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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誡與《營造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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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誡,字明仲,北宋鄭州人,生年不詳,卒於宋徽宗大觀四年(1110),大約只活了40多歲。

李誡與《營造法式》

他出身於官吏家庭,在將作監(主管土木建築工程的機構)供職,前後共13年,主持營建了不少有名的大型土木建築工程。

紹聖四年(1097),李誡受命編《營造法式》,元符三年(1100)完成。《營造法式》的出現,標誌着我國古代建築技術已經發展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李誡在主持工程的工作中,深深地認識到,作為一個工程主持者,如不懂建築技木,怎能做好本職工作?於是,他經過多年努力,終於成為建築工程的行家。

為了編好《營造法式》,李誡一方面廣泛參閲前人的有關建築方面的史書和專著,認真吸取前人的成果;一方面向有豐富經驗的工匠們學習。經過辛勤的努力,終於完成了這部書的編修工作。

《營造法式》是我國古代建築工程中的經典著作,也是當時世界上關於木構建築的最先進的典籍。

全書正文34卷,加上編修説明、目錄各1卷,共36卷。正文有357篇,

3555條,其中除解釋名詞的2卷283條外,其餘308篇3272條,都是根據工匠的實際經驗總結提煉而成。

《營造法式》體系嚴謹,內容豐富,是當時建築科學技術的一部百科全書。書中幾乎包括了當時建築工程以及和建築有關的各個方面,是進行建築工程不可缺少的手冊。

《營造法式》在我國古代建築史上,起了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作用,雖然基本上是一部經驗性的總結,但它具有很高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在一些重大的建築科學問題上,它遠遠地走在當時世界的前列。書中對於各種木構建築部件的大小尺寸,都給出了具體而明確的數據。

這些數據,有許多與現代的建築學、材料力學的原理相符,而在時間上則要早得多。例如,一根圓柱形的木頭,如何從中截取矩形的樑,使其既堅固又不會浪費材料呢?

李誡把技術要求和藝術要求加以綜合考慮,規定了樑的橫斷面高度與寬度的比為3∶2。

對於這個問題,比李誡晚三四百年的文藝復興時期的大師達?芬奇,比 李誡晚四五百年的近代力學的奠基者伽利略,都曾加以研究,但均未達到李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