和保教質量的不時提高。通過評價的反饋機制,對早期教育的決策過程發生影響,從而藉助行政決策的導向,影響早期教育的實踐活動。評價一決策一實踐三者之間呈密切配合關係和動態循環狀態。當代早期教育決策者與評價者都已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這一點,並趨向于越來越密切的相互合作。許多國家的教育決策部門開始鼓勵並支持有價值的評價項目,並把評價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

幾十年來,美國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早期教育方面已經投入了大量資金,資助多項早期教育項目的評價工作。他們越來越意識到有必要系統地研究和評價政府投入的效益,從經濟上和兒童的可持續性發展等方面,使今後的投入能夠有意識地直接投向高質量、高效益的教育項目(Belfield,2004)。因此,近年來開始有一些有關早期教育的`經濟效益問題的評價研究,對早期教育投資的支出和收益進行系統的測評。在美國,與教育有關的一切政策由各州政府制定。各州政府為了決策的需要,一般都會設立專門款項,通過競爭激烈的申報程序,選擇受託機構,開展州政府所要求的教育計劃或課程效果的評價研究,為繼續改進項目服務質量提供科學依據。例如密西根州耗資8490萬美元委託一所獨立教育研究機構設計並實施長達五年的跟蹤評價研究,以獲取該州於1985年開始實行的一項針對不利家庭背景4歲兒童的“學前兒童入學準備課程項目”的效果證據(XJang&Schweinhart,2002)。評價研究還開始關注教師的受教育水平和所獲學位的高低是否與兒童的學習成果有關,從而為制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政策提供依據。

基於研究效果進行科學的早期教育決策,是當代各國政府致力追求的目標。在資金的分配上,決策者們越來越趨向於根據研究的結果,來指導早期教育項目的增設或改革,擴展或收縮,從而提高投資的效益。評價的導向功能日益成為早期教育事業發展的關鍵。這一趨勢將有益於把早期教育的領導管理、決策水平、評價工作與改革實踐等多方面的發展納入一個良性循環圈,大大加速早期教育事業的優化發展。

六、評價活動制度化

持續發展性教育評價制度已成為當代評價領域研究的熱點。發展性教育評價把被評機構看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實體和發展的主體,是一種面向未來,強調合作和自我完善的、新型的、科學的評價制度。這種評價的主要價值在於促進機構自主的發展,評價的目標或依據由機構自身的發展水平狀態所決定,因而處於機構的“最近發展區”,是“可接受的發展目標”。在評價的方式上,注重機構的自我評價和進行現場的過程評估,對機構發展的水平進行質與量相結合的混合評判。發展性評價的最終目的,是在機構內部形成一種具有持續性活力的自我評價制度,並使其成為機構自主發展機制的重要組成局部。

建構健全的自我評價制度,將評價活動和評價過程制度化,無論對優化保教過程並檢驗其效果,還是提高早期教育機構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均具有重要的作用。評價的制度化不只要求評價活動的規範性和操作常態化,還意味着評價工作的持續性和進行性,以和教育機構內部逐步形成評價文化,並防止評價程序的外表化和簡單過場。

我國早期教育評價在發展化、制度化和科學化方面尚有漫長的道路。合理科學的早期教育評價的制度化需要利用機構內部的自我評價和外部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模式,克服制度缺陷和利益牴觸等問題,充分調動教育機構自身的積極性和發明性。評價活動的制度化還有待於培養和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評價人員隊伍,以和有效地培訓各層次的評價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