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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人之妻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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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典出自韓嬰《韓詩外傳》。

弓人之妻典故

齊景公命人制造一張弓,這個人做了三年才做成。景公拿着這張弓去射箭,射不穿鎧甲的三層鐵片。景公非常惱怒,要殺做弓的人。做弓人的妻子去見公說:“我是蔡國人的女兒,做弓人的妻子。這張弓,是用從泰山向陽坡上找來的桑柘木,驊牛的,楚國麋的筋,黃河裏的魚皮熬製的膠做成的。這四種材料是從天下精選出來的最好的材料,用這種材料做成的弓不應當只射穿這樣少的鎧甲片。況且我聽說過,奚仲造的.車子自己不能跑;莫耶寶劍雖然鋒利,自己不能砍斷東西,都必須會有人使用它。射箭的方法,手要像攀着樹枝,手掌要像握着雞蛋,四個指頭像斷了的短棍,右手射出,左手毫無感覺。這就是射箭的方法。”景公把這些方法作爲準則再去射箭,競射穿了七層鎧甲片。於是這位蔡國女人的丈夫也馬上被放了出來。

君子評論說弓人之妻子可與之共患難。這個典故也告訴我們,要珍惜一件物品,首先要懂得它的價值。即使再好的東西要發揮作用也要遵循科學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