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語文基礎 > 課文 > 準確解釋文言字詞的規律

準確解釋文言字詞的規律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8.5K 次

初中學生由於受文言字詞積累面狹窄的限制,在解釋某些文言字詞時,往往會出現一些偏差。有三條規律可以幫助我們去準確解釋文言字詞的意思。

準確解釋文言字詞的規律

規律一:義項與被解釋文言字詞的詞性必須相同。

【病例展示】

許昌士人張孝基,娶同裏富人女。富人只一子,不肖,斥逐去。富人病且死,盡以家財付孝基。孝基與治後事如禮。久之,其子丐於途,孝基見之,惻然謂曰:“汝能灌園乎?”答曰:“如得灌園以就食,甚幸!”孝基使灌園。其子稍自力,孝基怪之,復謂曰:“汝能管庫乎?”答曰:“得灌園,已出望外,況管庫乎?又甚幸也。”孝基使管庫。其子頗馴謹,無他過。孝基徐察之,知其能自新,不復有故態,遂以其父所委財產歸之。”

解釋下句中加點的詞語。

久之,其子丐於途丐,乞丐。

【病例分析】聯繫上下文推斷,“丐”字前面的“其子”爲主語,而“丐”後面的介詞短語“於途”作地點狀語,可以斷定“丐”充當謂語,爲動詞,應解釋爲“乞討”。“乞討”是一個動詞,此義項與“丐”的詞性一致。而“乞丐”這個詞是名詞,與“丐”的詞性不一致,因此將“丐”解釋爲“乞丐”是錯誤的。被解釋的文言字詞是某種詞性,其義項也必須是這種詞性,兩者的詞性要保持一致,這是判斷一個文言字詞的義項正確與否的首要條件。

規律二:義項代入原句翻譯能保證語句通順。

【病例展示】

王冕者,諸暨人。七八歲時,父命牧牛隴上,竊入學舍,聽諸生誦書;聽已,輒默記。暮歸,忘其牛,父怒撻之。已而復如初。母曰:“兒癡如此,曷不聽其所爲?”冕因去,依僧寺以居。夜潛出坐佛膝上,執策映長明燈讀之,琅琅達旦。佛像多土偶,獰惡可怖,;冕小兒,恬若不知。安陽韓性聞而異之,錄爲弟子,學遂爲通儒。性卒,門人事冕如事性。時冕父己卒,即迎母入越城就養。久之,母思還故里,冕買牛駕母車,自被古冠服隨車後。鄉里小兒競遮道訕笑,冕亦笑。

解釋下句中加點的詞語。

安陽韓性聞而異之異,驚異。

【病例分析】文言字詞正確的義項代入原句翻譯,語句應是通順的。如果我們將“驚異”這個義項代入“安陽韓性聞而異之”一句,此句就翻譯爲“安陽人韓性聽說了王冕,很驚異王冕”,很明顯,這個翻譯的後半句不通順,是病句。只有將“異”解釋爲“對……感到驚異”,才能保持語句的通順:安陽人韓性聽說了王冕,對王冕感到很驚異。因此,“對……感到驚異”纔是“異”的正確義項。可見,將義項代入原句翻譯能否保證語句的通順,也是判斷一個文言字詞的義項是否正確的重要條件,

規律三:義項必須是被解釋文言字詞的本義或比喻義、引申義。

【病例展示】

……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徑,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後。蜀人見之,以爲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師隨而伐之,蜀國遂亡。

解釋下句中加點的詞語。

以爲牛能便金便,變成。

【病例分析】如將“便”解釋爲“變成”,此句可譯爲“蜀人看見後,以爲牛能變成金子”。“變成”這個義項雖能保持語句通順,但明顯與文意不符,因此它是個錯誤的義項。我們在解釋文言字詞時,如果只單純地追求語句通順,難免也會出現錯誤,我們同時還要注意義項與被解釋文言字詞的本義、比喻義、引申義之間的承接關係。

一個文言字詞最初往往有一個或幾個本義,隨着時代的變遷,在本義的基礎上還會出現一些比喻義、引申義;某些引申義甚至在具體的語言環境中還可繼續引申爲其它的意思。本義和比喻義、引申義之間會呈現出一些邏輯聯繫或詞義演變的痕跡。比如“便”字的本義和比喻義、引申義包括“方便”、“便利”、“簡便”、“輕便”、“屎或尿”、“排泄屎尿”、“就”等等。而“變成”這個義項和“便”的本義、比喻義、引申義之間沒有一點邏輯上的聯繫,因此“變成”是對“便”的一個錯誤解釋。此處的“便”應是“排泄”、“排出”、“拉出”等意思。可見,文言字詞的義項如果與這個文言字詞的本義或比喻義、引申義沒有一點關係,那麼這個義項就必然是錯誤的,即使它能保證語句的通順。

綜上所述,任何文言字詞的義項,只有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纔有可能是正確的,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我們可以把這三條規律作爲衡量某一個義項是否正確的.標尺。

實戰演練

【樣題展示】

下列加點字詞解釋正確的一項是()

A、足之履平地,而不與窪適也履,鞋。

B、(奴僕)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得,得到。

C、帝密使人偵視密,暗地裏。

D、讀書欲睡,引錐自刺其股股,屁股

【思路分析】A中的“履”應爲動詞,而“鞋”是名詞,“鞋”不能成爲“履”的義項,此處的“履”應解釋爲“踩”。B中的“得”如果解釋爲“得到”,此句就翻譯爲“奴僕由於躲藏在主人家,差役不能夠得到他”,很明顯,後半句不通順,此處的“得”只有解釋成“抓捕”,才能保證語句的通順。“抓捕”是“得到”的引申義。C的解釋是正確的。D中的“股”的本義、比喻義、引申義都與“屁股”這個義項沒有邏輯上的聯繫。此處的“股”應解釋爲“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