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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勵志:如何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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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勵志:如何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

經常被在各種場合問到,你是怎樣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的?我忍不住開始想自己是如何開始寫作的。中間頗多曲折,寫作於我而言,並不是上天所賜的良緣。

我初出校門的那幾年,在國企沉悶的天空下面,在一眼望得到未來的歲月中惶恐不安時,其實嘗試過很多份職業。去廣告公司做過文案策劃,去 IT 公司打過工,考過 MBA,還去過一個朋友的餐廳幫忙,嘗試過創業,項目是拉幾個志同道合的一起做盒飯,專門外賣給在電腦城的打工者,這在當年,算是很新穎的商業方案。

包括寫作,這些事情,都是我有興趣去做的。

所以那幾年,我像活在馬戲團裏。別人下班以後去唱卡拉 OK, 我各種兼職,每週還要抽時間複習考研。父親埋怨我定不下來,心浮氣躁,認爲我這樣一定會一事無成。我不知道怎麼反駁,我當然希望自己能像父母期待的那樣,安安心心待在那個穩定的大企業裏,開心地做一輩子行政工作,可是,我雖然不知道自己喜歡的是什麼,但我非常明確,那種生活、那份工作,非我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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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如何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首先是你要去做,多嘗試。

那些經常問我如何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或者明確表示不知道喜歡什麼的人,身上往往有一個共性:想得多,做得少,希望找到答案再去做,而不願意去嘗試着找答案。

“找到喜歡的事情再去努力吧”,持這樣想法的人,如果真能碰上一件喜歡的事,其概率與抱着“遇到可以結婚的人再去戀愛吧”念頭的人,第一次戀愛就撞上真命天子,從此伉儷同心、白頭偕老相當,拼的不是能力與閱歷,而是運氣。

絕大多數人,不是撞到了自己喜歡的工作,而是在不斷試錯中,終於找到了喜歡並且能夠勝任的工作。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這句話常常讓我們誤解,以爲只要喜歡就能做好,其實並不。尋找自己喜歡的工作,是“吹盡黃沙始成金”的過程,其中許多外在的因素,會讓你很喜歡的,變成不那麼喜歡;而略微喜歡的,變成了很喜歡。而在幾個喜好程度有差異的選項中,最終留下來的,其實是與你的天賦或者說先天條件最契合的。

就像你出一次國,買了很多行頭回來,每一樣都挺喜歡,但當你穿出去,有些收穫的好評多一些,有些少一些,有些甚至收穫差評。而你自己,也感覺有些搭配簡單,穿着舒適;而有些搭配困難,穿着總覺得哪兒不對勁。最後穿得最多的那一套,未必是你最喜歡的,但一定是你能輕鬆駕馭的。

喜歡只是一種初始狀態,能夠達到“愛你所做,做你所愛”的境界,需要成就感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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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與我一起寫作的小夥伴,有一個比我更愛文學。我三天寫一篇的時候,她就一天寫三篇,她的表達欲非常強,生活中發生的每一件小事,都會被她寫成文章。不知是否因爲寫得太多,她的文章缺乏凝練,始終像流水賬。

當我的第一篇文章被晚報副刊刊載,她說你運氣真好,語氣中有一絲憤憤不平。

的確,她不僅比我更喜歡寫作,且比我更努力地寫作。

我在嘗試各行業跨界的時候,她只做了一件事,就是不斷地寫。可是,經歷對於一個寫作者來說,大約也是財富。她縮在那個大企業的倉庫裏,看着熟悉的風景與熟悉的人,寫着自己熟悉的事,一日日,一年年,可能連自己都沒有發現,她當初的熱愛因爲收穫不到成就感而日益陳舊破碎。

最近見到她,已經做了全職太太,按理說是很合適把寫作當成第二職業,問她是否還在堅持,她卻意興闌珊地說,長文寫了也沒人看,我倒經常發朋友圈,在朋友圈裏,我文筆最好,很多人點贊。

我們其實並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麼堅強,可以不求回報地愛一個人,不求回報地愛一件事,僅僅是因爲最初,我們是懷着一百分的熱情投入,它是我們眼裏,最愛的人、最喜歡的事。

如果你做這件事的成就感,遠遠無法抵消挫敗感的話,最愛,有可能變得不那麼愛;最喜歡,也有可能變得不那麼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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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渤在成爲演員之前,最喜歡的工作並不是表演,而是唱歌跳舞。他做過舞蹈老師,跑過歌廳,簽過唱片公司,公司沒簽錯,捧紅了毛寧與楊鈺瑩,卻打擊了黃渤,讓他明白顏值對歌手有多重要。

無論跑歌廳還是做老師,某種程度上,他的確把喜歡做的事情發展成了工作,但因爲一直做得不算好,心理有落差,而慢慢懈怠。最落魄的時候,回山東老家開過工廠、做過實業,成了一個務實的胖子,這段經歷,卻讓他明白了自己雖然對喜歡的工作產生了懷疑,卻非常明白不喜歡的工作是什麼,就是做實業:一見客戶就喝酒,每天夾着公文包。

重新找尋舞臺的黃渤,對自己的喜歡做了微調,選擇配音專業,後來終於以演員的身份大放異彩。

你喜歡的事情,未必能做好,但你能夠做好的事情,一定不是你討厭的;排在第二第三位的喜歡,在成就感的促進下,可能成爲第一喜歡的事;而要堅持把一件喜歡的事情變成事業,需要即時的獎勵與回報。

所以,當你抱怨不知道自己喜歡的工作是什麼,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你真的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需要儘可能多地嘗試不同門類的事情,在不斷試錯中找到正確答案;另外一種是你忘了初心,即使是最初喜歡的工作,也由於你的不努力、不進取,看不到希望得不到肯定,而變成了不喜歡的事,於是你更相信“幹一行厭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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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有另外一個誤區,就是將“喜歡”神話,過度崇拜那些把興趣愛好發展成工作的人,覺得他們的人生一馬平川,萬事如意;覺得只要是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就意味着沒有壓力,沒有瓶頸,沒有煩惱。

這個我真要舉手反對。我愛文字,以文字爲生,在瓶頸期依然會焦慮、緊張、煩惱。已故蘋果 CEO喬布斯愛 IT 業,愛自己創造的產品,他沒有讀完大學,就是爲了做自己喜歡的工作,然而他的傳記給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這是一個經常在工作中痛哭流涕的傢伙。他也害怕壓力,也有過懷疑,瓶頸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想要做成一件事的人,就像厭倦期不會放過任何一對曾經情深似海的伴侶。

因爲瓶頸、因爲壓力、因爲暫時的不順,就懷疑自己正在從事喜歡的工作,這樣的人大約只適合有興趣愛好,而並不適合將興趣愛好發展成職業,因爲喜歡的事情一旦變成工作,只有意志力才能主宰你原有的天賦。

天賦再強,沒有意志力,也會倒在你曾經喜歡的事情上。

做着做着就不喜歡了,是一件多麼悲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