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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讓論》閱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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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讓論

《 豫讓論》閱讀題

明·方孝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爲名臣,死爲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斯爲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爲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於既敗之後;釣名沽譽,眩世駭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及趙襄子殺智伯,讓爲之報仇。聲名烈烈,雖愚夫愚婦莫不知其爲忠臣義士也。嗚呼!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觀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爲者極難,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爲人臣而懷二心者也。”謂非忠可乎?及觀其斬衣三躍,襄子責以不死於中行氏,而獨死於智伯。讓應曰:“中行氏以衆人待我,我故以衆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即此而論,讓餘徐憾矣。

段規之事韓康,任章之事魏獻,未聞以國士待之也;而規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與之地以驕其志,而速其亡也 。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嘗以國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韓、魏之情以諫智伯。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疵之智謀忠告,已無愧於心也。

讓既自謂智伯待以國士矣,國士——濟國之士也。當伯請地無厭之日,縱慾荒暴之時,爲讓者正宜陳力就列,諄諄然而告之日:“諸侯大夫各安分地,無相侵奪,古之制也。今無故而取地於人,人不與,而吾之忿心必生;與之,則吾之驕心以起。忿必爭,爭必敗;驕必傲,傲必亡”。諄切懇至,諫不從,再諫之,再諫不從,三諫之。三諫不從,移其伏劍之死,死於是日。伯雖頑冥不靈,感其至誠,庶幾復悟。和韓、魏,釋趙圍,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則讓雖死猶生也,豈不勝於斬衣而死乎?讓於此時,曾無一語開悟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之報,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甘自附於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

雖然,以國士而論,豫讓固不足以當矣;彼朝爲仇敵,暮爲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讓之罪人也。噫!

注:豫讓,戰國晉人,生卒年不詳;爲晉智瑤(即智伯)的家臣,趙、韓、魏共滅智氏後,曾入趙襄子宮中刺殺襄子,被俘獲。後豫讓改名換姓,以漆塗身,吞炭使自己變啞,改變形象,謀刺趙襄子,又被捕,伏誅前,求得趙襄子衣服,拔劍三躍呼天擊之,遂自殺。事見《戰國策·趙策一》。

6.解釋文中加點的詞。(4分)

①忠告善道 道: ②垂光百世 垂:

③以衆人待我 衆人: ④庶幾復悟 庶幾: 道:引導。垂:流傳。衆人:常人,一般人。庶幾:或許,差不多。

7.請從正反兩個方面概述作者方孝孺對豫讓以死報智伯的行爲評價觀點。(2分)方孝孺肯定豫讓爲智伯而死的行爲是忠的表現;但是否定豫讓爲智伯死後報仇是正確的盡忠之道。

8.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豫讓本是中行氏的部下,中行氏敗後又投身爲智伯的臣子。方孝孺和豫讓都沒有認爲這是不忠的表現。

B.方孝孺認爲,豫讓之不忠,表現在在其位不謀其政。聽任智伯因貪慾而亡,卻袖手旁觀,沒有作爲。

C.方孝孺認爲豫讓沒能爲智伯報仇,殺死趙襄子,只能斬衣而死,根本不配被稱爲國士。

D.豫讓之所以不惜以死爲智伯報仇,除了要報答智伯的知遇之恩外,也是爲了以其忠義教育後人。

C。方孝孺認爲豫讓不配稱國士,是因爲不能諫主,而非不能報仇。

9.把文中劃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⑴而規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與之地以驕其志,而速其亡也。(4分)⑴可是段規、任章卻盡力勸說他們的主人順從智伯的無理要求,割給智伯土地,使他志氣驕盛。從而致使他更快地滅亡。

⑵智伯既死,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甘自附於刺客之流。(3分)⑵直到智伯已死,豫讓才壓抑不住憤怒的血氣,甘心情願地加入刺客的行列。

⑶彼朝爲仇敵,暮爲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讓之罪人也。(3分)⑶那些早晨還是仇敵,晚上就變成了君臣,厚着臉皮自以爲得意的人,他們又都是豫讓的罪人了。